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5月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有關情況。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介紹,針對違規異地執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等問題,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作出禁止性規定,申明法律的原則和底線,增強剛性約束,這些規定的實施,將在定紛止爭、依法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
南都記者了解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4月30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王振江介紹,民營經濟促進法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其政治性、政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在研究起草這部法律過程中,工作專班堅持開門立法、集思廣益、凝聚共識。起草制定過程中,始終堅持開門立法、集思廣益。由1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組成工作專班,共同研究起草這部法律。工作專班一成立,就召開了座談會專門聽取民營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此后,又先后委托中國法學會、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等權威法學研究機構多次組織專家論證會,就立法涉及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論證。在國務院起草審查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兩個階段,兩次向社會公開草案,征求意見,對各方提出的意見建議,逐條認真分析吸納。
“經過反復研究討論,最終聚焦到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內容上。這也是各方面普遍認為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現在法律的框架和主要內容也是以此為基礎展開的。”王振江稱,可以說,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的過程本身就是一次匯集眾智、凝聚共識的過程,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
王振江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立足基礎性法律的定位,統籌兼顧,既明確基本制度框架,又為將來實踐發展適當留有空間。民營經濟促進法中的許多條文都是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如治理“背靠背”條款、規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規定,看著筆墨不是特別多,但是含金量很大,真正落到實處,意義將是非凡的。
“此外,立法還為未來實踐發展留有空間。如法律中規定的國務院有關部門統籌研究制定促進民營經濟投資政策措施、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政企溝通機制等,既明確了建立制度,又為下步結合實際出臺配套措施、細化落實舉措預留了空間。”王振江稱。
王振江還提到,還有一類重大的問題,就是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認為實踐中較為突出,需要下大力氣解決的,如違規異地執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等。對這一類的問題,法律則明確作出禁止性規定,申明法律的原則和底線,增強剛性約束。這些規定的實施,將在定紛止爭、依法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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