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多大的失誤呀,駕駛證和車子都沒有及時年檢,沒有年檢不要緊,那你不要上路呀,發生事故就麻煩大了。
湖南株洲一年輕媽媽步行帶著2歲的孩子在溜達,沒想到,危險已經盯上了這母子倆。兒子是踩著平衡車滑行,一輛越野車就撞上了母子倆,最終2歲的孩子身亡,媽媽受傷。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5年4月11日17時03分許,當時媽媽帶著兒子在小區門口溜達,小區門口的馬路正在施工,這是一條還沒有交付的馬路,一輛越野車經過,就這樣被撞上了母子倆,越野車左前頭撞上孩子頭部,同時撞上孩子媽媽腳部,導致2歲孩子身亡,媽媽受傷。
經過調查,這起車禍的肇事司機是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易某某。
經過交警責任認定,施工方和肇事司機各承擔主要責任,2歲孩子和媽媽承擔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易某某駕駛證逾期未審驗、車輛逾期未檢驗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無因果關系,另依法進行處罰。
目前,孩子還在殯儀館,媽媽還在醫院治療,孩子爸爸稱三方還在協商中。但家屬認為,肇事司機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因為對方的車輛和駕駛證都逾期了,是在買家具返程時候發生了事故。
對此,有網友認為,兒童滑板車上路行滑行就有問題,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未成年人責任,定責沒問題。
還有網友說,法律常識還是要搞清楚,交通事故就是交通事故和當事人的身份沒有關系,調查清楚后如果是正常的交通事故就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解決,不要拿當事人是什么人,是什么身份來說事來做文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車輛逾期未檢上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不是應該扣車吊銷駕照并負全部責任嗎?
這個逾期沒有審驗,關鍵是有多長時間?如果說一年之內確實不算無證駕駛。跟事故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該處罰就處罰,該判責就判責。如果說逾期超過一年的話,就算無證駕駛了。無證駕駛出了車禍可是要負全責的。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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