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坊
據(jù)統(tǒng)計
近90%的人身傷亡交通事故
是由于交通違法行為引起的
其中,不乏行人、非機動車駕駛?cè)?/p>
因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
而承擔主責或全責的案例
"我弱我有理"
不能成為交通違法的借口!
近日
上海交通管理部門就披露了
這樣一些案例
寶山區(qū)古蓮路鶴林路路口
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灰衣男子
闖紅燈穿越路口時
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fā)生碰撞
騎車人被撞飛后倒地
因為佩戴了頭盔,騎車人的傷勢并不重,但因為闖紅燈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闖紅燈全責。”民警到場時,被撞的灰衣男子已經(jīng)做好準備賠償小轎車方的損失,“
臉上傷了一下,膝蓋傷了一下,這里有點疼但問題不大自己承擔,畢竟是我闖紅燈。”
除了闖紅燈
逆向行駛也是非機動車
常見的違法行為
但主要責任一方卻不愿主動擔責
發(fā)生在寶山區(qū)某工廠門口的這起事故
就是這樣一個案例
一輛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
與剛出廠門的機動車發(fā)生了輕微碰擦
當事司機黃師傅告訴交警,“右轉(zhuǎn)彎出去,第一個看的是左邊,肯定不會先看右邊,等我拐過來以后,有一輛非機動車從我右邊竄過來,直接竄到我前面。我也正好有事想快點解決,但是對方不肯,說你要給我2000元錢。”
司機黃師傅報了警
事故的責任認定并不復雜
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主責方
一般要承擔70%左右的賠償責任
民警告誡對方,“你是電瓶車,但是該走的法律流程我們都要走下去的,你是成年人,造成的法律后果必須自己承擔的,并不是說我受傷了,我弱了就怎么樣怎么樣,沒有的。”
面對民警的公正執(zhí)法
事故雙方都沒有提出異議
很快達成了合理的賠償協(xié)議
上海市公安局交管總隊
事故防范支隊副支隊長 王毅:
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jù)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當中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事故的責任,不是說你弱你有理。
小坊此前也報道過不少類似事故
今年年初
在北京西路、石門二路路口發(fā)生的
一起交通事故
電瓶車主因搶車道被小轎車撞傷
受傷電瓶車主
最終被民警判定承擔全責
2月17日早高峰時段
在普陀區(qū)云嶺西路千陽路路口
左轉(zhuǎn)信號燈亮起時
一輛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fā)生碰擦事故
于是,交警現(xiàn)場普法
交通法規(guī)指出
非機動車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
向左轉(zhuǎn)彎時
不靠道路中心點右側(cè)轉(zhuǎn)彎
最終,交警認定非機動車主全責
記者從市交警管理部門獲悉,近年來,上海造成人員死亡的惡性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同時加大了對外賣小哥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力度。
小坊再次提醒
出行安全重于泰山
不是誰弱誰有理
而是誰錯誰擔責
駕車也好,騎車也罷
一定要守法通行,為自己負責!
記者:馮家琳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