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人家家門口把人刺死,父親非但不道歉,還埋怨“就這事,害得我們有家不能回,還得花錢住賓館”。
殺了人就鑒定出精神分裂癥了,之前為何未提供精神病史證明?為何不報備反而任由其滋擾居民最終釀下慘??!
備受關注的“成都27歲女孩子家中遇刺身亡案件”,因雙方都申請了證人出庭,遇害者家屬申請對兇手重新進行精神鑒定,原定于5月27日開庭審理的案件擇期開庭。
一起大家認為“殺人償命”的案件,為何引發(fā)如此之大的關注,兇手梁某事后北鑒定出“精神分裂癥”,承擔部分刑事責任的認定,讓家屬無法接受。
飛象網創(chuàng)始人項立剛直言,殺了人診斷出精神病,就可以不承擔責任,以后可能還會繼續(xù)行兇,就是開個后門以防他們需要時拿來使用。
“就這事害我們全家都只能住賓館,真麻煩!”
兇手的父親非但沒有道過歉,反而埋怨這件事讓他們有家不能回,這是一個殺人犯家屬該說的話嗎?
這到底是誰害得誰?要是他們的女兒不把人家殺害了,他們會因為擔心別人異樣的眼光有家不敢回嗎?
作為父母,他們難道就沒有責任嗎?要是兇手梁某真有精神分裂癥,他們?yōu)楹尾豢垂芎米约旱呐畠海瑸楹稳斡伤玫兜教幜镞_?為何不給她治???
這不禁讓人想起拿水槍噴老師的那個4年級的熊孩子,在老師上門道歉之后,其父親仍不依不饒,最終讓即將退休的林老師被拘留。
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梁某父親不去道歉倒也罷了,還埋怨讓他有家不能回,這都是什么“三觀”。
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這句話居然是兇手父親當著遇害者母親的面說出口的,甚至還打開自己的手機向死者媽媽展示自己訂酒店的訂單。
這是什么意思?人家女兒被你閨女殺害了,你有家不敢回還是人家的錯?難道不是你們怕鄰居指著你們的鼻子罵?
遇害者的父親2009年就去世了,單身母親好不容易把女兒拉扯大還培養(yǎng)的這么優(yōu)秀,如今卻被兇手弄的家破人亡,這位父親最起碼不該真誠的道歉嗎?
從這位父親的言行不難看出,倘若再把他的女兒放回社會,誰又能確保她不會再次行兇?
親爹親媽不管,難道就要讓鄰居們承受被傷害的風險?這究竟是保護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還是為他們的為非作歹保駕護航!爹媽不管,就沒人能管她了嗎?
看著遇害者母親痛不欲生的樣子,不僅讓人內心五味雜陳,更讓人擔心如果不能嚴懲兇手,以后自己會不會也會成為這種“精神病人”的刀下“冤魂”。
這樣一個病態(tài)的原生家庭,出了一個如此殘忍的女兒,一個如此冷漠自私的父親,這對他人來說就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如果兇手真的因為被診斷出精神分裂癥,逃避了本該對等的法律責任,大眾顯然是不認可的。
對于遇害者及其家屬來說,這完全就是無妄之災,兇手殘忍,監(jiān)護人又不想負責,物業(yè)對此也監(jiān)管不力,誰來保護大家的人身安全?
如果就因為兇手曾經有精神疾病,就可以成為殺人脫罪的理由,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如果有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對于死者公平嗎?對生命公平嗎?
就像項立剛說的那樣,將會對社會產生嚴重的危害,這是否是在為某些人開后門,殺人如果都因為有精神病不用償命了,又如何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如何保證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
檢方認為,兇手無故騷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guī)定,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這起事件當中,事發(fā)小區(qū)的物業(yè)是否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遇害者家屬是否可以向物業(yè)索要民事賠償。
遇害者母親王女士表示:“我女兒就是看到保安來了才開門出去的”,在此之前,王女士告訴女兒不要開門。
起訴書當中提到,65歲的保安曾經勸兇手離開,在兇手行兇時,也上前制止但并沒有成功,事發(fā)之后便離職了。
據汪女士透露,案發(fā)后,她所在小區(qū)物業(yè)公司撤場了,“說是因為內部調整”,已更換了新的物業(yè)公司。
法律界專家表示,死者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對物業(yè)公司的民事賠償,即使他們現在已經撤離,仍可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yè)的責任其實并不僅僅在這起事件當中的處理,據當地警方透露,兇手梁某之前就因為滋擾居民被批評教育過。
物業(yè)應該是知道這些事情,他們是否與兇手本人或其家屬溝通過,在處理相關事件時,是否考慮過事件的嚴重性,是否做出相應預案。
最關鍵的是,小區(qū)居民知不知道她是個精神病患者?如果大家都沒有察覺到,又如何去預防,兇手的家人難辭其咎。
原告律師認為,精神病患者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家屬不相信對方真有精神疾病,也說出了自己的證(疑)據(惑)。
王女士透露,事發(fā)前,他剛好出門放垃圾,就看見兇手在鄰居家門前徘徊,二人還對了一下眼。
不一會兒,王女士便準備外出,此時兇手背對著他們的家門口,一邊咳嗽一邊吐痰,王女士還關心的問她是不是忘帶鑰匙了,兇手一直未回應,如果她是一個精神病患者,怎么對王女士的出現無動于衷。
王女士也感覺不太正常,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女兒,并告訴她不要開門。
女兒說她之前就碰到過兇手,大晚上在外面隨意吐痰,一直吐痰的那種,看著就非常惡心。
王女士擔心出現什么意外,就通知物業(yè)上來看看,王女士還在業(yè)主群發(fā)信息提醒大家小區(qū)里有個可疑的人,讓大家注意。
隨著王女士的離開,兇手竟然直接來到王女士家門口敲門,這可把遇害者給壞了,通過貓眼看到這一幕,還真的挺瘆人。
王女士安慰女兒物業(yè)很快就派人上去了,也正是物業(yè)60多歲的保安上去之后,自認為已經安全的遇害者打開了房門。
保安事后解釋稱,他以為就是兩個女人拌嘴,當兇手拿出刀之后,他當時也有些懵,等他上前制止時已經來不及了。
與一個65歲的老年保安來說,面對兇手持刀行兇,的確有些力不從心,在家屬看來,這樣的保安如何保護居民的安全,這樣的保安形同虛設。
兇手在事發(fā)的前后,沒有對王女士下手,也沒有對60多歲的保安下手,卻只對27歲還沒有談過戀愛的女子下手。
就算他是一個精神病人,這還不足以顯示他在事發(fā)時有足夠的辨別能力?還不能顯示出他有足夠的自控能力?
所以家屬對兇手精神分裂癥的鑒定結果并不認同,他們申請再次被迅速進行精神病的司法鑒定。
據遇害者小姨回憶,兇手并非第一次敲門,小姨曾打開家門問她找誰,對方說了句“家里還有其他人”后,直接走了。
案發(fā)后,經過查詢監(jiān)控發(fā)現,兇手之前曾多次跟蹤過遇害人。家屬預測,兇手就是嫉妒遇害者哪里都比他好,才做出跟蹤的行為。
要是兇手真是精神病患者,又怎么可能會獨立帶著刀,開著車,拿著錢,出門逛街,這和大家印象中的精神病患者不同。
中國臺灣女歌手葉舒華表示,不要拿自己精神不正常來當免死金牌,精神不正常還知道拿刀?為什么不拿衛(wèi)生紙?
遇害者的母親認為,兇手不僅沒有精神疾病,而且思維還非常的敏捷,遇事也不慌不忙。
她提到,兇手在看守所里拒不認罪,說自己是正當防衛(wèi),王女士曾在筆錄當中看到兇手說過這么一句話“哪條法律規(guī)定我不能敲門?”
這還是一個精神病患者說的話嗎?如此條理清晰的言論,又怎么能夠讓他和精神病患者畫上等號?
王女士還表示,兇手不僅思路清晰,事發(fā)之后,還能夠和父母前往醫(yī)院就醫(yī),這是么是一個事發(fā)時精神狀態(tài)有問題的人能做出來的事?
如果兇手真的有精神疾病史,為什么其父母在案發(fā)前沒有為其采取治療措施?兇手家人說他情緒不穩(wěn)定,可并未提供兇手的精神病史證明,也沒有報備過兇手患有精神疾病。
遇害者才27歲,甚至都還沒有談過戀愛,為了能夠照顧母親,甚至辭掉了在北京日企的高薪工作。
王女士認為,兇手并不是心理有疾病,因為他們兩家住的比較近,兇手是心理發(fā)生了扭曲,可能早就盯上了他的女兒。
大家之所以如此關注這起案件,或許也折射出這起案件給大家?guī)淼囊恍┥鐣箲],很多人認為給殺人犯鑒定為精神病,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
有網友甚至發(fā)出這樣的感慨,連家門口都如此的不安全,我們還能相信什么?
精神病患者在行兇的過程中的精神狀態(tài)如何界定?這不應該是一概而論的事情,很多人呼吁嚴懲兇手。
對于這件事,大家怎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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