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黨組提出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強調刑事檢察工作要回歸辦案基本職責,回歸具體案件辦理。這一理念深刻揭示了刑事檢察工作的本質屬性和價值追求,為刑事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時代刑事檢察工作要緊扣最高檢“三個善于”的實踐要求,以“大管理”理念為指引,以“系統性”思維為引領,以“創新性”為動力,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檢察職權,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
以“大管理”破題,夯實刑事檢察工作基礎
最高檢提出的“大管理”格局,強調覆蓋“全員、全流程、全方位”的系統性管理機制,其核心是通過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的“三管齊下”,實現刑事檢察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
強化業務管理的宏觀統籌。結合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要求,宏觀上,立足檢察重點、社會熱點等,注重在司法辦案中發現傾向性、異常性、典型性現象,深入研究背后可能存在的社會治理、法治建設等普遍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前瞻性解決意見和建議。微觀上,通過定期分析各項指標的數據狀態、發展趨勢、層級位次及深層原因,為地區業務態勢、檢察官業務質效立體精準畫像,靶向錨定辦案風險點、易錯點,鞏固拓展“工作提示+督辦臺賬”機制,更好地服務司法辦案和領導科學決策。
優化案件管理的閉環機制。對案件受理環節、規范案件審查環節、優化案件辦理環節、強化案件監督環節、完善案件反饋環節等進行系統化管理,確保每一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標準和規范,每一個問題都能及時發現并有效解決。包頭市檢察機關通過開展不捕不訴案件專項分析,重點對撤案、不起訴、無罪、免刑案件評查復盤,有效提升了案件質量。統籌建立健全宏觀案件質效分析與微觀案件質量監管等制度機制,以全流程、全要素、全覆蓋的閉環體系,提升案件辦理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完善質量管理的反向審視。反向審視兼具案件管理和質量管理功能,切入點在審查,著力點在檢視,目的是以案為鑒,強化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推動各個環節做實“三個善于”。要對已辦案件進行全面復盤,自2024年10月起,包頭市檢察機關逐月開展“檢察業務質效數據大體檢工作”,核對案件4828件,清理超期未結案件121件。建立檢察官自查、部門交叉查、案管專項查、上級院抽查“四查聯動”機制,從案件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辦案程序等方面,對不捕不訴、撤回起訴等案件開展重點評查,推動司法責任制全面準確落實。2024年,包頭市檢察機關組織評查捕后不訴、撤回起訴等重點案件28件。
以“系統性”解題,提升刑事檢察工作效能
刑事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有機整體。要以“系統性”思維為引領,將審查逮捕、出庭支持公訴、刑事訴訟監督等環節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刑事檢察工作體系。在工作中,注重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和協調,確保刑事檢察工作高效、有序運行。
強化審查逮捕工作。要依法適用逮捕的證據條件、刑罰條件、社會危險性條件,確保每一起逮捕案件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厘清捕訴證明標準,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分崗審查。同時,注重發揮審查逮捕的過濾作用,防止冤錯案件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權。
提升出庭支持公訴能力。要圍繞庭審實質化,常態化建立常見犯罪、疑難犯罪和新類型犯罪辦案指引,強化公訴能力建設。積極組織模擬法庭、辯論賽、控辯賽等實戰化崗位練兵活動。全面加強檢察官助理的選拔、培養,舉辦首屆包頭市檢察機關檢察官助理刑事檢察業務競賽等活動,推動落實高階段檢察官助理培養訓練方案,充分發揮檢察辦案生力軍作用。同時,強化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帶頭出庭制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確保出庭支持公訴的質量和效果。
深化刑事訴訟監督。要依法加強對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通過完善監督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質化、規范化運行。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醫保領域詐騙犯罪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等重點案件開展“兩項監督”專項行動,監督公安機關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2件2人。
以“創新性”答題,推動刑事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創新是刑事檢察工作現代化的重要驅動力。要以創新思維推動刑事檢察工作理念、機制和方式的變革。首先,要推進檢察工作機制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內部協調機制、一體化監督機制和跨區域檢察履職機制。包頭市檢察院聯合包頭市公安局、包頭市中級法院共同印發《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實施細則》,與呼和浩特市檢察院建立“同城化發展框架協議”,以此提升檢察工作的靈活性、協調性和實踐性,更好地適應新時代的要求。
其次,要注重科技賦能,推進數字檢察戰略,提升刑事檢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包頭市檢察院建立“刑事執行檢察社區矯正監督大數據模型”,通過實時獲取緩刑、管制、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相關數據與社區矯正動態監管信息比對的方式,全面整合數據源,實現智能化案源發現和智能輔助辦案。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優化檢察辦案模式,提高監督質效。
最后,要強化隊伍建設。依托“1帶N人才培養升級再造工程”,持續發揮“檢察官教檢察官”、全國優秀公訴人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不同層級、崗位需求,開展案件審查、處理及擴大辦案效果等分層分類培訓,提升刑事檢察人員的法律政策運用能力、防控風險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運用能力、輿論引導能力等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為刑事檢察工作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
(作者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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