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籍“立委”莊瑞雄數周以來,不斷排案要中國國民黨籍“立法院長”韓國瑜的幕僚長、“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列席備詢,遭藍委轟私設刑堂,韓國瑜數次行文不用列席,綠委也數次通過譴責周萬來。韓國瑜2日傍晚在院會休息前,主動公開宣告,司委會排案的議程,幕僚長等人無列席義務。
在司委會的綠委數周來不斷邀周萬來等“立院”幕僚干部備詢,1日再要求周萬來以防止“立院”成為“國安”破口等議題進行報告,但周再度缺席,綠委會中通過本周第3次譴責的臨時提案。此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對周萬來提出“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刑事告發,批評其怠忽職務、縱容議事失序,進而造成“國會”民主癱瘓。
“行政院長”卓榮泰2日赴“立院”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并備詢,傍晚5點多,等最后一位質詢的藍委邱若華質詢結束后,韓國瑜與一旁的周萬來聊了幾句,韓站起來宣布休會、6日上午9點繼續院會前,提出宣告:
韓國瑜報告院會,針對近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本院幕僚長等幕僚人員未列席委員會專題報告予以譴責一事,本席近日發文給各委員會召委并發布新聞稿,多次說明,各委員會召委邀請本院秘書長列席進行報告,應確實依照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之規定辦理排案。由于本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之議程,逾越上開規定,因此,本席請本院秘書長等幕僚人員毋庸列席。
依《憲法》第67條規定,本院常設委員會,固可邀請政府人員到委員會備詢,惟依照大法官釋字第461號意旨,監于立法監督行政,行政向立法負責之憲政本旨,“憲法”第67條所稱政府人員系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此觀該號大法官解釋即足明了。爰此,作以下宣告:
本院配置院會、委員會及各單位之幕僚人員,系協助委員行使職權并辦理其他行政事項,依法受本席指揮監督,與“憲法”第67條所定政府人員,受立法監督有所不同。因此針對委員會召委未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辦理之專題報告排案,本院幕僚人員自無列席義務。請議事人員將此宣告發文各委員會幕僚主管遵行。旋即休息,眾人陸續離席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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