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中山橫欄交警
接到一起兩車碰撞事故的報警
交警到場勘查后
卻發現疑點重重
一查發現
這是一起自導自演的“騙保”案件
事故現場存疑
4月27日23時15分許,中山橫欄交警接報后到現場發現,粵L號牌黑色小車車頭右側受損較為嚴重,但在勘查取證過程中,民警發現事故時間對不上、車損痕跡存疑等情況。
司機羅某如實交代
經調查,事故發生實際時間為4月27日22時30分許,羅某駕駛粵L號牌黑色小車撞上現場一輛白色小車,隨后羅某未報警、未作任何處理便駕車離開了現場。后因擔心“肇事逃逸”受到嚴厲處罰,羅某又于23時15分許駕車回到現場并報警處理。
羅某在碰撞事故發生后立即駕車逃離,后來返回現場后將車擺放在事故發生位置,欲蓋彌彰,但角度與碰撞位置不對應,已非事故原始現場。
依法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羅某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由于羅某存在偽造事故現場、破壞證據的行為,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此外,羅某還將依法賠償白色小車的相關損失。
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
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若因逃逸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肇事者將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
肇事者在逃離現場后
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偽造、篡改等行為
如移動車輛位置、偽造碰撞痕跡等
以誤導事故原因和責任的認定
從而騙取保險金
或構成保險詐騙罪
廣東交警提醒
駕車出行途中
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
應及時報警并聯系保險公司
涉及人員受傷的
還應撥打120聯系醫務人員救治傷者
切不可抱僥幸心理
一逃了之或偽造現場騙保
否則將被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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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交警、中山交警
編輯: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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