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領導干部培訓期間飲酒的他,要提拔了!
原創 李萬卿
違規違紀聚餐飲酒被處分,還能不能進步?
能!
在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學習培訓期間接受宴請,還能不能被提拔?
能!
閑言少敘,書歸正傳。
5月23日,云南大理州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前公示。
一個叫“謝勤”人,似曾“相識”。
公示顯示,“謝勤,男,白族,1987年4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劍川縣甸南鎮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經研究,該同志擬任縣(市)委常委。”
想起來了,兩年前,我曾在評論《云南劍川縣11位“一把手”,都是酒囊飯袋?》中提到過他。
當時,謝勤就是劍川縣甸南鎮黨委書記。連續幾場酒局,幾乎斷送了他的前程。
2023年2月7日至11日,大理州舉辦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學習培訓,劍川縣派出11名“一把手”參訓。3位是劍川縣人大、政府、政協的一把手,一位是縣委辦公室一把手,其他7位是鄉鎮黨委一把手。
“85”后鎮黨委書記謝勤,是其中之一。
11名“一把手”在學習期間,干了些什么呢?
5天培訓、4天參加酒局,從地方風味到海鮮大餐,酒興越來越濃,檔次越來越高。
除此之外,酒足飯飽后,茶室、酒吧接連“上陣”,回到黨校宿舍還吐了一地……
另外,參與酒局的還有曾在劍川縣工作過的干部和劍川籍人員,涉事干部高達20余人。
2023年2月17日,經云南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以事立案、提級辦理。
經查,在黨校學習培訓期間,劍川縣參訓學員與其他少數學員、公職人員相互邀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多次違反干部教育培訓紀律及學員管理規定不假外出,違規聚餐飲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劍川縣涉事的縣人大主任、縣長、縣政協主席、縣委辦公室主任,以及7位鄉鎮黨委一把手,均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也被追責問責。
謝勤,受到的處分是“黨內嚴重警告”。
之后,大理州委書記楊國宗到甸南鎮龍門村調研,謝勤對“劍川事件”以案促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匯報。
謝勤說,“‘劍川事件’發生以來,我始終牢記自己是案中人、片中人,將自己擺進去,在整改各個階段均敢于揭短亮丑、直面問題。同時,又牢記自己作為黨委書記的‘頭雁’職責,堅決扛牢‘第一責任人’責任,從嚴從實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當時,楊國宗勉勵謝勤,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裝再出發。
這句話,是鞭策,是包容,也是鼓勵。
事隔兩年后,謝勤擬提拔重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拔職務或者進一步使用。
謝勤受到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已經過去兩年了。
受處分的干部被提拔重用的,并非首例。
早在2017年4月,因工作日中午喝酒,兩年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職處理的紅安縣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吳懷泰重獲任用,正式出任紅安縣公車改革辦公室主任。
我們黨在對待犯錯誤受處分的干部,始終堅持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
這些干部雖然有著這樣那樣的缺點,犯了這樣那樣的錯誤,只要不是嚴重違紀違法,就應該在對其加強教育管理后,讓其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的基礎上,可以再次通報任用。
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強調的是執紀必嚴,動輒則咎,問責處分絕不手軟。只有嚴格黨規黨紀,才能幫助他們“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這是對黨員干部極大的愛護。
當然,提拔重用受過處分的干部,必須要慎之又慎,堅決避免“帶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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