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文 | 沈 林
5月11日凌晨,百萬粉絲網紅“@是小念噢”賬號更新視頻稱:“已于2025年5月10日23點,在成都自殺去世,其賬號已交由親友管理。對于自殺細節(jié),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博主孫某是一個在抖音平臺擁有一百多萬粉絲的網紅,一共發(fā)布了近200個作品,每條作品都有很高的點贊量,最新一條視頻是2025年5月8日發(fā)布的,配文為:留住你和放下你,我都做不到,而留下我,是沒有意義的,我能做的,或許只有放下我。
有網友曬出了之前和孫某的聊天記錄,對話中,孫某說我被造黃謠準備自殺了。該網友還評論到,自己對于孫某而言只是一個陌生粉絲,但是她還是說出了她的處境,足以可見她是多么的絕望!
一張小念親友的評論也被網友曝了出來,小念的親友稱,她的手機里全是一些讓人發(fā)指的聊天記錄,她是被逼死的,對方想要勒索130萬元,說不要錢的時候,人已經被逼死了。
不過,今天(5月12日)該條視頻已無法查看。這個擁有149.8萬粉絲的賬號中寫道:“賬號永久封存,不造謠,不傳謠,不做非法盈利,安息。”
稍后,媒體從成都錦江公安牛市口派出所得到確認,孫某“人沒事”,并未去世,警方目前也在聯(lián)系她,對于在網上造謠的事情,或將追究責任。
這難道又是一起為了流量編造的謠言?
對于事件詳情,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
要指出的是,肆意制造和散布網絡謠言,誤導公眾輿論的行為,終將付出相應的代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去年公安部公布依法打擊“網絡水軍”違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中,有3起編造謠言引流案、2起網絡敲詐勒索案、1起刷單炒信案、2起刷量控評案,另有2起案件涉及有償刪帖。2024年,公安機關依法嚴懲網紅大V、MCN機構有組織造謠炒作,全年偵辦網絡謠言案件4.2萬余起,查處造謠傳謠違法犯罪人員4.7萬余人,關停違法違規(guī)賬號33萬余個,清理網絡謠言信息252萬余條。
去年10月,百萬粉絲網紅“小小努力生活”因涉嫌編造虛假身世、賣慘牟利等擾亂公共秩序在直播時被當場抓獲。源源不斷的鼓勵和留言不僅給“小小”帶來了流量,也收到了不少打賞,然而虛假的故事終究只是蓄意的擺拍,最終4名違法行為人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還有網紅“小松”故意編造外賣騎手單親父親身份,虛構帶女兒送外賣的悲慘故事,在各類網絡平臺積累了40余萬粉絲,還開通直播帶貨取得了收益。
然而現(xiàn)實生活中,孩子的母親并沒有離開,“小松”也并非外賣騎手,外賣服裝是他在網絡平臺購買的。這種利用公眾同情心騙取流量牟利的行為,最終讓“小松”因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處罰。
記者搜索后發(fā)現(xiàn),此類賣慘牟利的故事不是第一次發(fā)生了。而網友們對此類事件更是深惡痛絕。因為這不僅是對大眾同情心的消費,也可能讓真正處于困境中的人失去了獲得幫助的機會。
要知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除了廣大消費者要學會自我辨別,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風外,平臺方也要承擔起相應責任,對這類賬號進行更加嚴格的監(jiān)管,讓“賣慘”博流量無路可走。對各類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同時堅守網上言論自由底線,共同維護網絡傳播秩序,共筑清朗網絡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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