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暉
據湖北發布消息,5月19日,湖北省委書記王忠林在武漢市調研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
他調研的第一站,到了洪山區和平村。去年10月以來,武漢市以該村為試點,探索建立適合城中村現狀的集體“三資”清查管理標準化工作規程。
幾個信息值得關注。
第一,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蠅貪蟻腐”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危害黨的執政根基。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老百姓期盼的實事,是關系黨的執政根基的大事,是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內在要求。
在今年1月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要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各級黨委特別是市縣黨委要把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任務常態化地抓,讓老百姓可感可及。”
2024年12月,國家監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全國監察機關共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6.8萬件、處分62.8萬人,移送檢察機關2萬人。
在5月19日的調研中,王忠林指出,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一項嚴肅的重大政治任務,必須持續深化,確保取得更大成效。
第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的重點之一。
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深化“校園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醫保基金管理、養老服務等方面突出問題治理。
其中,農村集體“三資”指的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曾刊文提到,農村集體“三資”既涉及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中的財政撥付資金,如協助人民政府從事拆遷安置工作中的土地補償款、安置費等,還涉及村集體自有資金、資產、資源,如農村集體土地流轉金、林地承包費,村辦企業、合作社等集體資產。
農村集體“三資”是發展農村經濟、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物質基礎,事關群眾切身利益。
同時,農村集體“三資”點多面廣,容易滋生“微腐敗”,風腐一體問題較突出。在實踐中有一些基層干部濫用職權,隨意處置集體資產,比如,有村干部套取、截留、挪用、侵吞集體資金,設置賬外“小金庫”,用于違規吃喝、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等。
國家監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國家監委指導各級監察機關查處貪污侵占集體資金、違規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監管流于形式等問題15.3萬個,處分13.2萬人。會同農業農村部門督促整改低價合同、超期合同、“人情合同”115.2萬份,整改管理不規范的工程項目3.3萬個,化解村級債務62.6億元。
為什么上述問題一直查而未絕?其中一點就是因為基層監督力量薄弱。如何破解難題,各地都進行了不少探索。
第三,為看住守好農村集體“錢袋子”,武漢持續發力。
武漢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開展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積極推進集體“三資”清查試點,嚴肅查處侵占挪用集體資金等問題。
去年10月以來,武漢市以洪山區和平村為試點,探索建立適合城中村現狀的集體“三資”清查管理標準化工作規程。
此次調研,王忠林察看了村集體“三資”清查公示欄,觀看村務公開系統和湖北省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臺運行演示,聽取洪山區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情況介紹。
王忠林強調,“三資”是村集體最重要的家底,要探索運用數字化手段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的有效路徑,創新監管方式,拓寬監管渠道,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更規范、更透明、更高效。
他還提到,要動真碰硬堅決整改,站在群眾角度換位思考,持續抓好“校園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養老服務和公辦福利機構突出問題等專項整治。
要深挖問題背后的體制障礙、機制梗阻和管理缺陷,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項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要強化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從嚴督促職能部門履職盡責,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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