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昌出了件挺受關注的事兒,胖東來跟一個叫段某(網友戲稱“褲頭姐”)的打名譽權官司,法院剛判完,結果一出來,網上議論聲可不少。咱今天就拋開那些新聞里的官方說法,聊聊這事兒的來龍去脈,再看看網友們都是怎么說的。
事情得從今年大年初二說起,段某跟胖東來生活廣場反映,說買的女士紅內褲掉色,穿了還過敏。商場值班人員登記了,說等營業后讓區域人員處理。之后幾天,胖東來的員工、班長、主管、客服輪番跟她溝通協商,還陪著去醫院檢查。醫院查出來段某有皮炎、皮疹,胖東來付了醫藥費,還想給她500塊建議獎,她沒要。
這邊胖東來也不含糊,2月2號就把那批貨號的商品下架了,過了兩天,干脆把那個品牌全系列商品,還有其他品牌的深色內褲、襪子、秋衣秋褲、床品都下架了。可就在2月4號,段某在自己抖音賬號發了視頻,說那紅內褲質量有問題讓她過敏,還說了不少貶損商品品質和服務的話。您猜這視頻多火?播放量一千二百多萬,點贊十多萬,評論四萬多,分享近二十萬。后來她把視頻刪了,但影響已經出去了。
胖東來為了自證清白,安排檢測,報告顯示商品符合標準,光檢測費就花了十四萬多。后來還退了她商品錢,補了停車費和藥膏錢。到3月10號,胖東來找律師起訴,光律師費就花了六萬,還有取證的費用。
這里面還有個細節,段某有兩個抖音號,一個一百三十多萬粉絲,一個五萬左右。視頻截圖顯示,她穿這內褲之前就有過過敏情況。胖東來在商超行業也算有名氣,2023年銷售額一百多億,2024年漲到一百六十多億。
法院審理后認為,段某作為有百萬粉絲的自媒體人,應該知道網絡傳播的影響力,可她在胖東來積極處理投訴的時候,沒弄清楚自己的皮炎是不是真由這內褲引起,就發了視頻,這屬于主觀過錯,侵害了胖東來的名譽權。考慮到胖東來的品牌影響力、段某侵權的范圍和后果,還有下架商品、檢測、維權的費用,判她公開道歉,賠償40萬,她沒有表示要上訴。也就意味著自己認同了判決結果。
這判決一下來,網友們的評論可熱鬧了。有人說“犯罪代價太低,應重罰500萬,定D李贊貪20元小便宜罰40萬”,覺得這處罰輕了;還有人感慨“檢測費用一項都十幾萬,自證跑斷腿”,替胖東來叫屈;“造謠成本太低!辟謠成本太大!”這話不少人點贊;“典型的商業碰瓷”“褲衩姐一舉成名天下知!粉絲漲了多少?”這種評論也挺多,有人覺得段某是故意博眼球;甚至有人說“40萬處罰簡直是給褲頭姐打廣告!”,覺得這錢在網絡傳播里算不了什么,反而讓她出了名。
您看這事兒,一邊是消費者覺得自己權益受損要維權,一邊是企業覺得被惡意抹黑要討說法。作為旁觀者,不得不說,現在網絡傳播太快了,一條視頻就能讓一個品牌幾十年的口碑受影響。可反過來,企業自證清白的成本也真不低,檢測、取證、打官司,哪樣都得花錢花精力。這判決到底合不合理,可能每個人看法不一樣,但有一點挺清楚的:在網上說話真得負責任,尤其是有粉絲基礎的自媒體,影響力越大,越得掂量掂量話的分量。畢竟,一句沒核實的話傳出去,可能就不是小事兒了,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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