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市場高景氣度驅動華電新能業績持續增長。
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新能”)的IPO注冊申請已順利獲得證監會批準。其是年內已過會的最大IPO項目,募資項目總投資達804.46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約180億元。
本次IPO,華電新能擬投資建設的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1516.55萬千瓦,覆蓋全國23個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主要圍繞四大領域布局,分別是風光大基地項目、就地消納負荷中心項目、新型電力系統協同發展項目、綠色生態文明協同發展項目。
表1:華電新能募投有項目
來源:招股書
七成以上收入來自風電業務
隨著我國經濟從“高速發展階段” 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包括5G應用、充電樁、新能源汽車等在內的“兩新一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強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帶來用電量需求持續增長。 此外,半導體行業的蓬勃發展、鋼鐵行業的產能轉型,也對我國全社會用電量持續增長帶來強有力支撐 。
據中電聯預測,2025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預計為9.5萬億千瓦時,2030年為11.3萬億千瓦時,預計“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我國全社會用電量年均增速分別為4.8%、3.6%。 而在用電需求的快速增長下,對發電企業特別是新能源發電企業來說,營收和業績的穩定增長有了保障。
資料顯示,新能源發電具備清潔低碳、安全可控、靈活高效、智能友好、開放互動五大基本特征,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我國實現能源轉型和“雙碳”目標的重要力量。 目前來看,新能源發電市場呈現出頭部集中化特征,以華能集團、大唐集團、國家能源集團、中國華電和國家電投五大發電集團為代表的央企占據約40%市場份額,主導行業發展格局。
作為中國華電旗下新能源業務唯一整合平臺,華電新能的主營業務是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項目的開發、投資和運營。 在新能源發電行業持續景氣下,公司的營收規模持續增長。據招股書披露, 2021年至2024年6月末(報告期),公司風力發電業務收入分別達到176.49億元、196.65億元、218.96億元和119.95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1.76%、80.45%、74.44% 和70.02%。 占比雖有下降,但始終在七成以上,且金額在完整年份中也穩步增長。
太陽能發電業務是華電新能的第二大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實現收入金額分別為39.38億元、47.80億元、75.20億元和51.35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則分別為18.24%、19.55%、25.56%和29.98%。 隨著太陽能發電業務板塊期末裝機容量不斷上升,其各年度收入規模和相關占比均呈快速上升趨勢。
在業務布局上, 目前華電新能擁有集中式、大基地、海上風電、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農林漁光互補復合項目等,基本全面覆蓋了新能源的所有類型項目,是國內僅有的數家擁有核電參股權的公司之一。
表2:華電新能主營業務收入構成情況
數據來源:招股書
業績穩步增長
對于發電企業來說,裝機容量是衡量發電企業發電能力的重要指標,其能反映出企業在特定條件下的最大發電潛力。 據招股書介紹, 報告期各期末,華電新能的總裝機容量分別為2750.50萬千瓦、3518.62萬千瓦、4869.46萬千瓦和5402.65萬千瓦,裝機容量穩步提升。 截至2024年6月30日,華電新能控股的發電項目中,風電的裝機容量為2751.58萬千瓦,在國內風電行業市占率接近6%;太陽能發電的裝機容量為2651.07萬千瓦,行業市占率超過3%。 華電新能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及發電量規模均位于行業前列,市場占有率亦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具備一定行業影響力及行業代表性。
從資產角度來看,報告期各期末,華電新能的資產總額分別為2173.58億元、2718.34億元、3344.80億元和3651.55億元,總資產規模較大且逐期增加。較大的規模也意味著在項目建設中便于向供應商爭取相對質優價廉的發電設備,降低建設成本;通過聯合備件、集約化管理提升存量項目運維效率;較大的存量資產規模幫助公司在大量、快速新建項目時,仍能夠保持相對穩健的總體業績表現。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華電新能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17.41億元、246.73億元、295.80億元和172.53億元,其中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別同比增長了32.19%、13.49%和19.89%; 報告期內,華電新能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72.54億元、85.22億元、96.20億元和62.06億元,其中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別同比增長了78.66%、17.49%和12.88%。
此外,根據公司披露的2024年數據顯示,其2024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39.68億元,同比增長了14.83%;全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8.31億元,同比下降了8.20%。此外, 根據公司對2025年1-3月經營業績的初步預計,今年1-3月,其預計實現營業收入在91億元~99億元之間,同比增速在10.17%~19.85%之間;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則在26.2億元~29.4億元之間,預計同比變動幅度在-4.03%~7.69%之間。
表3:華電新能2025年1-3月經營業績預期情況
數據來源:招股書
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被上市委關注
從主營業務發展前景來看,華電新能新能源發電業務具備諸多優勢,不僅項目資源遍布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風光資源豐富的三北、西南區域及消納能力較強的中東南區域,且公司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深耕電力行業數十年,積累了豐富的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經驗。此外,公司儲備的已通過發改委備案的項目裝機規模超過132GW,為未來的持續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可即使有諸多競爭優勢,華電新能依然在IPO過程中被監管層關注到一些問題,需要公司進行解釋。
譬如, 華電新能的實際控制人中國華電經營的發電業務包括火力、水力等常規能源發電和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發電業務, 但華電新能未將火力、水力等其他類型發電業務認定為與其相同或者相似業務; 控股股東華電福瑞、實際控制人中國華電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存在安徽新能源、茂名中坳風電、流亭公司、江蘇華林、華電科工等從事與華電新能經營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形, 華電新能認定不構成同業競爭。
上交所要求華電新能說明未將火力、水力等其他類型發電業務認定為與發行人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其分析是否存在潛在同業競爭情形;中國華電控制的其他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資產未置入發行人的原因、合理性及后續安排計劃,并結合相關法律客觀、充分論證上述企業是否與發行人構成同業競爭。
據招股書披露,華電新能是中國華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業務最終整合的唯一平臺,但由于合規性、政策性原因、行政要求或規定、強制性招投標條件等因素,中國華電控制的其他企業中仍有部分公司獲得了新能源項目的核準備案但尚未注入華電新能。新能源發電項目在指標獲取與核準(備案)階段存在一定競爭性和替代性,未來市場環境、電力企業經營模式改變可能導致新能源發電項目間產生其他潛在競爭風險。
截至2024年8月31日,華電新能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在運行期、建設期和完成核準(備案)的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共914.82萬千瓦, 占華電新能運行期、建設期和完成核準(備案)項目裝機容量(超過18602.65 萬千瓦)的4.92%; 其中177.36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涉及上市公司獨立性、業務存在實質區別等原因將不會注入華電新能;剩余737.46萬千瓦(占比3.96%)新能源項目,華電新能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擬在具備注入上市公司條件后,推動注入華電新能,但具體注入時間受到項目法律瑕疵整改進度、項目建成投產進度和其他前置程序影響,目前仍具有不確定性。
公司表示,若上述擬置入華電新能的項目不能及時滿足注入上市公司條件,造成項目注入華電新能進度不及預期,或未來由于其他外部客觀因素導致新增未置入華電新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將對公司整合中國華電下屬新能源發電業務和自身裝機容量增長產生一定影響。
另據招股書介紹,報告期內,華電新能向中國華電下屬企業華電科工、國電南自等關聯方采購了工程承包及設備等,報告期內,發生的關聯采購金額分別為59.26億元、73.84億元、81.20億元和 20.66億元,占采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9.89%、18.18%、13.18%和12.17%。
對此,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也要求華電新能說明存在較多關聯采購的原因、必要性,未進行外部采購的原因;說明發行人是否具有獨立選擇供應商或者品種的權力,特別是集團內有相關供應商或者材料、業務的,是否存在與集團發生特定交易的約定,是否影響發行人獨立性。
此外,上市委在現場問詢中也要求華電新能結合實際控制人與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新能源發電業務現有項目及發展規劃、避免同業競爭和減少關聯交易的措施及承諾等,說明相關措施及承諾履行是否具有可行性及后續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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