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丈夫被殺
2008年7月5日凌晨六點多,河南省陜縣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
有一個女子哭著報警說,她的丈夫被人打死了。
她說昨天夜里,他們家里來了三四個陌生人,想要搶劫他們家的錢財。
這些人持著刀棒,將她的丈夫給打死了。
她因為害怕,躲在被窩里逃過了一劫。
民警趕到現場后,查看了詳細情況。
確實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壯年男子被殺死了,他的尸體還用被子裹著。
死者的頭部被鈍器擊打了幾十下。
血流到了床上,從床上又流到了地上。
被子都被染紅了,場面還是相當血腥的。
他是被誰殺死的呢?
真的是因為搶劫導致的命案嗎?
死者叫閆全剛,時年38歲。
報警人也就是閆全剛的妻子叫劉群菊,他和閆全剛結婚6年了。
她也是命案發生唯一的見證人,民警想讓劉群菊講述一下,案發的詳細情況。
比如,強盜幾點來的?
有沒有看清他們大概的樣子?
關于這些問題,劉群菊都回答不了,她不清楚案發時間。
更說不清到底是三個人?還是四個人?
她說她沒敢看。
這讓民警很疑惑,若是真的是強盜來搶劫他們家的財物,為何打死了閆全剛,卻放過了劉群菊呢?
再就是劉群菊家很窮,屋子外連個院墻都沒有。
可以說他們家是他們村里最窮的一戶人家了,誰會冒著殺人的風險搶劫這樣的一戶人家呢。
更何況他們家,也沒有任何財物丟失。
民警不得不懷疑劉群菊說謊了呀。
當民警看到劉群菊家的晾衣繩上,掛著一件濕衣服時,他們心里有了答案。
很顯然這個衣服是剛洗沒過多久,肯定是后半夜洗的。
劉群菊剛死了丈夫,她還有心情洗衣服嗎?
為何她要后半夜洗衣服呢?
民警將劉群菊帶走問話,她承認了是自己用鋼管將丈夫給打死的。
至于說她為何要打死丈夫,她說,她都沒有臉說出口。
因為丈夫經常羞辱她,是那種比較丑,不容易說出口的羞辱。
再丑也要說呀,畢竟涉嫌命案了!
她向民警講述了她和丈夫之間的矛盾。
她說,那是三個月前的一天晚上,丈夫拿著一本書看起來了。
看到了半夜,丈夫還是不肯睡。
她知道今晚肯定沒有什么好事發生,丈夫邊看邊嘆氣。
果然沒多久,她的丈夫就問她。
新婚夜你的感覺是怎樣的呢?
為何丈夫要這樣問她呢?
因為丈夫看到那一本書的名字,就叫新婚夜的感受。
多次被丈夫羞辱
劉群菊實話實說了,她告訴丈夫新婚夜沒有感覺。
丈夫聽后大怒,人家都有感覺,你怎么能沒有感覺呢?
他把書一扔,就開始打妻子。
劉群菊當時懷孕兩個月,在被丈夫毆打的過程中,她盡量選擇保護肚子里的孩子。
可是,即便是這樣,她還是被打流產了。
因為丈夫專選她的肚子踢。
她的丈夫似乎還是不過癮,若不是她疼的死去活來,被及時送到醫院。
她的小命,可能也保不住了。
這一次被丈夫毆打,孩子流產了。
她的命被救回來了。
從這件事開始,也是從這天起,她的丈夫就不斷的折磨羞辱她了。
劉群菊從醫院里回來,她本來應該要好好休息的。
回到家后,她看到她的丈夫還是捧著那本新婚夜感受的書看。到了晚上睡覺時,她的丈夫又來脫她的衣服。
還很生氣的把她的衣服摔到地上。
丈夫的這個舉動,也讓她火冒三丈。
畢竟丈夫知道她剛小產完,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但是,丈夫根本不管她的死活,不征求她的意見。
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
還有就是她來月經時,丈夫也不考慮她的感受。
她從來都不被丈夫尊敬的。
劉群菊不知道這樣沒有尊嚴的日子,什么時候是頭。
她多次被丈夫這樣羞辱,每次羞辱都伴隨著挨打。
她也明白,為何丈夫要羞辱她。
原來丈夫一直嫌棄她不是處女,丈夫曾多次問她,你為何嫁給我的時候不是處女呢?
原來劉群菊曾嫁給過兩個男人,那兩個丈夫都先后因病死亡了。
等于他是劉群菊的第三任丈夫。
由于他家窮,一直娶不上媳婦,在娶劉群菊之前,他是沒有結過婚的。
他總覺得自己吃虧了。
因為他沒有娶到處女。
再加上他這個人的心眼很小,總是擔心妻子背叛過他。
懷疑妻子出軌了。
只要見到劉群菊和別的男人說話,他就會孽待劉群菊。
劉群菊的忍耐是有限的,很快一件事的發生,讓劉群菊忍無可忍了。
她必須要結束丈夫的性命。
不堪其辱殺丈夫
劉群菊第一件不能忍受丈夫的事情,是在案發前的幾天。
她和前夫生的7歲女兒上小學,那一天下的大雨。
她想要打著傘去接女兒。
可是,丈夫不讓她用傘,必須讓她淋著雨去。
她就是在雨里,淋著雨把女兒接回來的。
他們的衣服全都濕透了,尤其是孩子的。
回家的路上,女兒在雨中還摔了一跤,把腿給摔青了。
女兒哭她也哭。
他們兩個抱著哭在一起。
她心想,若是現在的丈夫是女兒的生父,女兒肯定不會被這樣的對待的。
她恨前夫怎么病死了?
她的命真的不好。
最讓她忍受不了的一件事是,她買了一個新的手機。
這個手機是她賣鐵的錢買的,可是,丈夫非要讓她交代清楚,買手機的錢是怎么來的?
在丈夫看來,丈夫沒給過她錢,她就不應該有錢。
既然有錢了,肯定是來路不正,不一定陪誰睡覺了。
是別的男人給妻子買的。
所以,他讓妻子解釋清楚。
若是妻子不解釋,他就帶著妻子到妻子的娘家,說她生活不檢點。
讓她回娘家丟人。
本來劉群菊死了兩個丈夫,在娘家的名聲就不是很好,若是丈夫再去鬧。
這是她接受不了的,她不想讓娘家跟著她丟人。
所以,她不可能讓丈夫去娘家鬧的。
那一天晚上睡覺后,她一直沒有睡著。
凌晨四點鐘,天快亮了,她拿起家里的鋼管,殘忍的將丈夫打死了。
她的衣服上噴濺了血,她就洗了洗,曬在了繩上。
六點時天亮了,她就報警謊稱丈夫被人打死了。
她殺丈夫的事實,被民警識破了。
劉群菊殺了丈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她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2009年有關她的判決下來了。
她被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至于說被殺的閆全剛,他本來就娶不上妻子,因為家里窮。
娶妻子前,他也知道人家結婚過兩次。
可是,他還嫌棄人家不是處女,并且多次虐待妻子,家暴妻子。
最終導致妻子的反抗,而且對他是一擊致命。的
妻子將他殺死了。
這個結果是兩敗俱傷,劉群菊不應該殺人,選擇離婚才是最明智的。
可是,她偏偏選擇殺人。
既然殺人了,就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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