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 正 公 告
近期,有多名家長反映接到我市幾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人員的電話,涉及虛假宣傳并夸大其詞做出招生許諾等現象。市教育局核實相關問題線索后,已約談相關民辦學校負責人并責令改正。
在此,再次重申招生紀律,請全體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引以為戒,共同維護招生秩序,營造良好招生環境。
株洲市教育局、中共株洲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已于4月29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提示(一)》: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教育局對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控,并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違規處理。對違規學校,將依法對學校作出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在此,也對初三畢業生和家長發出重要提醒:
一、株洲市教育局已通過多種官方渠道開展2025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報考宣傳工作
“株洲教育微信公眾號”關于志愿填報、指標生政策、學業水平考試問答、招生政策解讀(視頻版)、三考工作安排等推文和視頻點擊量已超過10萬+。
《2025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報考指南》免費發放給城區的所有初三畢業生。
請各位學生和家長不要輕信個別學校的招生人員,以免上當受騙。
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必須遵循以下準則
1.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必須經“中招系統”審核、拋檔、錄取,未經“中招系統”拋檔錄取的學生,不能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2.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嚴格執行屬地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跨區域招生。
3.嚴禁學校作出任何錄取承諾,嚴禁違規提前與考生家長簽訂錄取協議或發放預錄通知書,嚴禁收取預錄費,嚴禁將錄取分數與收費掛鉤等。
4.嚴禁任何學校以高額錢物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5.嚴禁招收擇校生、借讀生以及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
三、問題線索反映渠道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電子郵箱:jyjjjz2025@163.com
市教育局基教科 22663715
市教育局民辦科 22663621
對群眾反映問題線索并查實的,將對相關學校采取進一步懲戒措施。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來源丨株洲教育
編輯丨唐思捷
審核丨劉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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