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7日電 據韓聯社最新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將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重審首次開庭日期,延至大選后的6月18日。
資料圖:李在明。
韓國第21屆總統選舉將于6月3日舉行。
據此前報道,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5月1日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三審判決,推翻二審無罪判決結果,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2024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李在明提起上訴。2025年3月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改判李在明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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