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打不還手形成了現在的一種風氣,為什么大家被打也不敢還手呢?唯一的擔心就是自己還手,就變成了互毆!但這樣真的好嗎,這樣不會助長有些無理取鬧,故意鬧事的人胡作非為呢?如果每次都碰到打不還手,我們應該有的血性是不是會慢慢給磨滅了呢?一直以來,關于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話題。
5月20號,央視新聞用長篇報道對于互毆還是正當防衛的問題,用實際案例進行了分析。大家能夠想象嗎,明明是正當防衛卻經歷法院的審理仍然被認定為互毆,最后還是被毆打的一方申請檢察院介入,進行第三方抗訴,才最終被重新認定為正當防衛。
根據央視新聞的報道,大概經過是,一個醉酒男在一個飯館鬧事,女老板勸阻,男子推搡罵人,雙方起爭執,醉酒男子毆打老老板,形勢危急之下,女老板反擊,在扭打過程當中,醉酒男子額頭受輕傷。后來經過警方的認定,雙方的行為被確定為“互毆”,醉酒男被拘留6天,女老板也被拘留5天罰款200元。
事后,醉酒男主動找上門,要向老板娘索賠4萬塊,明明是對方故意鬧事,主動傷人在先,還要索賠,最后還被認定是互毆。女老板覺得定性互毆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她自己是受害者。決定用法律解決問題,想不到初審,二審,還有最后山東最高院都駁回了她訴求,認為證據確鑿,雙方的行為就是互毆。
女老板隨后通過地方檢察院提起抗訴,后來檢察院工作人員重新梳理證據,發現醉酒男子額頭受傷并不是女老板打傷而是自己磕傷,事情出現轉機。檢察院工作人員梳理大量之前發生過的案例,認為這個事情有必要重新審理,法不能向不法低頭,維持法律的公平正義。最后山東最高院改判,認定女老板的行為為正當防衛,而不是之前認定的互毆!
事情曝光以后,引發全網的強烈關注和熱議,大家對于最后的結果都表示非常的支持,因為大家對于被打不能還手,一還手就是互毆,真的是詬病太久了。這樣大家根本就不敢主動反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以往類似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明明是對方動手在先,被打者還手在后,但最后卻被認定為互毆,這讓大家都有點覺得不應該這樣啊。
在這起案例里面,檢察院的負責人是這樣認為的,對于此類案例,不能只看事后的認定,誰受傷比較嚴重,而是要根據當時事情發生所在的環境。就像這次的案例,女老板只是為了阻止醉酒男鬧事,保護自己飯館里面的財產不受損害,男子故意打罵在先,女老板作為弱勢一方,被打以后反應性回擊,導致醉酒男受傷,很明顯主要責任就是醉酒男挑起的。定性雙方行為為互毆,顯得不合理啊。
因此,根據央視新聞報道,確定治安管理處罰法新增修改草案,加入正當防衛條款,就是為了為這類案例提供法律依據。對此,大家又怎么看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