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若無所不能,真理必一無是處。
可在現實中,偏偏有些手握權力者,常常自以為是、自作聰明、自覺高明。
“九派新聞”報道,有位安徽網友發文稱,安徽宿州靈璧縣住建局發文到自己的工作單位,要求單位督促沒有繳納物業費的人員盡快繳納物業費。
當記者聯系到住建局時,工作人員說這項工作已經暫停擱置。
老實說,看到這條新聞時,我不理解的同時還大為震撼,震撼之處有兩點。
第一,物業費是業主和物業之間的事,住建局憑什么插手,而且還幫著物業催繳費;第二,住建局不僅幫忙催繳費,還出了白紙黑字的文件,甚至連公章都印在上面,是誰賦予的權力?
現在當地雖然已經暫停了這項工作,但也暴露出某些人一點法治意識都沒有,一點組織原則都不懂。
把手伸得那么長,不僅僅是低級的愚蠢和無知,更釋放出一股濃郁的脅迫之氣:總有辦法可以收拾你。
管天管地管空氣,現在直接管到業主頭上,手伸得是不是太長了?就在同一時間,“現代快報”也播報了一條新聞,這個新聞就不僅僅是手伸得太長了的問題,而是直接將手伸到老百姓家里了。
山東壽光,一村委發通知,禁止當地所有居民養貓養狗,已經養了的也必須處理掉。
看到這條新聞時,我很不可思議,自古以來養貓養狗都是自愿的,你喜歡貓狗就養,不喜歡就不養,現在直接禁止養,甚至已經養了的還要處理掉,這是正常人類能想出來的?此時此刻,哪怕說一句臟話也完全不為過。
后來村委回應記者,說確實發了通知,通知內容是經過村民代表開會討論后形成的,但沒有強制執行,也沒有明確處罰措施,只是給村民提個醒。
好一個提醒,需要他提醒嗎?他算個什么東西?養貓養狗吃他家大米飯了嗎?
一邊說著禁止,一邊又說提個醒,這兩者放在一起,難道就沒有哪怕那么一絲絲自相矛盾的感覺嗎?
更離譜的是,在通知原文中還特別強調,一旦發現養貓養狗嚴懲,不僅懲罰租戶,連帶戶主一起懲罰。
問題來了,懲罰的依據是什么?似乎沒有哪條法律法規禁止養貓狗,因為別人養貓狗就懲罰,這分明就是權力越界,再往嚴肅點說就是違法。
古來柴火煮三餐,煙火映得夜半寒。
今朝權手橫空指,滿目鄉愁盡荒原。
說來其實挺好笑的,現在看到這事我居然一點都不感到意外,因為早就有了前車之鑒。
去年12月,山東濟南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只是那一次更加離譜,不僅禁止飼養寵物,甚至就連家禽也不能養,養了就要上門捕殺。
還有2023年12月,云南某地出臺的聚餐報備,要求農村5桌以上聚餐必須提前10天報備,報備要將聚餐時間、地點、餐次、人數、菜單、承辦廚師和飲用白酒等信息,向所在村委申報備案,領取告知書,簽訂承諾書,同時還要接受食品安全協管員或市監人員的檢查指導。
想想就覺得好笑,聚個餐還要提前10天報備,喜事還好,畢竟都是提前定日子,可要是碰上白事怎么辦?莫非死之前還要先吊著一口氣,等報備完了再斷氣?
再近一點的事情發生在今年一月份,四川廣安一名老人在家熏臘肉,被罰了200元,而這個罰款居然是社區人員上門收取的“教育管理費”...
熏個臘肉都要被教育,都要被罰款,那在家煲個湯、殺個雞,豈不是犯法?
更荒唐的是,他們不僅對老人罰款,還要求老人寫“保證書”...想破腦袋都想不明白,熏個臘肉到底怎么著他們了,又是罰款又是保證書的,如此大動干戈,不知道的還以為老人在家制毒呢!
“如果再不聽話,自愿接受任何處罰。”
看著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寫下這段文字時,不知道在場的人是否有一種別扭、愧疚和羞愧難當的無地自容。
也許并沒有,因為愧疚針對的是有羞恥心的人。
還有四川巴中,早前當地的兩個縣被曝禁止在城區私自熏制臘制品,熏制臘肉和臘腸等都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點。
為什么要集中熏制,原來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費或材料費。
有人說這是懶政,我并不贊同,這其實就是典型的亂作為。
如果真是為了大家好,就應該把有限的資源用在食品安全和衛生源頭上,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更不是動不動就罰款、寫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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