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本論》中提到的唯一的中國人
同治六年八月十七日(公元1867年9月14日),偉大的革命導師馬克思第一次揭示人類歷史發展規律的巨著《資本論》第一卷在德國漢堡正式出版,這是人類社會思想史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劃時代的重大事件。該書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第83個注腳譯文為:“清戶部右侍郎王茂蔭向天子上了一個奏折,主張暗將官票、寶鈔改為可兌現的鈔票。在1854年4月的大臣審議報告中,他受到嚴厲申斥。他是否因此受到笞刑,不得而知。審議報告最后說:‘臣等詳閱所奏……所論者專利商而不便于國’。” 馬克思之所以能夠知曉并在《資本論》中專門提及這件事,是因為他看到了《帝俄駐北京公使館關于中國的著述》一書,當時駐大清京城的俄國使節將這件事寫進了該書之中。咸豐八年(1858年),德國人卡·阿伯爾和弗·阿·梅克倫堡將該書譯成德文,在德國出版發行,馬克思在寫作《資本論》過程中參考了這本書。可以看出,馬克思對王茂蔭的貨幣主張是贊同的,他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就這樣說過:“如果紙幣以金銀命名,這就說明它應該能換成它所代表的金銀的數量,不管它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兌現。一旦紙幣不再是這樣,它就會貶值。”這個認識很有可能就是受王茂蔭觀點的啟發。
巨著《資本論》傳入中國后,人們發現一共提到了680多位世界名人,而王茂蔭是該書中提到的唯一的中國人。不過《資本論》譯者關于“王茂蔭”名字開始譯為“萬卯寅”、“王猛殷”、“王孟尹”、“王茂蔭”等,其中陳啟修翻譯的《資本論》中為王茂蔭。1936年經郭沫若先生對《東華續錄》等典籍的研究、考證,撰寫《〈資本論〉中的王茂蔭》和《再談官票寶鈔》等文,分別發表在上海左翼文藝刊物《光明》1936年第2卷第2號和第3卷第1號上,才確定《資本論》中提到的唯一的中國人為王茂蔭。國人知道王茂蔭名字載入《資本論》,是在《資本論》出版70年之后,王茂蔭從此聞名中外。
《資本論》中提及的王茂蔭之事發生在咸豐四年,王茂蔭時任戶部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從二品。清代中央只設六部,戶部執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職權遠遠高于今財政部長,兼中央銀行行長、自然資源部部長、人社部部長、民政部部長、農林部部長、糧食部部長、稅務總局局長、供銷總社理事長、公安部戶籍管理局局長等官員之職;戶部侍郎掌稽核版籍、賦役實征等會計、統計工作,錢法堂執掌貨幣流通、鑄錢和寶泉局,戶部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相當于當今財政部部長兼央行行長、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國家統計局局長。稱王茂蔭為大清“財長”,實至名歸。
二、晚清著名的清朝貨幣理論家、財政學家
王茂蔭(1798年-1865年),字椿年,號子懷,清嘉慶三年(1798年)誕生于一個安徽歙縣南鄉杞梓里一個徽商家庭,兄弟4人,居長。4歲喪母,全賴祖母方氏撫育成人。髫齡入私塾,朝往暮歸,讀書刻苦用功。后就讀于縣城紫陽書院,得主講錢伯瑜先生真傳。道光十一年(1831年),王茂蔭以監生資格應京兆試,得中舉人,次年會試,聯捷成進士,并備官戶部。此后長達15年,王茂蔭一直在戶部任“主事”、“行走”一類的微職閑官,直到50歲那年才升補為戶部貴州司員外郎,改江西貴州司員外郎、陜西道監察御史。后歷任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戶部、工部、兵部侍郎、吏部右侍郎等職務。其中咸豐三年(1853年)十一月擢升為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權同今日國家財政部長,成為清廷主管財政貨幣事務的官員之一,并因此成就了王茂蔭一世英名。
清咸豐朝實施過兩次令人注目的貨幣改革措施,即發行鈔幣和鑄大錢。王茂蔭是咸豐朝行鈔的第一個倡導者,鑄大錢的堅決反對者。道光二十年(1840年)鴉片戰爭之后,出現銀貴錢賤現象,清廷高層很多人主張鑄大錢。有“當五”、“一十”、“二十”、“五十”、“一百”五種,直接導致通貨膨脹。咸豐元年(1851年),王茂蔭就給皇上上了《條議鈔法折》,提出九條貨幣發行辦法:一、擬鈔之值;二、酌鈔之數;三、精鈔之制;四、行鈔之法;五、籌鈔之通;六、廣鈔之利;七、換鈔之法、八、嚴鈔之防;九、行鈔之人。咸豐二年清廷開始實行鑄大錢。針對鑄大錢的論調和鑄大錢所造成的惡果,咸豐三年十月初九日(1853年11月21日),升為大清“財長”不久的王茂蔭開始發威,他給咸豐皇帝上了《論行大錢折》,力批鑄大錢錯誤:“鈔法以實運虛,雖虛可實;大錢以虛作實,似實而虛。”即紙幣雖無價值,但若能兌換并且發行量有一定的“定數”,它就代表一定的實際價值;而大錢本身雖有一定的價值,但因它不足值,故而它的面值是虛的,堅決反對“鑄大錢”。咸豐三年(1853年)正月,王茂蔭上《再論鑄大錢折》,對清政府所采取的發鈔票、鑄大錢等通貨膨脹措施再次提出異議,認為:“若奸人以四兩之銅鑄兩大錢,即抵交一兩官銀,其虧國將有不可勝計者”,“設奸人日銷以鑄大錢,則民間將無制錢可用,其病民又有不可勝言者”。可惜,王茂蔭的這一中肯的正確的主張依然沒有得到朝廷重視和采納。同年二月咸豐準添鑄了“當百,當五百,當千”的大錢,結果在流通中造成極大混亂,加之上述發行的不兌現的“寶鈔”,使通貨膨脹愈演愈烈。咸豐四年(1854)三月,王茂蔭針對銀票、寶鈔和鑄大錢所造成的劇烈貶值和混亂,給咸豐皇帝上了《再議鈔法折》。《條議鈔法折》的主要目的是既要有助于解決財政困難,又想避免嚴重的通貨膨脹;那么,《再議鈔法折》則主要是為制止已經發生的嚴重通貨膨脹。被認為是王茂蔭的第二個貨幣改革方案。它的主要內容包括四項建議:一,允許錢鈔兌換現錢;二,允許銀票兌換現銀;三,允許各商店用鈔換銀;四,允許典(當)鋪款項出入搭用鈔幣。咸豐皇帝看了《再議鈔法折》后大為不滿,認為王茂蔭所言是貴民而賤官,不以國家政事為重,加上戶部軍機大臣審議結論中也指責王茂蔭是“所論專利商賈而不便于國,殊屬不知大體”,從而導致咸豐皇帝下旨“嚴行申飭”,將王茂蔭調離戶部,任兵部右侍郎。從此,基本上結束了其主理財政貨幣的事務。
但是,王茂蔭的思想主張集中體現在他的貨幣改革方案和貨幣理論上,被學術界評價為“我國封建社會貨幣理論的最高成就”。
三、一生自省自律為官,清正廉直
王茂蔭故居
王茂蔭進士及第后回鄉省親之時,祖母曾諄諄告誡:“吾始望汝輩讀書識義理,念初不及,今幸天相余家,汝宜恪恭盡職,毋躁進,毋營財賄,吾與家人守吾家風,不愿汝躋顯位,至多金也。”王茂蔭始終銘記于心。
作為大清“財長”,王茂蔭權力炙手可熱。他居官京城30余年,歷道光、咸豐、同治三朝,處晚清渾濁的官場之中,堅持廉潔自律,始終兩袖情風,為官如此,實在難能可貴。史料記載他:“性清淡,寡嗜欲。京宦三十載,恒獨處會館(即歙縣會館,今宣武門外。王為安徽歙縣人)中。自本簡約,粗布糲食,處之宴如。”同鄉晚輩鮑康在《王母洪夫人壽序》寫道:“康昔官中書時,每造先生宅,飫聆高論,見先生蕭然一室,別無長物,公余之暇,手一卷自娛,京宦三十年,未嘗攜眷屬,聞夫人僅一至京邸。”可謂“清節”畢現。咸豐八年(1858)七月至同治元年(1862)四月,王茂蔭因病“開缺”期間,他移居至北京東城玉清觀,沒有薪水,于是受聘主講潞河書院,靠每年300金膏火為生,為此,他每月堅持前去授課,與諸生朝夕相處,循循善誘,認真修改試卷,誨人不倦。但拒絕親友資助,絕不降低做人標準。
王茂蔭認為一個人在食不果腹、衣不遮體時,能夠做到“渴不飲盜泉水,熱不息惡木陰”才是君子。所以他后來一再告誡子孫,將來“家產薄、家口多,衣食難度”時,謹防“見利忘義”。他對子女要求甚嚴,“鮮以錦衣戲采為重”,日常生活簡樸,始終教誨子弟交游重人品,正確對待財利:“凡人壞品行,損陰騭,都只在財利上,故做人須從取舍上起。富與貴,是人之所欲章,所以從此說也。此處得失厲害關頭,人心安得無動?惟當審之以義,安之以命。我命中有時即不取非義亦有,命中無時即取盡非義,終歸于無。看著當下取來,雖見為有,不知非災橫禍出而消耗之,必且過于所取。須以當下之不取,為消將來之橫禍,則此心自放得下。古云:漏脯充饑,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隨之。當時作此想,則自然不敢妄取。”王茂蔭認為獲取不義之財如同飲鴆止渴,還可能遭遇飛來橫禍。頗具遠見。
王茂蔭認為:“莫看眼前吃虧,能吃虧是大便宜。此語一生守之用不盡。”所以他宦游京城一生沒有因顯貴而巧奪豪取為家中添置一瓦一壟。但他為鄉黨經常慷慨解囊,在所不惜。每年都資給里黨中孤苦者。親友借貸,也竭力以付。鄉間葺祠宇、通道路、修堤、造橋,凡遇善事,他無不量力相助,欣然樂為。三十年年為官雖積有俸銀一千兩,但并不置任何田產,而是命令長子王銘詔存于其岳父處,只作他們兄弟四房子孫讀書費用,并留下遺囑:“吾以書籍傳子孫,勝過良田百畝;吾以德名留后人,勝過黃金萬鎰。 ”同時作《家訓和遺言》道:“我之奏疏,詞雖不文,然頗費苦心,于時事利弊,實有切中要害處,存以垂示子孫。使知我居諫垣,蒙圣恩超擢,非自阿諛求榮中來。 他日有入諫垣者,亦不必以利害之見存于心,能盡此心,自邀天鑒。 ”還告誡子侄:“日后子孫非有安國定邦之才,不必出仕,只可讀書應試,博取小功名而已。”這不是一般的封建社會的“省部級”大員所能做到的。
王茂蔭任吏部侍郎時,選任官吏重人品,曾舉薦過眾多人才,其中,安徽盱眙人(今安徽明光市)吳棠,經王茂蔭舉薦,從一個七品知縣一路晉升至四川總督、成都將軍,成為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人齊名的晚清名臣。但王茂蔭與吳棠素昧平生,只聞其名,從未謀面。同治三年(1864年),王茂蔭繼母在江西吳城去世,王茂蔭依制奉諱返鄉守孝,途徑清河,時頭品頂戴漕運總督吳棠接待了布衣身份王茂蔭,分別時還贈些兩銀子,以謝當年舉薦之恩。王茂蔭未予接受,坦然地說:“保舉,公也;涉于私,則不足道也。”他特別重視,衣食無憂時,必須做到堅持操守、淡薄名利、拒取不義之財。
王茂蔭一生以清正廉直著稱。鴉片戰爭之后,大清“盛世”不再,內憂外患,吏治腐敗,國力衰弱,大廈將傾。王茂蔭處在這樣的官場環境之中,清廉自守“出污泥而不染”, 他為官最為可貴之處在于始終蒞職勤勉,殫精竭慮,一心為國家“保富民、恤商民、護國本、革頹風、振人才”,夙夜勤政,不辭艱辛。王茂蔭在任曾上一百多個奏折向皇上建言,除主張鈔幣兌現抑制通貨膨脹,反對鋳頒大錢侵害商民之外,還曾建言杜漸奔竟鉆營之風以肅吏治,力薦人才為國效忠,革君心,蘇民困,崇儒、修學、慎刑、理財,等等,“其言也,無一非國計民生之言”,王茂蔭一心為民為國,敢講真話,力持正論,甚至犯顏直諫,其關于論鈔法利病的奏疏,主張通商情,利轉運,被咸豐皇帝斥之為“專為商人指使”,遭嚴旨切責,并被調離戶部,一時事跡載入《資本論》,就是他的重要幣制改革主張正確,引起了馬克思的高度關注。王茂蔭反對戶部賣官。認為:“此舉無益于目前而徒貽譏于后世。”咸豐五年(1855)二月,國事艱難、內憂外患之際,王茂蔭得知咸豐皇帝耽于逸樂,縱情聲色,將然將國政拋之腦后,準備臨幸園明園“辦公”游嬉。而朝中大臣們對此雖都有意見,卻無人敢直言勸阻。唯有心急如焚王茂蔭不怕得罪皇上,當即上了《請暫緩臨幸御園折》,極言在這“國計艱虞、民生涂炭”的時候,皇帝不應該“事于游觀”等六個“不可”,堅決給咸豐的游興當頭一棒,觸到了咸豐的“痛處”。咸豐惱羞成怒,以“道路傳聞,率行入奏,殊非進言之道”,“著交部議處,原折擲還”。從此不再重用王茂蔭。但王茂蔭泰然處之,沒有絲毫后悔之意。
《清史稿》這樣評價王茂蔭:“京師用不足,大錢鈔票,法立弊滋。王茂蔭屢進讜言,均中利害,清直為一時之最,宋晉亦其次也。”
吳大廷在 《王侍郎奏議》序言中這樣評價王茂蔭:“直聲清節,上自公卿,下至工賈隸圉,嘖嘖皆贊其賢,先生孑然一身,清儉樸約,非如世之嬌激以沽名者。恪恭盡職 直言敢諫。”
所以,晚清之時,王茂蔭清操之名,無人能出其右。其后人因此鐫刻 “敢于直諫之家”青田冶石大印置于其靈右,以示子孫,并不過譽。
同治元年(1862年),王茂蔭上書同治皇帝陳述政事,說:“我觀測天象,勤懇治國。議政王責任重大,應該專心理政,制定理政綱領,諫官應該多包容。”順天府事務繁忙,順天府石贊清不能夠兼顧各方事務。同治皇帝稱贊王茂蔭:“直言敢諫,志慮忠純。” 清同治四年(1865)六月,王茂蔭在籍病故后,同治皇帝諭旨給予“廉靜寡營,遇事敢言,忠愛出于至性”評價。朝野贊聲鶴起,“三代帝師”、“四朝文臣”之稱的大學士祁寯藻挽聯贊曰:“諫草逾萬言,每讀焚余心事,光明照青史;交情獲三益,最傷別后手書,感惻念蒼生”;時任欽差大臣、兵部尚書、兩江總督曾國藩挽聯贊曰:“七旬耆宿,九列名卿,誰知屋漏操修,尚同寒士;四海直聲,卅年儉德,足令朝廷悲悼,何況吾曹”;曾國藩代作《皇清誥授光祿大夫吏部右侍郎加二級諭賜祭葬先考子懷府君行狀》、李鴻章所作《誥授光祿大夫吏部侍郎王公神道墓碑銘》,更是記錄了王茂蔭清正廉直修身報國的一生,值得稱道。朝野上下沒有忘記王茂蔭,給予了王茂蔭應有的中肯評價。王茂蔭的弟子歙人徐景軾評價王茂蔭更是非同尋常:“世但知公之忠,而不知忠本于孝;世知公之能忠能孝,而不知其忠孝之克全者。”就是說世人都認為“自古忠孝無兩全”,而王茂蔭一生卻做到了忠孝兩全,絕對是整個大清鳳毛麟角之人!所以,王茂蔭以“清操,海內推為巨人”,是徽州清官之最,乃為公論。
一代大清財長,清正廉直,名副其實,值得后人世代推崇。
2018年5月10-12日初稿于于市政協文史委辦公室
作者簡介
貢發芹,筆名亞魯、貢暉,高級中學語文教師,三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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