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您還記得三年前疫情最吃緊那會兒,有個蘇州姑娘對著全網大放厥
詞嗎?就是那個自稱要把錢捐給反華組織、罵同胞是賤骨頭的許可馨。好家伙,當時全網炸鍋的陣仗,比過年放鞭炮還熱鬧。可您說邪門不邪門?這都三年過去了,連她家養的狗叫什么都沒查明白!
咱先說個對比案例。前陣子有個網名北極鯰魚的姑娘,剛炫完她爺爺的副局長身份,48小時不到,深圳紀委監委就帶著調查報告沖上熱搜了。您說這許可馨事件,難不成比查清朝八旗子弟的族譜還費勁?
這里頭學問可深了。咱先得掰扯清楚紀委是干啥的——人家主要盯著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許可馨本人就是個留學生,既不是黨員也不是公務員,按規矩紀委確實管不著她本人。可您細品她當初的暴論:“我能走到今天,一靠爸媽的錢和人脈,二靠蘇州的平臺資源。”這話跟往湖里扔炸彈有什么區別?炸出來的魚蝦蟹鱉,保不齊就有穿官袍的。
咱舉個實例。去年某地查辦酒駕,交警攔下個自稱“我爸是李剛”的。結果您猜怎么著?三天內連他爹二十年前在供銷社多拿兩捆大蔥的事都查清楚了。可許可馨這事,蘇州紀委監委三年前就說要嚴查,現在2024年都快入秋了,愣是連個水花都沒見著。
這里頭有個關鍵知識點——紀委辦案得講證據鏈。就像您吃火鍋,光聞著香味不行,得親眼看見羊肉在紅湯里翻滾才算數。許可馨當初放話時,IP地址在美國,用的還是境外社交平臺。要固定電子證據,那可比從火鍋里
撈芝麻還難。再加上這兩年疫情耽擱,跨國協查的流程能讓人等到白頭。
不過列位也別急著拍桌子。咱再說個門道——公務員家屬監管。要是許可馨爹媽真是公職人員,那閨女在海外大放厥詞,組織上早就該請去喝茶了。可蹊蹺就蹊蹺在這兒,三年了連她爹媽在哪個單位上班都查無實證。您說這是老百姓人肉技術退步了,還是有人把戶籍檔案鎖進保險柜了?
再看法律層面。咱刑法里有個侮辱國旗國徽罪,可沒聽說有侮辱國民罪。
許可馨那些話放在道德層面是千夫所指,但真要套法條,就跟用漁網撈蚊子似的——眼兒太大。倒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能治她個尋釁滋事,可人都跑美國三年了,難不成讓朝陽大媽跨國執法?
這事最吊詭的還在后頭。您看許可馨現在改名叫許立娜,在加州住著大別墅,天天曬私人飛機。她那個白人老公據說是風投大佬,婚禮還特意選在5月18號,諧音“我要發”。這操作,跟當年曲婉婷母親案簡直異曲同工——國內洪水滔天,國外歲月靜好。
有看官要問了:那咱就治不了她了?非也!《監察法》第52條寫得明明白白:外逃人員調查不受時限。再說了,她爹媽要是真在蘇州體制內,組織上早該給個說法。現在這情況,要么是查無可查,要么...(此處壓低聲音)您聽說過蘇州有個工業園區不?當年新加坡人幫著建的,水深著呢。
最后說句掏心窩的話。當年南京彭宇案寒了人心,如今許可馨案拖成爛尾樓,傷的可是老百姓對法治的念想。您看疫情期間多少孩子學著許可馨的腔調,說什么“死也不回國”。要是不把這股歪風邪氣剎住,往后愛國教育還怎么開展?總不能讓學校天天教孩子唱《我的祖國》,轉頭就被現實打臉吧?
咱也不是說要搞因言獲罪那套。但凡事總得有個度不是?您在家罵兩句娘沒人管,可站在天安門上罵街試試?許可馨這事,往小了說是個人素質問題,往大了說就是境外勢力培養的“精神炮彈”。現在全網都盯著看呢——是法網恢恢,還是真有人能逍遙法外?列位且等著,這出戲還沒唱完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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