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國家舉行交接儀式,消防部隊正式移交應急管理部。
2023年1月6日,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國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掛牌。
在轉制后,仍作為消防救援機構執法依據的公安部部門規章有9件,具體包括:
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 1990年4月10日發布施行。
2、《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39號,1999年5月11日發布實行。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4、《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號,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5、《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是2004年6月9日公安部以第73號令發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其在2009年4月30日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修訂,以公安部令第107號發布,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公安部關于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20號),自2012年11月1日施行。
6、《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108號發布,根據2012年7月17日,根據《公安部關于修改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1號)修訂。
7、《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8、《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2號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9、《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 公安部令第143號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有兩件部門規章比較特別:
一是《消防監督檢查規定》。2016年5月,公安部曾就其修改工作發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但不久便改制,沒有了下文。
二是《火災事故調查規定》。2021年2月,應急管理部曾就其修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目前也無進一步消息。
我認為,這兩件部門規章的修訂比較復雜、影響面廣,對廣大市場主體和群眾的權利義務具有重要影響,尤其涉及公安派出所消防職責、當事人火災調查權利救濟(可訴性)等,是社會各界、相關部門的集中關注點,慎重對待是合理的。
承辦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