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
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首次明確
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
進入電梯轎廂
違規的個人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
此外
《條例》全面強化個人消防安全義務
明確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
“消防責任正負清單”
01
樓道堆物、私家車停消防通道
處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個人違反有關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責令改正
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二)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四)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
因此
一定不要在樓道里堆雜物
用消火栓“收快遞”
亂停亂占消防車通道哦!
02
電動自行車禁入電梯
違者個人最高罰1000元
《條例》專門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禁停”區域,即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還新增“禁入”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條例》第九十七條明確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或者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的,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電動車電池的質量不過關或老化嚴重
極可能引發自燃
一旦發生自燃電池就會釋放大量熱量
導致火勢迅速蔓延!
將電動車帶回家中充電或進入電梯
無異于在身邊安一個定時炸彈
不僅會威脅到自身和周邊人的安全
還可能引發大規模的火災和電梯故障
快來學習學習相關的安全知識吧
03
個人應履行
五項消防安全義務
《條例》規定,個人應當履行五項消防安全義務: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規定;
(二)遵守本單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三)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必要的火災預防、報警、滅火和逃生的方法;
(四)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五)對未成年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關乎所有人的安全
快轉發提醒家人朋友們吧!
來源|北京發布、北京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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