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先生告訴荔枝新聞,自2022年12月以來,自己一家長期受到樓下精神病鄰居上門砸門咒罵,生活嚴重受到影響,除了做飯幾乎都只能待在閣樓生活。
圖為監控畫面
“你倒水刷牙她都罵你,現在有點動靜賴我們家。她之前用搟面杖、木棍等上來就砸我們家門,門都給砸壞換了新的。最近還好一點,沒怎么砸門踹門,天天上來罵,昨天晚上11點多還上來罵,我們已經睡覺給罵醒了。”
刁先生稱,自己粗略統計,事發以來已報警近200次,也多次通過市民熱線等渠道反映問題,甚至進行信訪,事情始終無法徹底解決。
據刁先生提供的12345及信訪反饋文件顯示違法行為人系精神病人,案發時處于妄想狀態,不予行政處罰。因其兒子不同意送醫治療,且未有刑事案件發生,警方和政府不能強制送醫。
刁先生表示,自己去年剛還完房貸,半生積蓄都在這里,也沒有能力搬走,現在實在是走投無路,只能無奈求助,希望能早日解決問題。
來源: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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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疑有精神問題,用音響震樓半年后開始放大悲咒,鄰居搬走女兒崩潰
坊友們還記得去年小坊報道的“上海阿姨用晾衣桿頂住音響粘在天花板致全樓被魔音灌耳”這件事嗎?
圖為居民群聊截圖
家住浦東大道1000弄一棟樓的多位居民反映,從2023年上半年開始,他們長期遭受強烈噪音的折磨。這個噪音正是樓內18樓的一位50多歲的阿姨用音響放出的強烈電音。樓上樓下居民總是夜不能寐,有的只能搬離,有的裝修快完成但遲遲不敢入住。
面對這一棘手問題,屬地也展開了"三所聯動"機制。
時隔半年有余,樓內電音消失了嗎?來看記者的追蹤。
樓內電音消失了
但新的噪音又出現了
鄰居無奈被迫搬離
住在18樓阿姨樓下的17樓業主告訴記者,去年8月份后,18樓阿姨的隔壁鄰居就搬離了。后來噪音確實停了一段時間,但是,好景不長,不久后噪音又出現了。從今年3月初開始,大家耳邊突然縈繞著另一種音樂——《大悲咒》。
為此,17樓業主專門花了七八萬安裝隔音設備,但依舊遲遲不敢入住。“三月份突然我們發現她開始放《大悲咒》,晚上感覺各個房間都在唱,對睡眠影響很大。我還在外面租房,這個困境我們已經沒有辦法了”。
據17樓業主透露,19樓的租客也是深受其擾,晚上只能戴著耳機睡覺。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19樓的租客忍了,反倒是18樓制造噪音的阿姨先找上了他…
原來去年12月底,18樓的阿姨突然報警稱,19樓在她家天花板上鑿了洞,并往里面倒水,更是搬著小板凳坐在19樓蹲守該租客。為此,多方趕到警局接受調解,沒想到在警察局里也是大吵了一架,吵了一下午也沒吵出結果…
18樓的阿姨搬著小板凳坐在19樓蹲守租客
記者進一步向物業了解到,其實是18樓阿姨自己家漏水,與其他人家毫無關系。隨后,19樓原租客實在不堪其擾,在今年年前選擇搬離,“我們沒法休息,實在不行,我們后面就搬走了”。
記者發現,受到此困擾的不單單是樓上樓下,就連隔了一層的住戶也表示,每天耳邊也縈繞著音樂,非常無奈。
16樓業主:
有的時候特別響,有的時候就稍微輕一點,耳朵邊整天縈繞這種聲音。我們也嘗試想要跟她溝通,現在她也都不愿意搭理大家,她自己就覺得非常正義的,就是在自衛反擊。事實上沒有人在震她,只有她在震別人,所以我們感覺也很無奈。
16樓的業主表示18樓的阿姨不愿意和他們溝通
隨后,為了進一步了解此事,記者嘗試聯系18樓阿姨,但是一直未果。
阿姨的女兒出現了
透露更多內情!
記者進一步向居委了解到,上次報道后,他們立即與當事人聯系,希望出面溝通協調,但都遭到了拒絕。好在,其女兒主動聯系了居委,表示了抱歉。
在《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上,記者也意外發現,其女兒竟也向《新聞坊》求助過。她稱自己母親長期制造噪音影響鄰居,她現在也感到相當困擾,希望多方能夠助力。
據阿姨女兒透露,自己也是受害者。對于母親制造噪音的情況,自己怎么勸說都沒用。此前噪音暫時消失,也只是因為老人出去玩了。
18樓業主女兒:
我還沒結婚的時候是住在一起的,她也是這樣一直說隔壁吵。我回家住了之后也沒有用,在家里放很大聲音樂,導致我都沒有辦法休息,叫她不要放她也不聽。去年她好了一陣子,不是因為她好了 ,是因為她去年玩了一個月。有人陪她也不行,她很執著于這件事。現在應該稍微收斂一點放手機的音樂,但是也是惡意開到很大聲那種。
女兒表示,父母在自己很小的時候就離異,長期不聯系,并且母親在30多歲時就沒有上班。對于母親播放噪音這一行為,她也希望從心理層面入手,但是每次一提到想要帶母親去就醫,母親反應就相當激烈。
18樓業主女兒:
我跟醫院也咨詢過了,我們家里人可能覺得她精神上有點問題,有點幻聽、被害妄想,很抗拒看病。我就真的希望居委也能夠幫助一下,但是沒有用。現在我也覺得好像拿她沒辦法了,我也繞進死胡同了,我覺得都幫不上忙 了,對我來說已經勸了大概有三四年了。
18樓阿姨的女兒稱她可能精神上有點問題
多方介入但均陷入無助狀況
擾民取證困難…
屬地司法所則表示,在推進此事的工作當中,的確也陷入到了無助的狀況。
魏中興 洋涇司法所所長:
矛盾的關鍵就是18樓女士很難溝通的問題,原來我們民警能上門做一些工作,現在民警門也敲不開了,也是遇到一些瓶頸。目前我們司法所了解情況好像是沒有什么強制措施。
針對此類擾民事件,律師表示,具體也要看當事人的意圖,究竟是無意還是故意為之。
市人大代表、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上海恒建律師事務所主任潘書鴻表示,似乎這位阿姨某種程度是帶了一些情緒,帶了一種“報復”的心態來解決這個問題的,給周邊居民造成困擾,這個在法律上其實是一種侵權行為。
不過,律師表示要證明是侵權行為,就必須由受困擾者向法院遞交證據,但在此過程中取證難度較大、且維權成本高。
公權力的介入能更好推進問題的解決
潘書鴻 市人大代表、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上海恒建律師事務所主任:
尤其像這種擾民證據的話,蠻難取證的,或者說你維權成本比較大,可能要請公證處或者第三方的力量進行相應的錄音或者相應的取證工作,來證明對方行為人本身,是有采用惡意的方法。
一般情況下,公權力取證更合適一些,通過類似于司法、居委會或者派出所這種公權力的介入來解決問題,如果有相應侵權行為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消除排除妨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如果說像這種民事救濟途徑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不可能一下子解決問題的話,要看他的違法程度,能不能達到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或者危險性。如果有,可以請我們相應的行政機關,比方說公安民警介入,運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侵權行為人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者說進行相應的訓誡,包括罰款等等這些行為。
目前全樓鄰居包括阿姨的親人,也都深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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