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網友在公眾號后臺留言,咨詢仕道君這樣一個問題:
什么級別的干部才算領導干部,縣財政局長、教育局長能算領導干部嗎?
這個問題確實有點意思,恐怕也是體制內外很多人并不清楚或容易搞錯的一個問題。
實際上,對于哪些干部才算領導干部,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
根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中辦發〔2017〕12號)中關于有關規定,領導干部是指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中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干部。
因此,領導干部指的是縣處級副職及以上的干部。
在縣里面,具體來說,就包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開發區主要負責人,縣一中校長,職業中專校長,重點景區主要負責人等,也就二三十人,一般不會超過三十人。
這些人才是縣城里真正的政治精英,才能躋身領導干部行列。即便他們退休了,還有相關的政治待遇,比如列席縣里面的重要會議,老干部局為其提供跟蹤服務,逢年過節縣領導會登門慰問……
而且他們退休后一般也不會無所事事,大都會被安排到社團組織中繼續擔任領導,比如老齡協會、老促會、老科協、關工委、慈善會、老年大學等等,一般都能干到70歲才徹底退休。
至于縣財政局長、教育局長這樣的科級干部,雖然手中的權力很大,但也算不上領導干部。
在縣里面,能夠當上處級領導干部,確實難乎其難,用“百里挑一”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以蘇北某人口大縣為例,2023年,該縣共有科級干部1465人,其中正科級431人,副科級1034人。
而該縣共有30個左右副處級以上領導崗位,而這些崗位中,根據任職籍貫回避制度規定,縣委書記、縣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等職位必須由客籍干部擔任。也就是說,當地干部只有20多個處級崗位可以競爭。
由此推算,該縣正科級干部晉升處級的概率是4.6%,副科級干部晉升處級的概率是1.9%。
那么,四級調研員算不算領導干部呢?
2019年6月,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公務員系統開始施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以前,縣處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叫副調研員,職級并行以后,非領導職務改套為職級,副調研員改套為四級調研員,一般稱之為“老四調”,老四調之前是領導干部,套改后,依舊是領導干部。
而職務職級并行后,新晉升的四級調研員,一般稱之為“新四調”,由于新四調的管理權限并沒發生變化,還是縣管干部,只是享受了副處級的待遇,因此不可以認定為領導干部。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縣級以下機關(包括縣直部門、鄉鎮機關)的三級、四級調研員職數總和不超過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編制數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
比如一個中等規模的縣,假設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編制約1000人,理論上最多有100個三、四級調研員職數,其中四級調研員約占60個左右。
但由于職數在全縣統籌,實際可能更少,且大多數被實職干部占用,領導們都是既要又要,一般都是縣城重要實職正科崗位的干部兼任,能到這個位置的,一般來說都是短時間未能解決實職副處,組織上予以照顧性安排,帶有安慰獎的意味。
在縣一級,由于四調過于稀少,而且大多數四級調研員是正科級實職兼任一級主任科員后晉升,基本都是老資歷,出于尊重,大多數人還是將其按照領導干部來對待。
不過,近年來還有一種傾向,就是在很多縣區,四調職務成為了贖買工具,更多留給那些年齡偏大的局長們,一旦四調到手,他們就要將局長的位子讓出來,退居二線,甚至連班也不用上了。
四調雖然是個虛職,待遇卻不虛,工資、車補都會漲不少。
能晉升到這一步,無疑是縣域體制內的人生贏家。
官場沉浮,幾家歡喜幾家愁。
來源:仕道,作者:仕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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