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成都一名環衛工人用清潔工具夾著一塊垃圾先是放在馬路上,又立即拾進垃圾桶內,這條視頻在網絡引發熱議。南都記者從四川天府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獲悉,因拍攝記錄環衛工人作業情況時效果不佳,在其已完成撿拾白色垃圾的情況下,公司管理人員張某要求環衛工人將已撿拾的白色垃圾放置到路面進行補拍。張某被免去管理員職務,對環衛工人不予處罰。
讓環衛工人自扔自撿,以便管理人員拍一張“效果極佳”的照片,其追求的效果,大概是環衛工人在認真工作,而拍攝者也盡到了管理和檢查責任。從動機而言,管理人員無非是把拍照即所謂的“工作留痕”也列入了個人工作的一部分,要保證這部分的“工作質量”就顯得無可厚非,這也是不少公眾對此表示理解、認為不必“大驚小怪”的原因。
但問題也正在于,這樣的留痕究竟有無必要。具體到環衛工人的工作本身而言,路面是否干凈整潔才是檢驗工作成果最直接有效的標準,拍照證明環衛工人“正在工作”,甚至還不如拍一張干凈路面的照片。相比之下,此舉對管理人員來說可能更“必要”,一來也許是上級要求,二來也是一種用力過猛的“自我保護”:怎么向上級證明我在工作?如果事后出現問題或有“不時之需”,又怎么證明不是我的責任?管理人員看似有必要的“自我保護”,實際也是背著怕擔責的思想包袱,這背后恐怕也是企業考評機制的問題,管理人員只能通過過度留痕給自己“安全感”。
好的評價機制需要企業量體裁衣、持續探索,但絕不是一張“環衛工人在撿垃圾”的照片。倘若檢查每回遇到清掃完畢的環衛工人,難道都要讓他們扔點垃圾重撿一遍?對于基層工作人員,這是無意義的負擔,對城市清潔服務做得好不好,同樣起不到任何說明作用。說到底,評價考核重“痕”輕“績”、上級依賴“看材料”“聽匯報”,員工疲于應對留痕工作,就難免會出現“自扔自撿”的表演,甚至演變成對實際工作內容的弄虛作假,過度留痕可謂有百害無一利。
當下,凡事留痕的形式主義飽受詬病,想要根除也就考驗著規則制定的有效性及合理性。“時時處處留痕”看似各行各業都百搭的工作方式,但實際上是一種背離求真務實的管理惰性。完善規則,理清權責關系,對具體工作確立針對性的驗收標準,這些千頭萬緒本就是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的關鍵,如今也是將基層工作者從“留痕怪圈”中解脫的方法,雖非一朝一夕之事,但也無從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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