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人民日報公開了一起案例,淄博張女士案,因為被打后還手被判定互毆,經(jīng)歷多次上訴后,被判定撤銷行政處罰。
一般在大家的認知里,被打也不能動手,本來有理了一動手就沒理了,這也就導致了一個現(xiàn)象:好人越來越“懦弱”,壞人越來越囂張!
但如今,被打不敢還手將成為歷史,官方下場發(fā)聲:法律絕不給惡人撐腰!
挨打方反遭處罰
一直以來,被打了還手究竟是正當防衛(wèi)還是互毆,一直是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特別是近幾年,不管是昆山于海明案,還是福州趙宇案、亦或是這次被央視提到的山東淄博案等等。
一直是大家在討論的熱門話題,畢竟如果說你被打了,白白挨這份打,誰也不愿意,但是還手的代價,就是你互毆了,哪怕你是有苦衷的,被迫挨打,但就是也有你的責任。
近日,人民日報對此評論,被打后還手,不一定是互毆,法律不是給惡人撐腰的!
這就不得不叫人想到山東淄博案,從一開始定性為互毆,到最終的正當防衛(wèi),不構(gòu)成違反治安管理罪!
- 信息源:被打后還手,不一定是互毆:法律絕不給惡人撐腰!人民日報 05-23
在山東淄博,燒烤這一特色美食火得一塌糊涂,而張女士和她丈夫經(jīng)營的餐館也趁著這股熱潮,生意越來越紅火。
可誰能想到,在五年前的那個寒冷的夜晚,一場突如其來的沖突讓張女士內(nèi)心久久無法平靜,那一天,注定成為她人生中一個難以忘懷的記憶。
大概是2020年11月22日的晚上9點多,餐館里只有幾位散客,氣氛安靜得很,突然,兩名男子搖搖晃晃地走了進來,看樣子都喝了不少酒。
帶頭的男子劉某,看著有些醉意,走到桌邊和朋友打了個招呼后,隨手拿起了桌上的啤酒瓶,準備再喝幾口。
一般店里都配備了開瓶器,但是劉某沒想著用,而是想著用桌角給蹭開,被老板奶奶給看到了,想著主動上前幫忙,遞給了客人開瓶器,也算是保護一下桌子吧。
畢竟之前也不是沒有過,用桌子開,對桌子造成損傷的例子,這也是出于好心,或者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醉酒的劉某反而是開始不爽了,他覺得店家制止他,是在教他做事兒,然后就開始大聲嚷嚷,甚至是拿著酒瓶直接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瞬間玻璃瓶啤酒,碎成了渣渣。
不光是嚇了老板娘一跳,還叫店里零散的客人受了驚,張女士當時腦袋一片空白,緩過來后立刻拿起手機準備報警,然而還沒等她打通電話,劉某已經(jīng)沖了過來,邊辱罵邊揮拳打向她。
身高大大的劉某和身形瘦小的張女士,之間的武力懸殊不是一般的大,劉某三拳打了過來,張女士被打得倒退幾步,直接撞上了另一張桌子。
或許是出于局勢上的不對勁,張女士直接誒拿著一瓶啤酒就想要反擊,最終兩人開始扭打在了一起,劉某一把將張女士壓倒在地。
好在周圍的顧客趕緊上前拉開了兩人,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沖突就結(jié)束了,但對張女士來說,這不過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噩夢。
當她恢復意識時,只聽見兒子的聲音呼喊她,她才清醒過來,眼前的景象讓她驚呆了——餐館里一片狼藉,劉某滿臉是血,而她自己也被打得遍體鱗傷。
報警后,警方很快趕到現(xiàn)場,調(diào)取了沖突的視頻,并詢問了現(xiàn)場的目擊者,經(jīng)過調(diào)查,警方認定劉某因為醉酒尋釁滋事,毆打了張女士,因此被行政拘留六天。
而張女士則因為用啤酒瓶擊打劉某頭部,造成了輕微傷,警方也對她作出了行政拘留五天,并罰款200元的處罰。
即便是當時張女士并不覺的自己錯,她始終認為自己是在自衛(wèi),畢竟她也是被打了才反擊,但身為餐館老板,她不能只顧著去深究這些個“對錯”問題。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和氣生財,而這家餐館是她和丈夫唯一的經(jīng)濟來源,為了家里的生計,張女士選擇接受了這個處罰。
但是沒想到的是,事情到這還遠遠沒結(jié)束,男子仗著自己的頭流血了,開始變本加厲,想要更多的賠償。
遲到的正義
受傷的劉某之后,找到了老板娘,要對方賠償四萬元,劉某囂張地說:“你把我打傷了,這4萬塊錢是醫(y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你必須賠,不然咱們就法院見!”
張女士憤怒不已,她堅決拒絕了劉某的無理要求:“明明是你先動手打人,我是正當防衛(wèi),憑什么要我賠你錢?”
之后的一路開始走上了訴訟的道路,畢竟自己也是突然的遭到了狂妄之災,想著拿錢消災就算了,那一開始的判定也就認了,但沒想到對方還是變本加厲。
更加生氣了,2021年5月,張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她認為公安機關(guān)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錯誤,請求依法撤銷。
而她也說了一句大部分人都認為對的話,都只看到了她動手,但是都沒有去想為什么要動手嗎,難不成不反抗,給施暴者更加嚴重的機會嗎?
大家對此也都是紛紛憤慨,畢竟人家還手,也是因為對方先動的手,怎么難不成受害者還有罪了?
但是一審判決,駁回了老板娘的訴訟請求,就這樣,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從一審到二審,張女士一直都在為了官司奔波,始終堅信自己沒有錯,但結(jié)果始終沒變。
法官對此的解釋是,張女士用酒瓶毆打是被迫反擊行為,但是該行為存在了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所以公安的判決是得當?shù)摹?/p>
轉(zhuǎn)機到來
就在張女士感到絕望的時候,事情出現(xiàn)了轉(zhuǎn)機,在律師的建議下,張女士向檢察機關(guān)提出了監(jiān)督申請。
檢察機關(guān)高度重視這起案件,成立了專門的調(diào)查組,對案件的每一個細節(jié)進行了重新審查,檢察官們仔細查看了事發(fā)時的監(jiān)控視頻,一幀一幀地分析,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還多次走訪現(xiàn)場,詢問當時在場的證人,重新收集證據(jù)。
就這樣發(fā)現(xiàn)了一個關(guān)鍵的細節(jié),也成了翻案的關(guān)鍵罪證,那就是飯店里靠墻的位置裝有鐵制的暖氣片,而劉某把張某壓地上的時候,頭部都離暖氣片很近,而劉某頭上的傷口也與暖氣片吻合。
就這樣,從防衛(wèi)過當,到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應當接受行政懲罰,最終張女士勝訴,撤銷了對張女士的行政處罰!
遲來的正義,壓了張女士一年多的時間,正義雖然遲到,但終究沒有缺席!
“罪與非罪”
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不少案件在處理互毆與正當防衛(wèi)的問題時,常陷入“唯結(jié)果論”的泥沼。
就像張女士案,前期判定僅著眼于雙方最終的傷勢,以誰傷得重來劃分責任,這種簡單粗暴的判定方式,無疑是對法律公平正義精神的背離。
從本質(zhì)上講,“唯結(jié)果論”忽略了事件的動態(tài)過程和起因,它沒有考慮到先動手的一方才是沖突的源頭,將受害者在危急時刻的反抗與主動攻擊等同視之。
在張女士被醉酒男子劉某毆打時,她拿起啤酒瓶反擊是出于本能的自我保護,是在力量懸殊的情況下對不法侵害的抵抗。
如果僅僅因為劉某受傷,就判定張女士也需承擔責任,這不僅是對張女士的不公,更是對施暴者劉某的縱容。
而正是這種,也給那些施暴人了一個錯誤信號:就是只要自己最終受傷更重,即便先挑起事端、實施暴力,也能在責任劃分中占據(jù)優(yōu)勢,這一定程度上會助長社會上的不良風氣!
只有摒棄這種“和稀泥”的處理方式,社會治安才會越來越好,正當防衛(wèi)的腰桿子才會硬起來!
信息源:被打了,還手有錯嗎? 環(huán)球網(wǎng)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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