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成都市新都區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控制數教師共8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北星小學校是新都區政府投資近億元興建的一所公辦學校,是成都市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試點校之一,也是新都區第3所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實驗校。
學校坐落于成都市北三環附近的新都區大豐片區,地理位置優渥。學校占地46畝,總建筑面積30875平方米,建有教學綜合樓1棟,教學樓4棟以及辦公樓、體育館和食堂各1棟。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截止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控制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2.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符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36條禁止聘用人員情形的;
(10)曾因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定,受到各級各類部門(單位)處理的;
(11)新都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招聘名額
共計招聘8名。具體崗位和條件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11日17∶00。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簡歷發送至北星小學招聘郵箱 3625664107@qq.com,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文件:【報考學科】+【姓名】+【電話】,請確保信息準確,按時提交,避免因格式錯誤或超期影響資格審核。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填報信息。準確填寫附件2《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負責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11日17∶00。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崗位調整。實際報名繳費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招聘名額后,該崗位報考人數與調減后的招聘名額之比應達到該崗位規定的開考比例。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于2025年6月12日前在新都區北星小學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四)打印報名表、準考證。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于2025年6月14日08:20之前到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現場領取本人準考證。
考試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考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五)提醒。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以及公共科目,卷面滿分100分。
2. 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5年6月14日。筆試地點為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
4. 公布筆試成績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按照進入面試原件校驗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的人員名單。如同一崗位按比例確定的最末一名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存在多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則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都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和進入面試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將于2025年6月14日20:00后在新都區北星小學公眾號公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負責進行。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25年6月15日前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在新都區北星小學微信公眾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相關手續見附件3《報考須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以及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在面試當天之前,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1次。遞補人員名單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在新都區北星小學微信公眾號公布。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現場發給《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面試分試講和答辯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無學生試講7分鐘,滿分80分,答辯3分鐘,滿分20分。面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實際面試考生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本次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此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四)公布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新都區北星小學微信公眾號公告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并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六、體檢、考察、確定聘用單位及公示
(一)體檢
各招聘崗位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依次等額遞補1次。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三)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在確定聘用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在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微信公眾號對擬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及報到
(一)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備案(核準),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到,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二)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根據檔案到達情況到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完成報到,同時擬聘人員還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擬聘人員報到時應交驗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各2份。
(四)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按程序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不少于3年。
(五)公開招聘的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學校規定的標準執行。
八、紀律及監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為保證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九、其他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在新都區北星小學微信公眾號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一)報名條件及政策咨詢電話
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張老師 電話一:18582526028電話二:13540028169
(二)紀律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83051399
附件1: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控制數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區北星小學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3:報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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