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最早的規定是,參選總統的候選人中,得票最高的當選總統,得票次高的就當選副總統。如此確保副總統和總統有很接近的資格,副總統是經過選舉認定:除了總統當選人以外,最適合擔任總統的人。
但這項規定有個嚴重的缺點。總統最強勁的選舉對手,來當他的“見習總統”,等到總統出了問題——死亡、免職、辭職或無能視事——這位見習總統就更上一層樓來當總統。總統身上發生什么不幸、糟糕的事,最大的受益者,將是他的競爭對手,這叫總統、副總統兩人要如何相處,更遑論合作了!
因而早在1804年的第十二條修正案,就將總統選舉和副總統選舉分別開來,不再是第一名當總統,第二名當副總統。改成總統歸總統,副總統歸副總統,有不同的候選人,也有不同的選票。等到后來政黨政治成熟后,又改成總統和副總統搭檔競選,一組一組出現在選票上。
總統和副總統搭檔競選,在現實政治上產生的效應,就是選票分配上的考慮。總統候選人會傾向于選擇一個能替他爭取到不同選民支持的人,來當副總統候選人。
出身北方名校的肯尼迪,就選了南方土味十足的林登·約翰遜作為副總統搭檔。約翰遜和肯尼迪的個性、形象、政治風格,真的是南轅北轍,借由兩人聯合競選,得以包納不同的選票,擊敗了共和黨提名的尼克松。然而后遺癥是:這樣兩個人私底下互相看不順眼,1963年11月肯尼迪遭到暗殺,很自然就有陰謀論說法,主張整件事的幕后黑手就是約翰遜。
少數不從平衡選票作用來考量副總統人選的,是克林頓。1992年競選時,他拒絕了民主黨內許多大佬、策士理所當然的建議,找了戈爾搭檔競選。克林頓和戈爾年紀相當,都來自南方,立場和形象也很接近,換句話說,會投票給戈爾的,本來就傾向于支持克林頓,戈爾不會有替克林頓拓展票源的作用。被問到為何如此不按牌理出牌,克林頓的經典回答是:“因為我可能會死掉!”
△克林頓。圖片來源:新華網
從美國《憲法》角度看,克林頓的選擇,非但不奇怪,反而才是最合理的。副總統最大的作用,就是在總統出缺時繼位,克林頓在意的是,如果當選了總統,卻又因為死亡或其他因素提早退位,他希望繼任的副總統有和他一樣的想法、主張,繼續執行他的政治目標。
克林頓在美國歷史上有特殊的地位。兩百多年來,一共只有三位總統來自“小州”——人口排名在后面一半的州。來自阿肯色州的克林頓是其中一位。他能夠從小州崛起,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況下,不只取得民主黨提名,還擊敗了競選連任的老布什,其中一項理由就在于他的頭腦清楚,有許多不迎合流俗卻又自有說服力的看法與舉措。
總統出缺,副總統接掌。那如果總統、副總統同時在任期間出缺,怎么辦?兩百多年的歷史中,現實上從來沒有出現這種狀況。但美國人為了這樣一種極其稀有的變化,進行了許多討論與規劃。由此看出他們對于權力如何合法且順利地轉交,有著非比尋常的關注。
△羅納德·里根。圖片來源:新華網
1981年,當時的美國總統里根在華盛頓街上遇刺,留下了兩個有名的故事。一個故事是里根中彈后被送到醫院,在手術房里,他還意識清醒地對在場醫護人員開玩笑:“我希望至少今天,你們都是共和黨的支持者!”另外一個故事是,里根遇刺時,副總統布什人在德州,隨后白宮召開的記者會上,當時的國務卿海格大剌剌地說:“現在,這里我當家!”
當然輪不到他當家。海格此語一出,基本上就斷送了自己未來的政治前途。對于《憲法》如此無知,在緊急關頭跳過副總統、參議院臨時議長、眾議院議長,把大權放在自己身上,在美國,這是不可原諒的錯誤。
不過,海格此語倒是提醒了美國媒體和美國大眾,又認真地將《憲法》上規定的權力交付順位復習了一次,安心確定:《憲法》上的多層規范,保障了在任何情況下,行政大權都不可能沒有人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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