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教育局發布《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明確了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志愿填報、錄取辦法、特殊考生有關政策、招生紀律與要求等。
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兩類。普通高中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占統一招生普通類計劃的60%左右,按初中學校辦學水平及畢業生人數分配)、統招生和自主招生,市屬高中面向兩區招生,區屬高中主要面向本區。民辦高中招生范圍以兩區為主,職業教育計劃分為五年制高職和中職,面向應屆生及社會青年,實行“注冊錄取”。
普通高中采用“分數+等級”錄取,指標生需中考成績達資格線且學科等級≥C級,統招生需滿足學校公示的等級要求,藝體類按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分四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職業教育按“志愿優先+成績優先”分三階段投檔,高職生源需達最低分數線。特殊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確保招生公平性與政策傾斜。
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
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做好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依據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要求及《濟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濟南市2025年初中學生畢業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教辦〔2025〕3號)《濟南市教育局關于對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調整的意見》(濟教發〔2021〕7號)精神,現就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及依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錄取新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采用分數或等級的評價形式予以呈現。
二、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1.計劃類型及分配比例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自主招生(藝體類)計劃和統一招生(含指標生)計劃。各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比例為統一招生計劃中普通類招生計劃的60%左右,由萊蕪區、鋼城區教體局參照各學校上一年度義務教育實施水平和本年度應屆畢業生人數,分配至區內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計劃另行公布)。藝體類招生不實行指標生辦法。
2.計劃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結合全市及萊蕪區、鋼城區教育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市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各區所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實。
3.招生范圍
萊蕪區屬高中(鳳城高中、萊蕪二中)主要面向萊蕪區招生;鋼城區屬高中(萊蕪四中)主要面向鋼城區招生。市直屬高中(萊蕪一中、萊蕪十七中、萊鋼高中)面向萊蕪區、鋼城區招生。萊蕪一中、萊蕪十七中、萊鋼高中三所高中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所在地區和各區生源人數、辦學規模等因素,參照往年招生實際,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萊蕪區和鋼城區。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萊蕪區、鋼城區各初中學校。以上區域以外招生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1.計劃管理。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高水平中職學校聯合高職院校舉辦初中后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高職和“三二”連讀高職,下同)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核下達,市教育局向社會公布。中等職業教育(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技師類院校,下同)招生計劃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學校編制、市教育局審定下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按照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專業和計劃執行。
2.生源范圍。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面向萊蕪區、鋼城區招生。各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校址、招生范圍可登錄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或《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導手冊》查詢。
3.生源要求。報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考生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達到相應要求,報考中等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是應、往屆初中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
三、志愿填報
(一)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
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地理、生物、歷史、道德與法治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含音樂、美術等,下同)、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下同)均須達到“合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總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以下簡稱“中考分數評價成績”)達到各類志愿填報資格線(含)以上。
(二)普通高中志愿填報程序
1.考生登錄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進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分兩次填報志愿,第一次填報志愿于各普通高中藝體類體育、書法專業錄取結束后進行,第二次填報志愿于統招生錄取結束后進行。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志愿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考生第一次填報志愿前,市教育局根據萊蕪區、鋼城區駐地普通高中總招生計劃,公布公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民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和藝體類音樂、美術(不含書法,下同)專業志愿填報資格線。其中,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志愿填報資格線不低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總成績滿分的45%。凡符合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均可參加相應類別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報。
3.考生填報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志愿,須參加專業測試并取得相應專業的測試合格證書。填報藝體類志愿不得兼報普通類志愿,取得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可以放棄藝體類志愿,填報普通類志愿;未取得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一律不得填報藝體類志愿。
4.考生填報志愿必須按照普通類、藝體類分類填報的要求,認真核對姓名、準考證號等個人相關信息,準確選擇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有關信息,根據個人意愿在網上獨立填寫。考生志愿一經本人確認,不得更改。
5.考生第一次填報志愿可填報兩個志愿,第一志愿(指標生志愿)和第二志愿(統招生志愿)。
(1)第一志愿(指標生志愿)。符合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可填報2處普通高中(市直或區內普通高中)作為平行志愿。考生也可以放棄第一志愿,直接填報第二志愿。藝體類考生不設該志愿。
(2)第二志愿(統招生志愿)。符合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可填報3處普通高中(市直、區內普通高中或民辦普通高中)作為平行志愿。
6.考生第二次填報志愿為征集志愿,填報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1)第三志愿(公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將公辦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含藝體類的音樂、美術專業)分類設置為平行征集志愿。該志愿萊蕪區、鋼城區符合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均可填報。若統招生錄取結束后,各公辦普通高中均已完成招生計劃,不再設該志愿。若第三志愿錄取結束后,各公辦普通高中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征集志愿。
(2)第四志愿(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符合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可自愿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三)初中后職業教育志愿填報程序
1.考生登錄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填報。考生填報的志愿將作為職業院校錄取和學籍建檔的依據,院校不得自行錄取未通過平臺填報志愿的應屆考生。志愿填報分三次進行,各類學校志愿填報時間及填報辦法詳見《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導手冊》。第三批次錄取結束后,根據職業院校招生實際,各職業院校集中組織錄取學生報到,學生報到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職業院校可組織一次線下志愿征集,各職業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志愿征集計劃并組織錄取。
2.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職業教育志愿時,須認真填寫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有關信息;往屆初中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只能填報中職志愿,在填報時須填寫姓名、本人身份證號碼、原畢業學校名稱、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考生要根據個人意愿在網上獨立填寫,一經本人確認,不得更改。
四、錄取辦法
實行統一錄取。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各招生學校(含民辦)集中在網上進行。
(一)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學校采用“分數+等級”的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普通類招生依據學生中考分數評價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等級及志愿填報情況,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指標生錄取繼續設置指標生錄取控制線,指標生錄取控制線不得低于公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含)。藝體類錄取依據各普通高中當年度藝體類招生簡章進行。考生錄取結果可登錄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查詢。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逐步深化“分數+等級”的錄取辦法。自2023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報考普通高中時,除符合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外,指標生統一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地理、生物、歷史、道德與法治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C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統招生須達到報考學校提前公示的綜合素質評價、學科特殊等級要求,不能滿足學校提前公示的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特殊等級要求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分四批進行。
提前批:藝體類體育、書法專業錄取。
第一批:指標生錄取。各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未完成部分納入該校統招生計劃。
第二批:統招生錄取,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錄取。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完成部分納入該校相應類別征集志愿計劃。
第三批: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第一次錄取完成后,組織各類志愿填報資格線(含)以上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志愿填報(征集志愿)。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錄取辦法
1.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實行“注冊錄取”,濟南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自主招生。
2.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投檔錄取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投檔錄取第一次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二階段投檔錄取第二次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三階段投檔錄取第三次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投檔錄取均按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投檔錄取填報高等教育學校志愿的考生,第二批次投檔錄取填報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志愿的考生。具體投檔錄取辦法為:
(1)實行網上投檔錄取。投檔錄取工作按志愿優先、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
(2)為確保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生源質量,由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公布最低志愿填報分數線。
五、特殊考生有關政策
具備以下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可以加分或按照一定比例降分錄取(須于報考信息確認前提供相關證明):
1.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12分參加錄取。
2.經衛健部門確認的農村獨女戶考生,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3.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依據有關規定,按照一定比例降分錄取。
4.國家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要求的其他需對考生升學考試照顧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6月20日前,如另有對考生升學考試照顧的政策,將依據相關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予以實施。
六、招生紀律及要求
高中階段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敏感度高、政策性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法治觀念,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規范操作、嚴格程序、嚴明紀律,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強考試招生安全工作。進一步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工作,牢固樹立“考試育人”的理念,從嚴從實抓好關鍵環節。嚴格試卷安全保密,強化招生考試過程管理,規范考試招生人員隊伍建設,保證招生數據的準確、安全,切實維護教育考試招生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力度,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進程、招生時間、招生監督電話、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等全部公開。通過組織學校開放日活動、召開家長會、設立咨詢熱線、印發公開信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對群眾廣泛關注的敏感問題和難點問題,要有針對性地深入細致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氛圍。
(三)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初中學校的監督和管理,組織和指導初中學校做好畢業年級學生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工作,要加強考生志愿填報安全和保密管理,防止考生志愿被篡改,初中學校不得替考生填報志愿。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四)強化督查督導問責。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個人,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于民辦學校,同時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等處理。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考試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以對社會、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恪盡職守,廉潔自律,努力維護教育的良好形象。
來源:濟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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