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英雅
離婚后帶著孩子嫁給了現在的老公,其實我不喜歡現在的老公,家里催婚才嫁的,他對我和孩子很好,可是婚后一直身體排斥,不想讓他碰,我該怎么辦,很無助,有時候真的想死了一了百了
以上是案例。
照例。我們來借題發揮下。
1.
結婚,再沒有比與真正對你好的人結婚重要了。
和真正能對人好的,真正對你好的人結婚,那是婚姻的基礎, 那是你人生的一個重要的事情。
如果二婚,新的伴侶還能接受你的孩子,對孩子好,你的內心會少了很多掙扎,婚姻關系會少了很多掙扎。
而如果,你也恰恰能夠懂得珍惜那個對你好的人,能夠珍惜那個對你好的人,這波流量那是你接住了。
2.
和真正能夠對人好的人結婚,和真正能夠對你好的人結婚。
前者,不是人好這個表面現象。
這個人能量足,高能量,能量源靠譜,底盤穩,不會自己七上八下的,不小心懸崖勒馬,或者勒不住馬,比較穩,跟這樣的人,你會比較內心平安安穩。這是非常有意義。
和這樣的對象結婚,會有真實的婚姻關系。會有婚姻的真實的加持。讓你越來越好。效率更好,身心愉悅,不容易焦慮、抑郁,等等。這是婚姻穩定求進所必需的。
如果這個人還對你好,那是會給你賦能的。一般來說,對人好的,對你也會好,他有這個天賦。
3.
有時人偏偏不喜歡對自己真正好的,喜歡折騰,或者為對自己不上心的人折騰。事實上也是功課。
作者|劉英雅
心理學專業碩士,心理咨詢師
家庭婚姻情感研究者,家庭教育研究者,相關個人成長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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