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委組織部5月23日發布干部任前公示。
其中:謝勤,男,白族,1987年4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劍川縣甸南鎮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經研究,該同志擬任縣(市)委常委。
公開信息顯示,謝勤曾任共青團劍川縣委副書記、馬登鎮黨委副書記(掛職),共青團劍川縣委書記,劍川縣甸南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2022年任甸南鎮黨委書記。
謝勤曾受處分。
2023年2月6日至9日,劍川縣部分領導干部在參加州委黨校培訓期間違規違紀聚餐飲酒、接受宴請。2023年2月17日,經云南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以事立案、提級辦理,依規依紀審查調查相關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經查,在黨校學習培訓期間,劍川縣參訓學員與其他少數學員、公職人員相互邀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多次違反干部教育培訓紀律及學員管理規定不假外出,違規聚餐飲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對涉及的黨員領導干部作出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其中,謝勤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23年7月7日,大理州“清廉大理”建設工作推進會在劍川縣召開。大理州委書記楊國宗在甸南鎮龍門村調研期間,謝勤對“劍川事件”以案促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匯報。他說,“‘劍川事件’發生以來,我始終牢記自己是案中人、片中人,將自己擺進去,在整改各個階段均敢于揭短亮丑、直面問題。同時,又牢記自己作為黨委書記的‘頭雁’職責,堅決扛牢‘第一責任人’責任,從嚴從實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楊國宗勉勵謝勤,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裝再出發。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拔職務或者進一步使用,也不得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或者進一步使用。黨員因違犯黨紀受到處分,影響期滿后,黨組織無需取消對其的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指出,給予黨員干部紀律處分,并不是將其“一棍子打死”,而通過懲戒來教育感化,治病救人。黨紀處分條例和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規定了紀律處分的影響期,對于過了處分影響期表現優秀的干部,組織仍給其提拔重用的機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