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農業集體化運動
1.全盤農業集體化運動的開展
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重大成就,使蘇聯農業發展的落后狀況顯得更加突出,并開始影響到工業化的進程。1927年12月,聯共(布)舉行第十五次代表大會,專門討論了農業問題,并通過了《關于農村工作》的決議。聯共(布)認為,必須采取實際辦法來加緊提高農業,把分散的農民經濟在農民進一步合作化的基礎上逐步轉上大生產的軌道,大力扶持和鼓勵社會化的農業勞動的幼芽。聯共(布)強調,這是黨在現階段農村工作的基本任務。當時蘇聯農村存在著共耕社、農業勞動組合和農業公社三種農業合作組織形式。1926年全國有農業合作組織1.48萬個,參加的農戶占全國農戶的0.8%。
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理論上,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員布哈林(1888-1938)同斯大林有分歧。布哈林主張工業與農業、重工業與輕工業、積累與消費、政治與經濟應"均衡"發展;反對片面追求工業化的高速度而忽視農業和輕工業;主張用價值規律調節市場而不是用黨和政府的"非常措施"。布哈林及其擁護者被打成"反黨的右傾投降集團"。1929年4月,對布哈林的批判告一段落,自夏季起,各主要產糧區開展了大規模的集體化運動。到1929年11月,全國成立了6.74萬個集體農莊,集體化的農戶有191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7.6%;集體化的耕地占全國耕地總數的3.6%。1929年12月5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成立了推進全盤集體化的特設委員會。1930年1月5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又通過了《關于集體化的速度和國家幫助集體農莊建設的辦法》的決議。決議規定:伏爾加河中游、下游、北高加索主要產糧區,在1930年秋,至遲不超過1931年春完成集體化;其他產糧區則在1931年秋,至遲不超過1932年春完成集體化。為了推動全盤集體化運動,聯共(布)中央組織了數以萬計的工人組成工作隊下鄉。
2.消滅富農階級
在農業全盤集體化過程中,聯共(布)中央的富農政策發生了急劇的變化。聯共(布)十五大以后,加緊了對富農的限制和排擠。1929年4月,聯共(布)中央曾作出決定,占農戶總數4%-5%的富農需負擔全部農業稅的30-40%。關于是否允許富農加入集體農莊,黨內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主張有條件地允許富農加入,另一種意見認為絕對不允許加入。斯大林持后一種意見。他認為富農是集體農莊運動的死敵,1930年1月21日,斯大林在《論消滅富農階級的政策》一文中指出,黨對富農的政策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他說:"目前黨在農村中的政策并不是舊政策的繼續,而是從限制(和排擠)農村資本主義分子的舊政策向消滅富農階級的新政策方面的轉變"。根據斯大林的指示,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在1月26日批準了《關于在全盤集體化地區消滅富農經濟的措施》的決議草案。決議規定:對反革命富農立即逮捕,送入勞改營,直至槍決,這是第一類富農;對第二類富農,即反對集體化運動的大富農,搬遷到邊遠地區和北方地區;大多數屬于第三類的富農則遷到專門劃出的集體農莊以外的地段。蘇聯政府認為,第一類富農有6萬多戶,第二類有15萬戶,第三類約80萬戶。聯共(布)中央從莫斯科、列寧格勒等大城市組織了數以千計的黨的負責干部下鄉,大張旗鼓地以激烈的階級斗爭的方式開展消滅富農運動。1930年1月30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給各地的電報提出消滅富農的措施時,認為富農戶不超過總農戶的3%-5%,但實際上卻遠遠超過了,有些地區竟高達15%以上。
1930年春,西伯利亞有5.19萬戶富農被剝奪,其中劃為第一類富農有9000戶。北高加索有3.97萬富農被剝奪,第一類富農有8400戶;在伏爾加河中游有2.8萬富農被剝奪,第一類農戶有5000戶。在1930年到1931年兩年內,有60萬富農被剝奪財產,24萬戶富農,連同家屬約100-150萬人被強制遷到西伯利亞、烏拉爾等人煙稀少的地方,富農作為一個階級在急風暴雨式的運動中被消滅了。消滅富農運動完全中斷了列寧關于用和平方式解決富農問題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擴大化,侵犯了中農的利益,對蘇聯社會生活和經濟發展產生了極為嚴重的后果。
3.農業集體化的實現
消滅富農的運動推動了農業全盤集體化的發展。1931年8月,聯共(布)中央通過《關于加快集體化速度和鞏固集體農莊的任務》的決議。決議指出:68-70%的農戶,75-80%的播種面積加入集體農莊,是農業集體化基本完成的標準。對于已經基本上完成了集體化的地區(北高加索,不包括民族地區、下伏爾加、中伏爾加、烏克蘭產糧區、克里米亞地區、摩爾達維亞地區),則以加強集體農莊的經營和組織作為主要的工作,其余地區應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1932年基本完成集體化。1932年底,全國有21.1萬個集體農莊,入莊的農戶占61.5%,農莊的耕地占69.3%。1933年,全國已建立了22.45萬個集體農莊,入莊的農戶占65%。蘇聯以集體農莊形式實現農業集體化的方針已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1933年2月15日至19日,在莫斯科舉行了全蘇集體農莊突擊隊員第一次代表大會,討論了有關鞏固集體農莊的問題。1935年2月,召開了全蘇集體農莊突擊隊員第二次代表大會。大會通過《農業勞動組合標準章程》,宣布集體農莊的全部耕地永久歸集體農莊使用。同年7月,蘇聯人民委員會通過了《關于由國家發給農業勞動組合無限期(永久)使用土地證書》的決議。決議明確規定,由蘇聯農業人民委員部發給農業勞動組合永久使用土地的證書。
到1937年底,蘇聯共有24.37萬個集體農莊,聯合了1850萬農戶,集體化的農戶占農戶總數的93%,集體化的耕地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99.1%。這表明,蘇聯完成了農業集體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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