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阜石路
發生一起因違規作業引發的火災事故
涉事人員因未按安全規范操作
導致焊接火星引燃
貨車車廂內的塑料泡沫
目前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作業前該人員未按照規定
告知現場的看護人員
擅自開始操作
然而恰在作業過程中
一輛裝載易燃塑料泡沫的貨車駛過
濺落的焊接火星瞬間引燃貨物
釀成火情
石景山區消防救援局人員指出
此次事故暴露出個別作業人員
對安全規范的漠視
涉事男子行為已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
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隨著春季施工高峰期到來
安全事故隱患逐漸增多
類似的慘劇也發生過多起
01
案例一
2023年1月8日上午8時左右,湖南省某公司承建的江西某糧食中轉淺圓倉及鐵路罩棚建設項目淺圓倉工程發生一起腳手架坍塌事故。
當時有3名腳手架作業人員正在開展筒倉內腳手架拆除作業,拆除作業時未按照專項方案從上往下逐層拆除,導致內腳手架架體整體失衡坍塌,2人被壓鋼管下,經搶救無效后2人死亡。
02
案例二
2024年1月6日7時40分左右,位于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的寧波高發電子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汽車電子換擋系統項目建筑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91.6萬元。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項目經理形同虛設(掛靠、代簽)、未履行法定管理職責,勞務分包單位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外墻涂料作業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川川在這里敲重點
施工安全絕非兒戲
一旦因管理疏漏或違規操作引發事故
相關責任方將面臨三重法律后果
1
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4條,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項目負責人、施工方直接責任人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2
行政責任
涉事企業將被住建部門處以罰款、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甚至納入“黑名單”,限制招投標資格。依據《安全生產法》第114條,事故單位最高可面臨2000萬元罰款。
3
民事賠償
傷亡工人及家屬有權向施工方、建設單位等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等,金額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川川提醒大家
夏天多風、雨水頻繁
加之工地全面復工
安全風險陡增
以下關鍵點須牢記
1
人員管理
入場工人必須接受崗前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需持證上崗。合理安排工時,避免疲勞作業。
2
設備與環境
定期檢查起重機械、腳手架、基坑支護等設施,防范大風天氣傾倒風險。及時清理積水,確保臨時用電線路防水防漏電。
3
應急機制
制定專項應急預案,明確逃生路線和救援流程。配備足量滅火器等,并開展演練。
安全是效益的底線
更是生命的紅線
快戳戳下圖
了解更多安全隱患
每一次事故的背后
都是對規則的漠視
每一條法律的制定
都凝結著血的教訓
謹記安全投入不能省
僥幸心理不能有
來源: 遂寧消防全媒體中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