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位于貴州東北部,這里武陵山脈連綿起伏,烏江、錦江奔騰不息,森林覆蓋率極高,是名副其實的生態明珠。但曾經,生態破壞的陰霾也一度籠罩此地。濫伐讓山林失去生機,非法捕撈使江河漁業資源銳減,污染讓清澈的溪流變得渾濁。
面對這些難題,銅仁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法律為劍,創新“1+3”審判資源格局,聚焦重點生態保護,設立3個環保法庭,實現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模式,將生態環境全要素納入環境司法保護,打造“兩山兩江+”特色生態司法保護銅仁環資審判品牌。
如今,銅仁環境資源審判的司法版圖正鋪展著三幅獨具特色的生態守護畫卷:
碧江區人民法院構建“流域司法聯合體”,讓司法裁判成為濕地生態系統的“再生密碼”;江口縣人民法院創設“生態禁令”等特色機制,以預防性司法守護黔金絲猴等珍稀動物;德江縣人民法院創新“雙令并行”等制度,將司法觸角延伸至流域綜合治理的末梢。
此外,銅仁法院還積極完善“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機制,積極鞏固和擴大生態修復效果,打造各種環境資源修復生態基地15個。在這片1.8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環境資源審判的創新實踐已從制度文本躍入山水現實,一個個典型案例擦亮銅仁生態底色,詮釋著司法守護綠水青山的力度與溫度。
烏江巡河。
碧江法院: 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態屏障
2018年4月,貴州某錳業有限公司用于中轉硫酸錳溶液的三個化合中轉桶發生滲漏。公司雖開會明確表示停用,但防滲漏措施不到位,進液槽也未安裝雨棚。時任該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的王某,負責公司環保檢查等工作,卻未有效監督整改,對污染物流入外環境的風險未予解決。
銅仁市生態環境局檢查發現,該公司洗渣房下方5號滲漏點高濃度含錳廢水滲漏,總錳濃度超國家標準2164倍,且受化合中轉桶區域影響,該點污染指標濃度也遠高于其他滲水點和污水處理站收集廢水濃度。
銅仁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涉嫌環境污染案立案后移交公安機關。該公司投入2468萬元整改,于2024年1月15日通過驗收銷號。經評估顯示,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未處理受污染地下水達11455.86立方米,生態環境損害價值39.1萬元。
2024年11月8日,碧江區人民法院以該公司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20萬元;王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1萬元;責令公司賠償生態服務功能喪失損失39.1萬元及懲罰性賠償金78.2萬元,禁止王某在緩刑期從事排污相關經營活動。
保護生態環境,碧江區人民法院從未停止腳步。
2020年8月,碧江區人民法院成立環境保護法庭,集中管轄碧江區、萬山區、玉屏自治縣一審環境資源案件,實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歸口管理和專門化審判,加強重點生態區域司法保護。
當前,碧江區人民法院受理各類涉環境資源案件149件,其中刑事51件、申請司法確認76件、行政非訴22件。責令侵權行為人增殖放流魚苗3.5萬尾、補植復綠3.6萬株,以“碳匯認購”方式認購林木碳匯量所需資金40余萬元,判處罰金40余萬元,判處損害賠償金400余萬元。
此外,碧江區人民法院還因地制宜,拓展司法行政聯動機制,強化跨域司法協作。與碧江區人民檢察院、林業局制定《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案件補植復綠實施方案》,建立“碧江區異地補植復綠基地”;與江口縣人民法院等聯合簽署《錦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與玉屏多部門召開聯動工作座談會,簽署《玉屏侗族自治縣林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暫行辦法》;與碧江區人民檢察院建立“錦江流域生態保護基地”,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玉屏簫笛制作技藝)司法保護工作站”;在玉屏自治縣朱家場鎮設“巡回審判點”,在碧江區云場坪鎮路臘村建“生態修復基地”和“生態環境法治宣傳和教育基地”;與多部門簽署《錦江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與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簽署《潕陽河流域司法保護協作協議》等。
聯合成立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基地及巡回審判點。
未來,碧江區人民法院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鍛造過硬環資審判隊伍,推動環境資源公益訴訟,加大保護宣傳力度,擦亮“法潤仁城·錦上添花”環資品牌,為銅仁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司法力量。
江口法院: 以司法之力守護“梵”花似錦
德江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時發現,德江縣城中心城區偉才學府壹號、龍源首座、洪福城、公園道8號四個小區均未配套建設燃氣管道設施,業主無法正常開通、使用天然氣。
2024年6月14日,德江縣人民檢察院向德江縣住建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督促建設單位繳納燃氣工程安裝管理費并配套建設燃氣管道設施。跟蹤調查發現,住建局除督促公園道8號項目繳費及向龍源首座發函外,未對偉才學府壹號和洪福城小區依法整改。德江縣人民檢察院遂按照集中管轄規定,依法向江口法院(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江口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德江縣住建局對燃氣管理及城區燃氣管道建設負有法定監管職責,該案涉四個新建項目應做到燃氣管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施工,住建局明知偉才學府壹號和龍源首座未實施燃氣管道規劃及配套建設仍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履職違法。洪福城和公園道8號項目開工時未同步建設燃氣設施,住建局未有效監督,雖公園道8號在檢察建議后完善整改,但其余三小區至今未申報安裝,住建局存在怠于履職情形。庭審結束后,江口縣人民法院責令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履行城市燃氣設施建設監管職責,繼續督促案涉小區完成燃氣管道設施配套建設。
這是江口縣人民法院通過司法保護生態和生活環境的一個縮影。
2020年8月,江口縣人民法院梵凈山環境保護法庭成立,推行“三審合一”集中管轄江口等四縣一審環資案件。法庭構建“一庭一廳五基地”保護格局,以“一站兩室三中心”服務基層治理,將轄區生態與人文要素納入保護范疇,推動單一自然保護向多元維度升級。
江口法院梵凈山環保法庭掛牌成立。
梵凈山環境保護法庭成立以來,審結環資案件271件,其中刑事案件183件、民行公益訴訟各14件。1案入選最高法年度十大提名案例等多項國家級典型案例,1案入選國家水安全典型案例,6件入選省高院典型案例,8件入選銅仁市法檢系統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書獲全國法院環境公益訴訟優秀業務成果,2件公益訴訟案被央視《法治在線》專題報道。
此外,江口縣人民法院聚焦生態司法保護,發出全省首份水源地訴前禁止令,建立首個重點水源地司法保護示范區、全國首個“抹茶資源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基地”;聯合簽署《梵凈山生態區域執法司法協作機制》《錦江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作協議》;與銅仁學院共建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庫,創建林業碳匯司法實踐銜接機制,完成首張規范化林業碳匯交易閉環。
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江口縣人民法院審結相關案件250件,發出首份水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令,為“水中大熊貓”桃花水母構筑法治保護屏障;發出首份梵凈山世界自然遺產地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司法保護令,對黔金絲猴、珙桐樹等珍稀物種實施重點保護;建立全省首個“雙碳”司法實踐教育基地、全市首個司法生態修復基地等,累計補植林木10余萬株、增殖放流魚苗價值100余萬元,構建“預防—懲治—修復—教育”全鏈條保護體系。
德江法院: 以司法之力守護碧水清流
2017年,銅仁市沿河自治縣某街道商戶及居民生活污水直排低洼處形成700平方米污水塘,經滲透、溝渠直排烏江河,嚴重影響周邊環境。2021年4月,沿河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縣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未果,回訪發現污水仍未規范處理,遂向德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2022年,德江縣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0626行初1號裁定終結訴訟。審理期間,水務局采取整改措施:在烏江印象旁安裝污水收集設備并接入市政管網;在該縣第六小學北側建設末端收集設施,將污水集中處理,杜絕直排;同時,該縣城雨污管改造工程獲批,片區黑臭水體將得到徹底治理。
2022年4月,檢察院組織多方代表聽證評議,確認涉訴區域污水直排問題消除,公益訴訟目的達成,建議法院結案。經法院實地核查,黑臭水體消除,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有效運行,直排問題基本解決。
該案通過“檢察監督—行政整改—司法確認”閉環機制,推動職能部門履職,為同類環境公益保護提供典型示范。
為更好地運用司法判決保護生態環境,2022年7月,德江縣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在長堡鎮掛牌,集中管轄德江、思南、沿河三縣環資類民、刑、行一審案件;構建“1+3+3+N”綠色保護機制(專業化審判團隊、3項硬件設施、3個著力方向、N個典型案例),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以“六綠”攻堅行動為抓手,強化白鷺洲、白果坨、烏江等河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嚴打危害重點保護植物、非法捕撈等環資犯罪。
辦理沿河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訴縣環保局怠于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判決確認其怠于履職行為違法并責令繼續履職,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審理水務局行政公益訴訟案時,創新作出“終結訴訟”判決,推動污染源消除;對楊某等三人在麻陽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毒魚的非法捕撈案,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判決增殖放流修復生態,踐行修復性司法理念......近年來,德江縣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審結環資案件239件,其中刑事案件180余件。1案入選最高法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典型案例,1案入選最高法人民陪審員參審十大案例并納入“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成就展,3件入選省高院典型案例,5件入選銅仁市法檢系統典型案例,1案獲評省高院優秀庭審。
德江縣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還強化預防性保護,發出首份自然遺跡司法保護令(保護洋山河“圣母盤”)、古樹名木司法保護令(守護千年“楠木王”)及傳統村落司法保護令,守護自然與文化遺產。
在協作機制上,該法庭與德江、思南、沿河3縣19家單位簽署《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協作框架協議》,構建烏江流域司法保護屏障;在麻陽河保護區設立巡回審判點,增強保護實效;承辦黔渝中級法院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聯席會議,深化跨流域司法協同。
黔渝法院“全國生態日”增殖放流活動。
此外,為守護生物多樣性,德江縣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還依托“烏江流域(中游)生態文明建設法治教育基地”,整合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碳匯觀測等功能,通過展板科普環境知識、展示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近年來累計補植林木6萬余株、增殖放流魚苗60余萬尾,判決生態修復資金150余萬元;并創新“司法+補植復綠”“司法+增殖放流”“司法+勞務代償”等多元裁判機制,助推烏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來源:貴州法治報
監制:王贊 |審核:馬力 |編輯:楊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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