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19歲的女孩婷婷哭著給媽媽打去了一個電話,在電話中婷婷告訴媽媽,她實在是對媽媽太失望了。
還沒有等母親詢問發生了什么事情,婷婷已經撥通了報警電話。
警方接警后很快趕到了現場,原來婷婷報警稱自己遭到了強奸,可警方趕到的時候婷婷就是一個勁的哭,不管民警如何詢問,她就是不說話。
于是警方找來一位女警和婷婷開始細致的交流,可婷婷就只是說自己被強奸了,但被誰強奸了她就是不愿意說。
為此女警繼續安慰婷婷,其他民警則對婷婷的房間展開了偵查。
民警發現婷婷的臥室亂糟糟的,床上的被套床單也都堆在了一塊,在床邊上還丟著一條帶血的內褲。
經過女警了解,婷婷已經來了例假了,但女警發現婷婷的手上卻有血跡,可看上去并不像是外傷導致的,那么有一個可能就是婷婷在被侵犯的時候從施暴者身上抓下來的。
婷婷哭訴遭輕生父親強奸
女警立即提取了婷婷指甲中的生物檢材,并且帶著婷婷對她下體也進行了生物檢材的提取。
技術人員立即對提取到的生物檢材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內褲上提取到的血漬與指甲縫中提取到來的血漬DNA非常相似,內褲上血漬是婷婷來了例假,那么她指甲縫中的血漬是誰的?
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來自于婷婷的直系親屬,她的父親有著重大作案嫌疑。
案發第二天,婷婷的父親文華初被警方抓獲,到案后他承認了自己和親生女兒發生性關系,但卻否認了是強奸。
文華初說自己和婷婷發生關系是在她媽媽同意的情況下,并且還在婷婷勾引他的情況下發生的,自己并沒有使用暴力手段,頂多是倫理關系,還不屬于犯法。
可是不是強奸警方自由判斷。
當婷婷得知父親對侵犯自己的事情還矢口否認后,便向女警講述了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
據婷婷說,案發當晚母親去上夜班,自己一個人睡在臥室里只穿了內衣內褲,可就當她熟睡的時候,一只手摸向了她的乳房,婷婷本能的被驚醒,結果一看竟然是自己的父親文華初。
見女兒已經醒了,文華初索性也不裝了,露出了惡魔的面目,他強行脫掉了婷婷的衣褲對她實施了侵犯,也是在這個過程中,婷婷抓傷了文華初。
文華初被逮捕
然而女警在和婷婷溝通中卻發現婷婷似乎還在隱瞞著什么事情。
這一問,婷婷索性全部都說出來了,原來在案發前的這一周時間里,文華初已經對婷婷實施了4次侵犯。
并且文華初還奪走了婷婷的第一次,在第一次的手后文華初發現婷婷并沒有告訴母親,于是開始變本加厲,只要妻子外出,他就對婷婷實施侵犯。
可即便是這樣,文華初也不覺得自己是犯罪,并且他還表示婷婷開始學著化妝,打扮的也很清涼應該是情竇初開想要戀愛了。
當自己把這個事情告訴妻子的時候,妻子也開始擔心婷婷這么大年紀還沒有戀愛,將來會不會嫁不出去。
可文華初卻把這個事情當成了妻子在暗示他要用自己的方法教育一下婷婷,就這樣他對婷婷實施了侵犯。
文華初供述作案動機
可案件的審訊進展并不順利,因為婷婷突然找到了警方和法院表示自己不打算告父親了,因為她相信父親還是有良知的,將來還會改。
婷婷的這個舉動讓大家非常的驚訝,再一問警方這才得知原來是婷婷的母親肖華讓婷婷不要告自己的父親要撤案,母親肖華勸被侵犯了的女兒不要去告自己的禽獸父親,這竟然是親生母親做出來的事情。
雖然婷婷最終諒解了文華初,但最終文華初還是被以強奸罪進行了審判,也得到了他應有的懲罰。
事實上,根據警方的了解,婷婷從小就一直被文華初威脅,當她長得亭亭玉立的時候,文華初內心的惡魔也已經開始成長最終讓悲劇發生。
婷婷最終諒解了文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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