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市屬開發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
為持續做好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的通知》(魯教基函〔2025〕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條件及招生時間
(一)招生條件
小學:本市戶籍或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或其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非本市戶籍、年滿6周歲的兒童。
初中:本市戶籍或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或其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非本市戶籍、2025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小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初中嚴禁招收非小學應屆畢業生。適齡兒童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出具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辦理緩學手續。
(二)招生時間
東昌府區、開發區、高新區和度假區統一義務教育招生時間,其他縣(市、區)招生時間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二、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各縣(市、區)要綜合考慮適齡人口變動、城鎮化趨勢等因素,分學段、分城鄉、分片區分析預測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優化學校布局規劃,科學調配義務教育資源,通過新建改擴建學校、改造校內校舍、挖潛利用其他場所資源等方式綜合施策,確保滿足適齡兒童入學需求。
(二)科學劃定服務片區。各縣(市、區)要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會同公安、衛健等部門,精準掌握區域內秋季適齡兒童入學底數,科學劃定公辦學校招生服務片區。劃片范圍要保持相對穩定。對因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確需調整的,應堅持穩妥有序原則,在廣泛開展評估論證、征集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初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劃片入學或對口直升辦法招生。實施多校劃片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應提前向社會公布相關政策要求。集團化學校和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循屬地招生政策。
(三)適時開展聯合預警。各縣(市、區)要綜合考慮戶籍制度改革、出生人口變化等因素,實時掌握區域內適齡兒童人數變化情況,聯合公安部門健全數據通報和聯合預警機制,提前分析研判,合理引導群眾預期。片區內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辦學承載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確的規則錄取。未錄取的學生可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入學。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可根據學校學位供給情況協調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讀、不同學段相對就近安排就讀。
(四)嚴格管控特定類型招生。各縣(市、區)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符合上級政策確需開展的,以縣(市、區)為單位于5月底前將擬實施的各類人才培養項目以及外語、體育、藝術等特定類型招生項目報送市教育體育局,市級審核后統一報省教育廳審批。報送內容應包括項目承擔學校、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養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方案等內容。未經省級審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招生。經批準的外語、體育、藝術類特定類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開展語言、體育、藝術方面的興趣潛質素養考察,不得開展其他文化科目測試。小學不得開設此類招生項目。
(五)及時公布招生方案。各縣(市、區)是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主體,要盡量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相對穩定,根據生源變化、教育資源分布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各學校的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工作流程、調劑辦法及咨詢渠道等內容,制定縣級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招生方案和招生政策網址鏈接要于7月底前報送市教育體育局。
三、保障各類特殊群體入學
(一)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權利。落實好“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要推進優質公辦學校挖潛擴容,加大公辦學位供給力度,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要減輕家長提供材料負擔,原則上除戶籍類型、居住情況、從業情況及房產類型外,取消其他入學證明材料。隨遷子女入學后,推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隨遷子女接受完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和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殘疾兒童就近就便入學。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按照“零拒絕”“全覆蓋”原則,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享受平等適宜義務教育,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安置率,逐步減少緩學和送教上門比例。
(三)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四、持續提升招生服務能力
鞏固義務教育招生“零證明”工作成果,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引,進一步優化入學流程,升級完善招生入學平臺,確保符合大數據校驗條件的全部實現“零證明”辦理。報名期間,各縣(市、區)、各學校要同步開辟線下渠道,配備專業人員,及時幫助家長解決報名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嚴格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圍僅限于審批地,不得跨縣域招生。嚴禁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查小學日常成績或擅自附加其他條件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諾錄取。嚴格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要求,控制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比例。執行民辦學校年檢制度,年檢合格方可下達招生計劃。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隨機派位工作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公證處公證,并邀請紀檢部門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民辦學校開展全面排查評估,對有停辦風險的,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確保社會穩定。
六、常態化落實控輟保學要求
以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厭學兒童等群體為重點,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努力實現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常態清零”。認真落實控輟保學有關政策要求,以“隱形輟學”“事實輟學”“厭學輟學”及“輟學伴有嚴重不良行為”群體未成年人為重點,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堅持和完善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嚴防適齡兒童少年“漏管失控”。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教育體育局成立聊城市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工作部署、統籌指導。各縣(市、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主體責任,參照市級做法成立領導小組,明確相關工作責任,認真完成各階段目標任務。9月20日前,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二)強化信息公開。市教育體育局在官方網站或公眾號公開市、縣兩級義務教育招生咨詢、投訴電話和電子郵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也要通過官方網站或公眾號等多種方式公布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及縣、校兩級咨詢、投訴電話和電子郵箱,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并逐一認真核查處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組織專門力量,做好幼兒園大班和小學六年級學生家長的培訓,確保能熟練使用平臺報名、查看錄取結果。要積極主動通過媒體平臺,加強招生工作宣傳,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做好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和輿情響應機制,強化招生入學風險研判,穩妥處置招生入學輿情及突發事件。
(四)強化紀律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規定,緊盯關鍵環節,堅決糾正各類違規行為。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各縣(市、區)要及時公示各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學生名單;各學校要及時公示招生錄取結果,并采取隨機派位等方式對新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不得在開學前后組織分班考試。
(五)強化督導問責。招生期間,市教育體育局將組織開展工作督查檢查,對問題頻發、監管不力、出現較大影響涉穩事件及輿情的,予以全市通報。對發現的違規招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民辦義務教育促進法》進行處理;對違反規定的公辦學校,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范》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
市教育體育局咨詢投訴電話:基礎教育科8245525、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8242127、紀檢監督8248896。
附件:各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咨詢及投訴方式
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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