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請病假65天看林俊杰演唱會被辭退,法院判了!職場誠信警鐘敲響
最近有個打工人姐姐因為請病假看林俊杰演唱會被公司開除了,法院二審剛判完,結果一出來直接沖上熱搜,評論區都炸鍋了!
咱先來理理這事兒到底咋回事——
病假倆月“臥床養病”,轉頭跨省追星嗨翻全場?
主角周某是南京一公司員工,從2023年12月到2024年4月,連著82天開病假條,其中65天是連續請的,理由永遠是“腰痛到只能臥床,完全沒法上班”。
公司一開始也沒多想,畢竟病假條都是三甲醫院開的,咱打工人誰還沒個腰酸背痛的時候?
結果萬萬沒想到,公司HR偶然查交通記錄發現,這姐們兒病假期間高鐵票買得比上班時還勤!
2024年3月林俊杰杭州演唱會那天,她不僅在現場蹦跶,還發了朋友圈和演唱會大屏合影(后來刪了但被公司取證了)。
除此之外,她還跨省參加親友婚宴,在酒席上舉著酒杯合照,壓根不像臥床的人啊!
更絕的是,公司找她核實情況時,她信誓旦旦說“全天臥床休息,半步沒出門”,結果鐵證如山啪啪打臉——你說公司能不氣嗎?
平時給你批假是信任,轉頭拿病假當“追星假”,這誰能忍?
醫院診斷:小病大養?醫生都看懵了
公司覺得不對勁,直接陪她去復查。
醫生看完病歷都驚了:輕度腰椎間盤突出,頂多偶爾腰酸,開點藥多休息就行,根本不至于“長期臥床、肢體麻木”。
說白了,這病連正常上班都不影響,更別說活蹦亂跳跨省追星了!
有了醫生的診斷+交通記錄+社交平臺證據,公司直接以“虛假病假、曠工”為由把她辭退。按理說這事兒挺清楚了吧?
但周某不服,轉頭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2N賠償金和病假工資,一審敗訴后又上訴到南京中院。
法院拍板:病假不是“萬能假”,誠信才是職場底線!
2025年2月二審判決下來,法院說得特別明白:
1. 病假得“因病而休”:你確實有醫院開的病假條,但你的行為(看演唱會、參加婚宴、正常入職新公司)證明你根本不需要臥床休息,屬于“濫用病假權”;
2. 撒謊就是踩紅線:公司問你時你故意隱瞞外出事實,這是欺騙,違反了勞動合同里的誠信原則;
3. 法律支持公司辭退: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開除且不用賠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還特意提醒打工人:“病假是給真生病的人休息的,不是讓你鉆空子出去玩的。
你要真不舒服,公司肯定體諒,但咱得憑良心辦事吧?”
網友吵翻:這到底算“合理摸魚”還是“職場欺詐”?
這事一曝光,評論區分成兩派——
挺公司派:“病假撒謊就是人品問題!要是都這么干,公司還怎么管?”
“追星沒錯,但拿病假當借口就是耍無賴,支持法院判罰!”
挺員工派:“現在請假太難了,逼得人不得不編理由……”“公司是不是太苛刻了?
第一次發現不能先警告嗎?直接開除會不會太狠?”
還有吃瓜群眾發現細節:周某被辭退后當月就入職新公司,還正常上班,說明身體根本沒問題啊!
“合著把前公司當跳板,帶薪追星還想拿賠償,這算盤打得也太精了吧?”
打工人必看!這3條紅線千萬別碰
這事兒看著像個例,其實給所有職場人敲了警鐘:
病假≠“自由假”:哪怕病假條是真的,只要你實際狀態和病情不符(比如能蹦迪不能上班),就可能被認定“虛假病假”;
誠信比能力更重要:面試撒謊、考勤作弊、報銷造假……這些行為一旦被抓,公司分分鐘能開除你,而且法律不保護;
別拿“打工人不易”當借口:職場信任是相互的,你拿病假當“摸魚神器”,最后砸的是自己的口碑。
現在職場競爭這么激烈,哪家公司敢用不誠信的員工?
你看周某,雖然拿了新offer,但這事兒鬧這么大,業內傳開了誰還敢雇她?
最后嘮兩句
有人說,周某錯在“把私事凌駕于誠信之上”——追星沒問題,請假去看演唱會也沒問題,但你得光明正大請假啊!
非要用病假騙人,這不就是“既要又要”嗎?
這事也給公司提個醒:病假審核得更嚴格,別光看病假條,必要時可以要求員工提供就診記錄、復查結果,或者視頻連線確認狀態。
畢竟,保護真病假員工的權益,也是打擊“泡病假”的重要一步。
家人們,你們身邊有過類似“病假摸魚”的事嗎?
如果是你,遇到員工這樣操作,會怎么處理?評論區聊聊唄~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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