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解讀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
□ 本報記者 趙晨熙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該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傳染病防治法是衛生健康領域的重要法律,制定于1989年,分別于2004年、2013年進行了全面修訂和部分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梁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總結疫情防控經驗,完善傳染病防治體制機制,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和報告制度,優化疫情控制措施,加強醫療救治和公民權利保障,完善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的應對措施,進一步健全公共衛生體系、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對于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完善定義強化主體責任
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共9章115條。
梁鷹介紹,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完善傳染病防治體制機制,壓實了各方責任。首先,明確傳染病防治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的原則。其次,強化主體責任,加強政府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領導,明確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職責權限,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明確單位和個人責任。此外,加強基層傳染病防治工作,明確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開展群防群控工作。
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完善了傳染病定義,加強傳染病目錄動態調整。一方面,明確傳染病分類標準,把傳染病對人體健康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作為分類原則,明確甲類、乙類、丙類傳染病的定義。另一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對有關病種作了調整,經過調整,列入傳染病防治法的病種共40種,其中甲類傳染病2種、乙類傳染病27種、丙類傳染病11種。此外,完善傳染病目錄調整主體和程序,明確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根據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及時提出調整各類傳染病目錄的建議。將調整甲類傳染病目錄的權限授予國務院,明確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經國務院批準后予以公布。
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提出明確要求。健全公共衛生體系、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對于推進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報告制度,是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主要修改內容之一。梁鷹介紹,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堅持預防為主,明確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完善傳染病預防控制應急預案,加強重點場所傳染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同時,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監測哨點,拓展癥狀監測范圍,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完善傳染病預警制度,建立疫情風險評估制度,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社會發布健康風險提示;需要發布預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發布。此外,完善疫情報告制度,實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明確重點場所、檢驗檢測機構等的報告責任,并加強部門協同,建立疫情通報機制。
為進一步提高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落實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部署,建立健全城鄉一體、上下聯動、功能完備的疾病預防控制網絡,進一步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提升專業能力。同時,夯實基層公共衛生基礎,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專門的科室或者指定人員負責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工作,明確相關職責任務。此外,加強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持續提升傳染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傳染病監測、檢驗檢測、診斷和救治、科學研究等能力和水平。明確國家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推進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深度協作。
注重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傳染病疫情防控要兼顧保護公民個人權利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既要控制疫情擴散蔓延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也要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在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對保障公民權利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梁鷹介紹,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了比例原則,明確采取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保護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且對他人權益損害和生產生活影響較小的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強調要依法開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保護個人隱私,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相關信息不得用于傳染病防治以外的目的。拓寬救濟渠道方面,明確單位和個人認為采取的相關傳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申訴。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暢通申訴渠道,完善處理程序,確保有關申訴及時處理。
談及下一步如何貫徹實施好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梁鷹指出,法律對制定有關配套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各地方要抓緊制定修改傳染病防治法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細化法律有關要求。傳染病防治工作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與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公民都息息相關,要加強法律宣傳和解讀,讓法律實施各相關方面和社會公眾都了解、理解法律規定的內容,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傳染病防治工作,推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趙晨熙)
來源:法治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