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新安晚報
在合肥市一愛心獻血屋內,市民參與無償獻血。(資料圖)
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工作人員、醫務人員、現役(退役)軍人、高校學生每年獻血一次以上;血站應當定期公布采供血點、采血量、用血量、血液庫存狀態、減免醫療臨床用血費用等信息……5月8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采訪獲悉,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征求公眾意見。
根據需要確定流動獻血車??奎c
記者了解到,該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獻血、采血、供血、醫療臨床用血以及其相關管理活動。提倡十八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個人自愿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獻血者,年齡可延長至六十周歲。
其中提到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將獻血工作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專項規劃。財政部門應當按相關規定保障血站正常運行和發展經費。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根據獻血工作需要確定流動獻血車??奎c,為執行采血任務提供便利,維護正常秩序。教育部門應當將獻血法律、法規以及血液生理知識的宣傳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開展獻血知識教育。
此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獻血激勵機制。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游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游風景區等場所,免交公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掛號費等優惠政策。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鼓勵這些人員每年獻血一次以上
該辦法明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活動。鼓勵單位成立獻血志愿服務隊伍,動員、組織本單位符合獻血條件的個人自愿參加獻血。
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工作人員、醫務人員、現役(退役)軍人、高校學生每年獻血一次以上。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在血站以及血站設立的采血點獻血。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發放獻血紀念品。
參加獻血者,其所在單位應當提供便利條件。血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捐獻成分血液、稀有血型血液的獻血者適當誤餐、交通補貼。鼓勵個人參加獻血志愿服務活動,鼓勵單位和個人對獻血事業進行捐贈。
應優先保障獻血者醫療臨床用血
血站、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現役軍人以及為保護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而負傷的人員醫療臨床用血。除臨床急救用血和前款規定外,血站、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獻血者醫療臨床用血。
獻血者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享受以下優惠政策:獻血者本人醫療臨床用血時,按其獻血量至少二倍免費用血。獻血量達到規定條件或者捐獻造血干細胞的,終身享受免費用血。具體條件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醫療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至少免費使用與其獻血總量等量的血液。捐獻造血干細胞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醫療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至少免費使用一千毫升血液。
前款免費用血是指免除血站采集、儲存、分離、檢驗血液等費用。該費用由醫療機構在出院結算時直接減免。
不合格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
血站應當嚴格執行血液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對采集的血液開展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應當按照醫療廢物處理。
血站應當定期公布采供血點、采血量、用血量、血液庫存狀態、減免醫療臨床用血費用等信息。
偽造、涂改、出賣、轉讓、出借獻血證件的,不予減免醫療臨床用血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其中以牟利為目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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