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的一天,上海市公安處的端木宏峪收到了一封人民來信。差不多同時,他又收到公安部轉發下來的同一內容的信件。
身為副處長的端木宏峪,在偵破形形色色的案件同時,還抽出一定的時間來處理一些人民來信。這些信有的是寫給治安處的,有的直接寫給他,內容五花八門,小到雞毛蒜皮,大到人命關天。他們在信里有的要求治安處領導解決一些實際問題;有的為破案提供線索;有的要求對案件進行重新評判。有人民來信,說明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賴,很難否定,有些來信是對公安機關某些部門的作風進行批評和指責。
當然,到端木宏峪手里的,絕大部分是涉及到一些非常棘手的案子。從這些信件的處理上,定能看出一個領導的洞察力和氣魄。
信是死者父親寫的,老人指控其兒媳梁東敏殺害了親夫劉利源,而分局的結論是:劉利源系煤氣中毒而亡。據了解,在這期間梁東敏帶了孩子,多次去公安局吵鬧,要求給她作出明確無罪的結論。并以死來威脅。
端木宏峪,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偵探,正被當時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知曉。
碰到這種問題,常使人迷惑不解。端木宏峪看完信,眉宇間疑云越來越濃,內心仿佛翻騰著懷疑的駭浪:死者的父親指控兒媳利用煤氣害死了他的兒子。兒媳梁東敏要求公安局下無罪的結論。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看著這封信,端木宏峪仿佛聽見一個冤屈的靈魂在呼喊,仿佛看到陰暗角落里惡魔發出獰笑,他總覺得有一種說不清楚的預感,這一夜,他失眠了。
事實上,這種事常使端木宏峪傷透腦筋。一方面,群眾直接寫信給他是對他的信任,崇高的職責驅使他必須作一番深入細致的調查。另一方面,這是件非常得罪人的事。
然而,面對現實,端木宏峪必須作出選擇:要么是相信群眾來信反映的情況,沉下去,把問題搞個水落石出;要么對市公安分局下的結論給予充分的肯定。端木宏峪選擇了前者。
于是,天平的砝碼傾斜了。
端木宏峪帶著一系列的疑問來到了分局。
據受理此案的同志介紹,案發那天是1983年3月12日,梁東敏在事發前一天晚上9時許,在家里的煤氣灶上燒水,準備第二天早上洗臉用。9時30分,梁東敏與孩子在大房間睡覺,丈夫劉利源獨自在小房間睡覺,兩人都忘了關煤氣。次日清晨4時20分左右,梁東敏起床去廁所解手,發現丈夫倒在地上,當即喊來堂哥和救護車。
事后,偵查人員走訪了梁東敏和劉利源各自的工作單位,均未發現有什么可疑情況。但對梁東敏與同廠青工馬連龍逛馬路,看電影群眾有所反映。
案發當天,馬連龍照常上班,并無反常跡象。
由于未發現什么可疑之處,故初步認為:案發前夫妻關系正常,劉利源自殺可以絕對排除煤氣中毒,正常死亡可能性很大,故通知單位、家屬料理后事。
如果事情真的這么簡單,那么死者的父親和兒媳的鬧劇就不會發生。事實上,生活中發生的許多事情,常被一種假象所掩蓋。端木宏峪親自來到現場勘查。
死者家住一個直套間,門朝東,進房由北朝南,北為灶間,西為廁所,南為大間與小間,大小間之間有一道腰墻,墻上有一扇移窗,墻旁一扇木質門,門底縫隙為78×1.2厘米,腰墻靠西墻縫隙為47×1.7厘米,移窗上方縫為1.63×0.15厘米,灶間和小間為主要現場。
按理說,煤氣溢入小間,而大小間的縫隙又這樣大,為何睡在大間的梁東敏與孩子會安然無恙呢?
端木宏峪認為這是不可思議的,是一個重大疑點。他提出請煤氣公司的專家一同勘察現場。于是,有關的十一名專家、技術人員來到了現場。
在現場,這些權威人士做了一次煤氣實驗。
首先,他們對水壺燒水進行了實驗。當壺里的水燒開后,發現煤氣并沒有熄滅,又對濕水壺滴水實驗,也得出同樣結論。由此,排除了因水壺滴水而造成煤氣熄滅外溢的可能。
接著,按梁東敏所述煤氣火頭大小進行試驗,四小時后,根據煤氣流量測定結果,又排除了梁東敏所述當晚由燒水引起煤氣外泄,丈夫中毒死亡的可能。
這次實驗進一步證實了如果煤氣外溢,小房間死人,大房間必然也要死人(最起碼也應中毒,安然無恙是絕對不可能的)。
從而,專家們進行煤氣試驗的重要數據,揭開了劉利源死亡之謎。
偵查人員重新開始對梁東敏進行調查,發現梁東敏謀害丈夫的疑點越來越大:
第一、案發當晚10時許,鄰居路過梁東敏家門時,聞到有一股煤氣味,正欲敲門,發現房內有燈光,當時認為房內有人未睡,故未敲門。
第二、1983年年初三下午,鄰居發現梁東敏家里有濃重煤氣味,后敲開門才未造成后果,當時開門的正是劉利源。
第三、據梁東敏同事反映,梁東敏與同廠馬連龍關系不正常,有人曾親眼看見梁東敏和馬連龍在廠汽車間和女宿舍睡在一起。
從偵查獲得的材料分析,梁東敏和馬連龍有合謀殺害劉利源的重大嫌疑。
案情分析會上,端木宏峪果斷提出將梁東敏、馬連龍收容審查。
梁東敏被收審后,她在監房里鳴冤叫屈,大吵大鬧,并拒絕簽名和吃飯,情緒十分對立;而馬連龍進監房后卻裝聾作啞,緘口不語。兩人的情緒截然不同,罪犯的心理是錯綜復雜的。越是在這種時候,審訊人員越是要耐心,深入啟發和教育他(她)們。
罪犯心理上的矛盾,往往會外露,從而泄露“天機”。
梁東敏在監房里想到了自己可憐的孩子從此無人照料,深夜還在哭泣。
偵查人員和審訊人員共同研究了梁東敏的思想,他們對癥下藥,告訴梁東敏:“孩子每天上學,家中一切都很好,用不著你操心,你只有把自己的問題徹底坦白交代才是唯一出路。”當梁東敏知道自己的孩子平安無事,暴露了“交代也要槍斃,不如不交代”的真實思想。
審訊人員進一步向梁東敏宣講刑法有關條文,宣傳黨的政策。經過幾個小時的政策攻心,逐步打消了梁東敏的思想顧慮,她終于交代了謀殺親夫的全過程:
原來,在1981年,由于的女友自殺在自己家里,馬連龍與女友家從此開始鬧糾紛,馬連龍便躲到廠里住。這時,由于梁東敏家離廠路遠,上早班不便,也睡在廠里。兩人關系逐漸親密,最后發展到在廠里和各自家中發生兩性關系。這時,梁東敏開始喜新厭舊,萌發謀殺劉利源與馬結婚的念頭。
他們覺得開煤氣殺人神不知鬼不覺。
從1982年起,梁東敏和馬連龍多次密謀,先后兩次作案均未成功。第三次,梁東敏先把安眠酮放在豆漿中騙劉利源喝下,待到劉睡熟,梁東敏再把門隙用牛皮紙塞住,兩只煤氣大小火全部開足,11時左右,梁東敏聽到劉利源咳嗽聲,怕煤氣對自己有影響,就用頭巾捂住嘴,再把陽臺門窗打開,將煤氣關掉一只(另一只直開到次日凌晨四時許)。
翌晨二時,梁東敏聽到劉利源從床上跌倒在地的聲音,也不起床看看。
清晨四時,梁東敏見無動靜就起床關掉煤氣,打開廚房窗,將塞門隙的牛皮紙丟至樓下廢物箱內,把水壺盛滿水放在煤氣灶上,做完這一切后就去叫堂哥,隨后,又打電話叫救護車,當救護車來到現場,工作人員說人已死了好幾個小時,已無法搶救,應該通知公安局時,梁東敏假裝大哭大鬧一定要求送往醫院搶救……
梁東敏交代之后,審訊人員又提審馬連龍,馬連龍被迫交代了與梁東敏策劃謀殺劉利源的過程及案發后訂立攻守同盟的罪行。
歌德說:“罪惡與恥辱是不能隱藏的。”罪惡隱蔽再深,也有大白于天下之時。正是在刑警們的不懈努力下,罪惡才最終昭然天下。
幾個月后,毒婦梁東敏和馬連龍雙雙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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