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新建住宅建筑層高不低于3米,浙江高水平建設“航運浙江”……5月起,一批新規正式實施,看看將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條例》全文共6章28條,包括“總則”“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申請離婚登記。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范》,自5月1日起施行。
《規范》規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層高不低于3米,4層及以上住宅設置電梯;提高了墻體和樓板隔聲性能;提高了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凈寬;提高了陽臺等臨空處欄桿高度;要求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解釋》第九條規定,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解釋》第十四條明確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款的權利。針對“卷款跑路”行為,《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既不按照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申請退款,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售后服務 無理由退貨服務規范》(GB/T44904-2024)推薦性國家標準自2025年5月1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售后服務無理由退貨的基本要求、經營者要求、退貨條件、退貨流程、服務監督與評價。非現場銷售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自愿承諾無理由退貨服務的現場銷售經營者,應按承諾內容或雙方約定向消費者提供無理由退貨服務。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新版《消費品售后服務方法與要求》(GB/T 18760—2025)國家標準,自2025年5月1日起實施。
新版標準提出了及時響應、專業可靠、便捷可及、公開透明等4項售后服務總體原則,補充了配送、延保、回收等售后服務類型,以及基于網絡化、數字化的售后服務方法,進一步強化了有關消費者數據隱私保護的要求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瑙魯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持特定類別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持有效的中國外交、公務及公務普通護照和持有效的瑙魯總統、外交及官員護照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有:一是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組織原則、職能職責、特別法人地位、監管部門等。二是吸收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參考司法實踐和地方立法,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定義、確認、退出及喪失規則,同時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義務。三是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登記、合并、分立等事項。四是規范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機構。五是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六是規定了扶持措施。七是明確了爭議解決機制和法律責任。
《國務院關于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國外知識產權信息查詢服務和預警,健全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指導工作機構和工作規程,為糾紛處理提供應對指導和維權援助。反制不公平待遇,對外國國家以知識產權糾紛為借口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采取歧視性限制措施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修訂后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對未經檢測出報告、替檢漏檢、篡改數據、偽造結果等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罰款上限提高至十萬元;對違反強制性標準致使檢測報告數據、結果錯誤的行為,最高可處以五萬元罰款。同時,對輕微違法行為,《辦法》規定,可以采用說服教育、提醒敦促、約談糾正等非強制性手段予以處理,體現了執法溫度。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規定》提出,保密期限應當在目錄規定的最長保密期限內合理確定,不得超出最長保密期限。明確為長期的,不得擅自變更。規定解密條件或者解密時間的,從其規定。除保密事項范圍有明確規定外,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不得確定為長期。
《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管理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為個人信息處理者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提供系統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規范,提升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合法合規水平,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海關總署開展進口貨物“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改革優化試點,自2025年5月6日起實施。
企業選擇“兩步申報”通關模式的,符合要求的進口貨物可在概要申報后提離;企業應在交通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完整申報。超過規定期限完整申報的,海關依法征收滯報金。本次試點在全國9個直屬海關的11個業務現場同步開展。
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自5月1日起施行。
《要求》結合國際規則與國內實踐,首次在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詳細規定了船舶載運鋰電池的分類和編號,鋰電池的包裝和貨物運輸組件、托運、裝卸、承運和應急等安全技術要求,為行業提供科學、便利、統一的安全管理依據,不僅填補了國內鋰電池海運安全標準的空白,更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相關國際公約高度銜接,為鋰電池海運安全出口提供專業指導。
浙江出臺實施意見,高水平建設“航運浙江”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出臺《高水平建設“航運浙江”的實施意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實施意見》提出9方面23項具體舉措,明確到2030年,高水平建設“航運浙江”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建成高等級航道網絡體系、高能級水運物流體系、高水平航運服務體系高品質交旅融合體系、現代化行業治理體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國現代化內河航運體系先行省,內河航運發展水平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浙江做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近日,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做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的通知》,自5月20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全面摸清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底數,科學編制城市地下空間相關規劃,明確城市地下空間準入要求,規范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完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許可管理,優化城市地下空間規劃許可程序以及健全城市地下空間產權管理制度。
浙江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3部門近日印發《浙江省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規范衛生保健工作,提高衛生保健質量。
《管理辦法》明確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健全膳食管理制度、監測兒童生長發育、加強飲食衛生管理等。同時,要求托幼機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設立保健室或衛生室,具體負責衛生保健工作。
浙江規范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復工作
日前,省政府印發《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管理辦法》明確,法律、法規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規定了附帶期限的懲戒措施的,在相關期限屆滿前,不得進行信用修復;信息主體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有關單位對外服務窗口等線上或者線下方式,向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申請信用修復。
內容綜合自中國政府網、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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