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公共場所吸煙
猖 獗
衛健部門同志:你們好!
平時在縣城辦事、帶小孩玩時經常出入相關政府機構與兒童游樂場所。
兒童健康安全遭漠視,游樂場淪為"毒氣室"。當數十雙稚嫩小手在滑梯攀爬時,總有肆無忌憚者叼著香煙穿梭其間,將兒童游樂場變成移動煙囪!煙霧裹挾著尼古丁與焦油,直撲嬰幼兒脆弱的呼吸道——這些施害者究竟是社會巨嬰,還是存心用致癌物給祖國花朵"施肥"?更令人震怒的是,當家長質問游樂場管理人員時,竟得到"管不了"的冷漠回應。試問每天約有數千名兒童被迫吸入二手煙的縣城,配得上"文明城市"的稱號嗎?
某些"禁煙示范單位",還未跨入大門便遭遇二手煙暴擊。辦事群眾在濃重煙臭中強忍嘔吐填寫表格,抬頭就能看見被煙灰燙出窟窿的《控煙管理辦法》。更魔幻的是,個別工作人員叼著香煙為群眾"服務",煙灰與公章齊飛,尼古丁共茶水一色!
試問這些公然踐踏規則者究竟是文盲,還是視法規如無物的特權階層?2013年領導干部帶頭禁煙令?,2013年12月29日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在公共場所禁煙區域帶頭不吸煙。
三問相關部門:
1、當《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條形同虛設,衛健部門的執法文書是否永遠停留在打印機里?
2、要求辦事群眾禁帶火種卻默許工作人員室內吸煙,這種"只許州官放火"的雙標何時休止?
3、我們的孩子究竟要在這片毒霧中成長多久,才能等到有執行力的"長牙齒"法規?
網友my2s7ju
2025-04-21
石門縣衛生健康局
回 復
網民:您好!
關于您反映“公共場所吸煙猖獗”的問題已收悉,我局立即組織專人展開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根據您提供的照片信息,2025年4月29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對石門縣蘭園大玩家游樂廳進行了現場檢查,按照《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對其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一份,限其于2025年5月6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將加大對公共場所的監督力度,進一步規范公共場所衛生環境。
關于您反映進入政府相關部門辦事時發現吸煙的問題,按照《湖南省愛國衛生條例》工作要求,我縣愛衛辦將加強工作指導,督促全縣各機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本單位的其他場所禁止吸煙,并設置明顯禁止吸煙標示。
感謝您對未成年人以及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與支持!
石門縣衛生健康局
2025-04-30
來源:紅網《百姓呼聲》
▍信息來源:百姓呼聲
▍綜合編輯:艾尚石門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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