陳女士在某二手平臺掛出的商品
迎來了一位爽快買家
對方下單時不砍價、不議價
甚至未詢問商品細節
這讓急于出貨的陳女士心頭一喜
然而,這場看似順利的交易
正一步步將她引入精心設計的騙局
在電商繁榮、線上交易火爆的當下,二手交易平臺成為年輕人處理閑置物品的熱門選擇。但繁榮背后暗藏危機,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二手交易平臺及攢錢結算工具,虛構訂單騙保證金,“共享理財”型詐騙時有發生。3月26日,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開庭。法院當庭依法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唐某退繳全部違法犯罪所得1.8萬元。
“小荷包”背后藏隱患
2022年1月,沉迷于網游的唐某在玩游戲時結識了一個網名昵稱為“刀神”的人,一來二去,唐某經常向“刀神”借錢。有一天,“刀神”給唐某介紹了一個可以賺“快錢”的兼職。“刀神”稱,提供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號幫客戶收取出售游戲裝備、游戲幣的資金,就可賺取提成,工作時間為每天14點到16點,工作內容為盯著“小荷包”,有錢進賬就立馬領取,然后再轉到客戶指定的銀行賬戶。
領個紅包的工夫,就能賺取報酬,“這個錢”干凈嗎?會不會是網絡詐騙資金?唐某不免有些擔憂,可在高額報酬面前,唐某選擇了鋌而走險。
“小荷包”是一款可供多人共同存錢、共同取現支付的資金結算工具,對有共同攢錢和花錢需要的家人來說很方便。可對于那些不熟悉其功能的人來說,他們根本想不到,只要邀請了“好友”進入自己的“小荷包”,“好友”就能自由轉出他們賬戶里的錢。而這種認知上的差異,就是犯罪團伙行騙的基礎。
唐某自欺欺人地認為,只要“小荷包”里的錢不進入自己的賬戶,協助轉移資金就不算是詐騙的共犯。于是,他“入職”了。在上線的安排下,他以核查人員的身份進入被害人創建的“小荷包”,領取紅包內資金,后轉給二級三級銀行賬戶,從中獲取報酬。
從不知情變成幫兇
2022年2月15日,自由職業者陳女士在某二手平臺掛出的熱門平板電腦迎來了一位爽快買家。對方自稱“小李”,下單時不砍價、不議價,甚至未詢問商品細節,這讓急于出貨的陳女士心頭一喜。然而,這場看似順利的交易,正一步步將她引入精心設計的騙局。
當陳女士準備發貨時,“小李”發來一張聊天記錄截圖,稱貨款因賣家未開通“商品保障”被平臺凍結,24小時內不處理將自動取消訂單。截圖中,“交易平臺客服”的頭像與話術頗具迷惑性,加上“小李”不斷催促,陳女士又不想錯失這筆“優質訂單”,當即按照“客服”指引,向一個昵稱為“核查”的支付寶賬號繳納了3000元“商品保障金”。
此時的陳女士并不知道,這個所謂的“核查”賬號屬于唐某。他早就在騙子團伙的社交群里待命,將賬號昵稱設置為“核查”“核實”等官方化名稱,專門負責接單領取被害人發送的紅包二維碼。
在“客服”的指導下,陳女士向唐某的賬號發送了“小荷包”紅包二維碼。唐某熟練地提交加入申請,待陳女士通過后,立即領走3000元并按指令轉移至指定賬戶。整個過程不到10分鐘,他便獲得了150元報酬。嘗到甜頭的唐某已從幫忙掃碼的局外人,變成了詐騙鏈條中關鍵的資金轉移者。
見陳女士未察覺異常,騙子團伙故技重施,以“開通正品保障”為由要求再轉8000元。陳女士想著“反正保證金在自己賬戶里”,于是再次落入陷阱。而唐某在收到第二筆款項后,迅速注銷與陳女士聯系的社交賬號、清空聊天記錄,以為“賺完就跑”便可置身事外。
數小時后,遲遲等不到訂單解封的陳女士聯系平臺客服,才發現所有的“凍結通知”“客服對話”都是假的。此時,她的“小荷包”資金已被洗劫一空,掛網商品也因頻繁操作被平臺風控,陷入錢貨兩空的境地,她立馬報警。
警方介入后,通過資金流追蹤迅速鎖定唐某。面對審訊,唐某辯稱“幫做生意的朋友收個款”“不知道紅包里面是什么資金”等,但面對頻繁更換的支付寶賬號、短期內大量資金轉賬等客觀證據,唐某均無法給出合理解釋。最終,唐某如實供述了協助他人轉移違法犯罪資金的犯罪事實。
查清騙取被害人的手法
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圖為庭審現場。
2024年11月4日,案件被移送至云龍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全案證據材料,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辦案檢察官厘清了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手法。
上游詐騙分子利用“小荷包”成員資金共享的功能,誘騙急于將二手商品出售的被害人繳納一定數額的“商品保障金”,再安排唐某進入被害人“小荷包”并領取紅包,隨即將贓款迅速轉移。短短半個月,唐某先后提供10余個支付寶賬號,領取的“小荷包”紅包近200個。
檢察官還發現,“刀神”“小李”“客服”等詐騙分子都在境外,而被騙資金也被迅速轉移到境外難以追回。唐某接觸過的一些被害人,就是認為無法追回損失而選擇不報案,使得辦案難上加難。
檢察官圍繞“查實被騙資金”這一主線,引導公安機關全面調取涉案賬戶交易明細等證據,并以支付賬號為單位,逐一制定資金流向表,查清贓款去向。
最終,根據查實的證據,檢察官認定,唐某從被害人“小荷包”內轉移違法犯罪資金共計11萬余元。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唐某退繳全部違法犯罪所得1.8萬元,法院依法當庭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由于該案涉及人員眾多,“刀神”“小李”“客服”等犯罪嫌疑人被另案處理。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作者:唐穎 宋春雨 楊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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