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楊氏者,名鈿甜,嶺南深圳人也,丁亥年誕于商賈之門。垂髫之年即顯殊色,年甫十齡,以童伶入梨園。
時值《楚喬傳》遴選幼伶,黃楊氏眸光如電,執短劍而舞,凜然有小楚喬遺風,遂得登氍毹。
自此片約如雪,八載間竟演劇三十余部,《如懿傳》飾小如懿婉轉承恩,《外太空之莫扎特》弄科幻新聲,年未及笄已成劇壇常客。
至乙巳年,黃楊氏年方二九,已擔綱《致1999之己身》《五福臨門》等劇主角。尤以《冰湖重生》為奇,自總角演及弱冠,楚喬一角貫穿八載,觀者皆嘆:“昔年稚女今成器,劇中歲月即真身。”
然其奔波片場修習之狀,恰似《顏氏家訓》所云“幼而學者,如日出之光”,惟此光常在鎂光燈下矣。
仲夏四月十四日,黃楊氏行及笄之禮于黌舍,本為人生盛事,詎料禍起椒房。
其耳垂翡翠雙珰,光耀九重,識者指為英倫珍寶格拉夫遺制,估值二百三十萬金。
霎時輿情鼎沸,市井嘩然:“黃口伶人,何來連城之璧?”
更有人深究其家世,指其父楊某嘗仕蜀中雅安經合外事局,雖辭官八載,然驟富之跡可疑。
未幾,楊父急繕萬言書自辯:耳環乃贗品,家資悉出商賈經營。
然蜀地監察聞風而動,雅安御史臺會三司立案,緹騎四出稽核舊檔。
值此紛紜之際,忽有司曝奇聞——蜀中慈善堂楊某主事者實為同名異人,黃楊氏之冤稍解,然物議已成燎原勢,誠如古諺云:“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當是時也,黃楊氏方歷藝考鏖戰,京師三大劇苑放榜:中戲列次席(95分),北電居第六(87.62分),中傳位卅三(74.34分),三學宮金帖并收,實為梨園罕事。
按中戲典制,優伶遴選舉“聲、臺、形、表”四科:初試誦詩三刻,復試則需謳歌、念白、舞器、作戲。聲樂雖僅占五十分,然五音不全者難入法眼。
黃楊氏自述赴考情狀:“身陷《冰湖》攝制,漏夜習劍術于片場。”其作《俠女行》融劍舞于悲情,演烈女復仇故事,觀者動容。
主考或見其八年熒幕歷練,舉手投足盡顯功底,故不以短技掩大才。昔太史公論優孟,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此之謂歟?
禍福相倚,四月廿二日畢業盛典,竟成風波再起之機。黃楊氏與同窗獻曲《超級英雄》,甫啟朱唇十秒,忽有裂帛之音。好事者錄影傳之九域,指其宮商錯亂、氣息飄搖。市井譏誚蜂起:“如此歌喉竟奪中戲榜眼,豈非錢權作祟?”
巴蜀樂府某宗師觀片喟嘆:“雖管中窺豹,然此十秒確屬劣唱”, 然京師藝塾教習郭氏釋疑曰:“優伶考較重在作戲念白(各百分),謳歌舞器僅占半壁(各五十分)。倘考前精研一曲,導師細琢瑕疵,自可掩瑕呈瑜。”
南山書院山長亦證:“黃楊氏所習乃傳藝之術,謳歌本非主業” ,然眾口鑠金,積毀銷骨,輿情洶洶竟使三學宮緘口。
黃楊氏之遭際,實映時下三重困局:
一曰童伶利祿之惑。伶業素有“七歲紅,八歲紫”之說,然未成年伶人持萬金之飾,非唯招忌,更亂淳風。昔唐玄宗設梨園,尚禁幼伶逾制;今之經紀行會,竟無童薪監管成法。
二曰藝途登進之疑。棘闈黑幕之說雖無實據,然觀某商賈之女習琴耗資百萬終入藝苑,時人遂疑“朱門易得登龍術”。黃楊氏歌臺失準而高中魁首,安能不啟物議?
三曰清議刀筆之厲。自耳環風波至歌藝之譏,萬民觀屏斷案。新黃河李明氏疾呼:“庶民監察當循天理,勿縱戾氣成網暴!” 昔鄭國鄉校議政,子產不毀;今之輿情洶洶,豈可廢乎?惟須如大禹治水,導之在理。
值此滿城風雨之際,忽傳佳音:三學宮金帖齊至,黃楊氏終成中戲門生。
觀其八載藝蹤,自《楚喬傳》稚女至《冰湖》巾幗,鏡頭記錄其蛻變化蝶。
藝塾教習嘗言:“優伶之道,貴在神形兼備”,彼在《俠女行》中劍氣凌霄,豈是旬日可成?
然少年得志,更需如履薄冰。昔梅蘭芳初登臺亦遭倒彩,遂閉門苦練終成大家。今黃楊氏既入彀中,當記《顏氏家訓》“學問有利鈍,文章有巧拙”之誡,精研“聲臺形表”,以熒屏佳作證棘闈清譽。至若玄珰疑云,自當付有司明斷,庶使明珠不蒙塵。
妮妮曰: 黃楊氏以一童伶躋身三學宮,非惟天資,亦賴熒幕苦功。然少年擁重寶、處風口,實非吉兆。今梨園童伶日眾,宜效宋人“伎樂司”舊制:設童薪官庫,三成貯之弱冠始發;立修業鐵律,每日必習經史三刻。更當革藝考陳規,復試過程公示于眾,使“錢權易榜”之謗永絕。
昔韓非云:“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圓”,惟法度清明,方使明日之星光耀河漢,不墮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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