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森林狼不敵雷霆的最后時刻,亞歷山大出界球被球迷接到,第一時間,技術臺的計時員給了0.1秒,慢放顯示球迷接到球時是有0.6秒,但最終,裁判因為無權看回放,所以只能靠商議回表到了0.3秒。
今天的裁判報告表示,由于比賽時間沒有走完,根據規則規定,裁判無權發起回放。
事后諸葛亮來說,森林狼主場的計時員的操作傷害了球隊,且聽表哥給大家娓娓道來。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幾個規則知識點:
一、NBA的技術臺的成員是由主隊提供;
二、在比賽中出現規則不明確的情況時,主裁判有一定的“彈性權力”;
三、籃球接觸到邊線上或邊線外的球迷或者任何物體時,應停表。
四、NBA規則中,關于發起挑戰有16個發起理由,其中的一個是:“任何包括以下場景的時候,裁判有權發起錄像回看:1、任一節的一個回合打完之后比賽時間走完,并且,裁判不確定時間是否走錯了;或者2、任一節的時候裁判認為比賽時間已經走完,并且,裁判不確定時間是否走錯了。”
五、0.3秒或以內,進球只能“點進”或者“高空空接”才能有效。
我們將上述五條內容帶入到昨天的比賽中——
假如森林狼計時員直接讓時間走完,那么,裁判可以以上述“四的場景1”去發起錄像回看,然后根據“三”將比賽時間回到0.6秒!這樣森林狼就可以通過投籃來執行出手,不需要強行空接(上述“五”),這樣的進攻成功率,相比0.3秒肯定會有大幅提升。
但昨日,森林狼的計時員操作不夠精準,他們第一沒有將表停在0.6,第二又沒有讓時間走完,沒能給裁判一個發起錄像回看的機會(這也是裁判報告所說的)。
因為表明顯還剩余時間,裁判無法使用“四的場景2”去發起錄像回看,只能使用“二”,行使主裁判的“彈性權力”,將表回到了0.3秒(因為現場裁判是看不到錄像的,所以他們不知道其實應該回到0.6,但他們也知道表不對,所以最終只能商量回到一個差不多的0.3),這個0.3秒的限制,進而導致森林狼只能執行空接戰術(上述“五”)。
綜上所述,事后諸葛亮來說,森林狼主場的計時員坑了自己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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