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營經濟投融資新機遇 ·
編者按5月20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這部法律的出臺,不僅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更在破解民營經濟組織投資融資難題上邁出了關鍵一步,從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到構建風險分擔機制,全方位優化投融資環境。民營經濟將迎來怎樣的產業發展新機遇?在法治框架下,政銀保三方如何協同破解貸款困局?股權融資又將為民營企業開辟怎樣的突圍路徑?本期報道將深入剖析民營經濟組織投融資的新變化與新趨勢,探尋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全新動能。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王小霞
2025年5月20日,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史上迎來重要里程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這部法律的出臺,不僅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更在破解民營經濟組織投資融資難題上邁出了關鍵一步。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計,截至3月底,全國登記注冊的民營企業已超過5700萬戶,占企業總量的92.3%左右。除了規模總量以外,民營企業在吸收社會就業、推動創業創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盡管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但在投資融資領域,民營經濟組織卻面臨著諸多挑戰。
長期以來,政府項目或國家規劃中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等隱性壁壘,限制了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的機會。此外,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模式,導致民營經濟組織融資渠道較為單一。再加上融資成本高、缺乏實物抵押品等問題,導致民營經濟組織貸款額度低、審批周期長、直接融資渠道狹窄、債券市場認可度低,進而經營困難,發展活力受限。
針對民營經濟組織在投資融資方面面臨的問題,此次民營經濟促進法專設了“投資融資促進”章節,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優化民營經濟投融資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這一立法設計不僅強化了對民營經濟投融資的法治保障,更通過清除制度性障礙,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從根本上提升經營主體投資融資的積極性,為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筑牢制度根基。
近年來,國家層面及地方已在支持民營經濟組織投資融資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創新實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過建立“負面清單動態調整+市場準入壁壘專項整治”機制,系統性清理隱性門檻;長三角地區推行“資質評審結果跨省互認”,破除資質互認的壁壘;深圳試點招標“評定分離”改革,將技術評審與定標決策分離,強化招投標透明度與經營主體自主權。
在融資方面,各金融機構也在積極創新融資服務方式。比如,一些銀行推出了針對民營企業的專屬信貸產品,降低了貸款門檻,簡化了審批流程。在股權融資方面,相關數據顯示,截至5月11日,A股5364家上市公司中民營企業達3321家,占比62%;年內新增37家上市公司中,民營企業占據32席,首發募資210.24億元,占比超八成。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民營企業占比近八成,新三板這一比例更高達九成,資本市場已成為孕育民營科技企業的“搖籃”。在債券融資領域,2025年以來,民營企業在交易所債市發行債券301只,募資1010.94億元,同比增長19.62%。
盡管相關措施已初見成效,但民營經濟投融資領域的深層次矛盾仍需進一步破解,相關改革亟待突破關鍵癥結。
首先,政策執行偏差問題依然存在。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梗阻現象時有發生。其次,風險定價機制尚不完善。盡管此前相關主管部門強調要建立差異化風控體系,但多數金融機構沿用傳統信貸風控模型,對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等軟實力評估不足,導致融資成本居高不下。再次,數據壁壘問題依然突出。盡管部分地區已整合部分數據,但全國范圍內仍有大量政務數據未向金融機構開放,形成“數據孤島”,制約了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的全面評估。
業內人士表示,要讓民營經濟促進法真正釋放效能,需要在三方面持續發力。
首先,深入推進法治化治理,構建堅實的制度保障。建立嚴格的剛性約束機制,集中解決市場準入壁壘及要素配置不公等問題,確保公平競爭環境。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推動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體系,確保及時、公正地處理涉及企業的行政執法投訴與舉報,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在此基礎上,建議實施“白名單”豁免政策,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適度放寬對其歷史業績的考核要求,轉而側重于對技術方案的創新性評估。
其次,深化市場化改革,重塑金融支持體系。發展知識產權金融,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允許企業利用未來專利收益作為融資抵押,拓寬融資渠道;設立國家級擔保基金,通過財政資金支持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提升銀行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與補償比例。
再次,加速數字化轉型,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構建全國性的民營經濟數據平臺,整合稅務、海關、水電等多維度數據,為企業建立“數字信用畫像”,提升信用評價的科學性與準確性;探索實施“數據資產質押”制度,鼓勵企業利用數據資產進行融資;同時,廣泛推廣智能風控模型,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為民營企業創造更加安全、高效的融資環境。
當然,更深層的變革還在于生態重構。當法治利劍破除“所有制歧視”,當數據資產取代固定資產成為重要抵押物,當“創新價值”而非“歷史規模”成為融資標尺,中國民營經濟將真正實現從“政策輸血”到“制度造血”的歷史性跨越。
這場改革不僅關乎經濟效率,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熟度的試金石。唯有持續推動制度創新,方能釋放民營經濟的磅礴力量,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總 監 制丨車海剛
監 制丨陳 波 王 彧 楊玉洋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陳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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