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居正等編《帝鑒圖說》
1572年,大明最強打工人張居正,終于爬到了一個打工人所能爬到的最高位,成了大明首輔,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此后十年,他為那個大廈將傾的大明王朝,縫縫補補地續命。
1582年,張居正病逝,再大的權力,也沒能挽救他的性命。
他死后兩年,那個曾對他言聽計從的萬歷皇帝,聽了其他人的話,親自下旨查抄張居正家。
張居正的子孫后代,也都被關進監獄,嚴加審問。
最終,大兒子張敬修難以忍受暴力和屈辱,上吊自殺,臨死前,寫下一封血書,為父伸冤。
不知道,死后的張居正,若是得知這一切,會有何感想?
張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今湖北荊州)人。從小聰穎絕倫,15歲為諸生,寫得一手好文章,得到湖廣巡撫顧璘的賞識,譽之為“國器”。16歲中舉,顧璘解下犀帶相贈。20歲赴京會試下第,23歲再試成功,中二甲進士,入翰林院為庶吉士,開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張居正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他利用在翰林院當庶吉士的歷練機會,了解當時的時事政治,著力收集一切可能到手的原始資料,一一分類條列,進行深入的思考,探討治國除弊的辦法,為后來的改革打下堅實基礎。之后,他授翰林編修,又在裕王府邸擔任侍講侍讀,再升任侍講學士,領翰林院事。這段時間,他繼續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于嘉靖二十八(1549年)上《論時政疏》,歷陳宗室驕恣、庶官瘝曠、吏治因循、邊務未修、財用大匱五大弊病,吁請從速進行改革。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去世,明神宗繼位,張居正結納內監馮保,驅逐首輔高拱,代為內閣首輔。其時明神宗年方十歲,對顧命大臣兼帝師張居正既尊重又敬畏,言聽計從。明神宗的生母李太后對張居正又十分信任,加上有內監馮保的支持,張居正因而大權在握,獨攬朝綱,成為明代最有權威的內閣首輔,可以放手施展自己的才干。他即以《論時政疏》《陳六事疏》為總綱,大刀闊斧地開展全面改革。改革的范圍涉及政治、軍事、經濟財政、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
四百年后看張居正的改革
張居正改革的最重要內容,是推行經濟改革,重建新的財政體系。這是宣德以來特別是嘉靖后期和隆慶年間,地方賦役改革的繼續和總結。其中一條有效措施就是——普遍推行一條鞭法,重建新的財政體系。
自宣德五年(1430 年)江南巡撫周忱創平米法起,有不少地方官員在各地試行各種名目的改革,以圖均平負擔。至嘉靖初年出現一條鞭法后,各地的賦役改革便朝向賦役合一和一體征銀的方向發展。不過由于阻力重重,謗議紛起,這些改革往往數行數止,效果甚微。張居正就任內閣首輔后,大力支持地方官推行一條鞭法。
萬歷元年(1573年),他在給應天巡撫宋陽山討論一條鞭法的信中即表示:“仆以一人身當天下之重,不難破家以利國,豈區區浮議而搖奪乎?公第任法行之,有敢撓公法、傷任事之臣者,國典俱存,必不容貸。”(《張太岳集》卷二七,《答應天巡撫宋陽山》)后來,他在給山東巡撫的信中,更斷然表示,為推行一條鞭法,將不惜付出最大的犧牲:“仆今不難破家沉族,以殉公家之事,而一時士大夫乃不為之分謗任怨,以圖共濟,亦將奈之何哉?計獨有力竭而死足哉!”(《張太岳集》卷二九,《答少宰楊二山言條鞭》)但張居正清醒地認識到,“行法在人,又貴因地”,“須得良有司行之耳”(《張太岳集》卷二八,《答楚按院向明臺》)因而沒有馬上頒布在全國普遍推行一條鞭法的政令,而是選拔一些能干的官員,先到條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一條鞭法。此后,各地推行一條鞭法的改革逐漸進入高潮。
▲ 《蘭溪魚鱗圖冊》圖源金華市檔案館
萬歷八年(1580 年)底在全國清丈田畝,重新編制《魚鱗圖冊》,又為推行一條鞭法掃除了一大障礙。張居正乃于萬歷九年下令在全國普遍推行一條鞭法,這就是《明史·食貨志》中所說:“(條鞭之法)嘉靖間數行數止,至萬歷九年乃盡行之。”一條鞭法將部分徭役攤入田畝,合并諸項雜役,條鞭征收,計畝征銀。
一條鞭法的推行,有利于消除賦役征派中的不合理現象,減輕農民負擔;賦役征解由民辦改為官辦,減少了地方官吏魚肉百姓的行為;賦役由原來征收實物和力役的形式,改為征收白銀貨幣,標志著白銀貨幣化的完成,也標志著國家財政體系的全面轉型,建立起一種全新的中央集權貨幣財政體系,這是張居正改革的最重要成果。
張居正的時代與階級局限性
張居正的經濟改革,暫時挽救了明朝的財政危機。到萬歷十年(1582 年),“府庫充溢”,“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至四百余萬”(《明史紀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時人評價道:“自正、嘉虛耗之后,至萬歷十年間,最稱富庶。”(《明史》卷二二二,《張學顏傳》)更重要的是,伴隨著田畝的清丈和一條鞭法的推行而實現的國家財政體系的全面轉型,標志著中國由傳統國家向近代國家轉型,這是中國歷史上亙古未有之巨變,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正是由于實現了這種轉型,農民對國家和地主的人身依附關系大大削弱,從而有力推動了晚明時期的商業化、市場化和城市化進程,促進商品貨幣經濟的繁榮和參與國際市場的建構。
但是,人無完人,張居正亦有其時代與階級的局限性。他不僅結納宦官馮保,而且參與馮保主謀的“王大臣案”以逐高拱,這是其政治生涯的一個疵點。不僅如此,他在權力鼎盛時期,還顯露出專權獨斷、驕盈自用的作風,好聽奉迎的諛辭,無情打擊逆耳的諫諍,甚至漸染奢靡之習,收受苞苴饋遺,利用權勢助其年長的三個兒子高中制科。
萬歷十年,張居正病逝后,反對改革的保守派,即抓住這些把柄對他大肆攻擊。明神宗早已耿耿于張居正作為帝師對自己過于嚴苛的管束,于是下詔盡削張居正官秩與謚號,派人抄其家產,差點將其剖棺戮尸。這幕歷史的悲劇,既充分暴露了封建專制君主的冷酷與無情,也昭示后人:改革家應該慎始慎終,拒腐蝕,永不沾。不過,就功過是非而言,張居正的歷史貢獻還是主要的、巨大的。他由清丈田畝、推行一條鞭法而促成國家轉型的歷史功績,將永載史冊,光耀千秋。
◎本文原載于《陳梧桐精選集》(作者:陳梧桐),原標題《張居正“一條鞭法”的歷史啟示》,內容略有調整,圖源網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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