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他不是靠臉吃飯的人,但臉,成了他命運的引子。
有人說他像希臘神話里走出來的人,也有人說他“比徐志摩還浪漫”。
可最后,他落得孤獨一人,死時只有一雙襪子。
——《壹》——
這張臉,從來不只是臉
邵洵美,他穿西裝,低頭寫字,鼻梁挺直,唇線鋒利,像是畫出來的,不是那種普通的文人照,他像個明星,像不該出現在紙上的人。
他出身上海大家族,父親邵友濂,是清末著名工程師。
母親是江南名門之后。他是長子,自小被當接班人養,書房、家庭教師、英文啟蒙,可他不走尋常路,12歲寫詩,16歲發表文章,18歲編詩刊,20歲上了劍橋留學畢業。
這些成績不算稀奇,真讓他出圈的,是一張臉。
徐志摩第一次見他就說:“你長得比我好看。”當時兩人同在上海辦刊物,徐志摩風頭正盛,邵洵美剛回國,記者來采訪,徐志摩推他出去:“你上鏡,我不上。”
從此“民國第一美男”的名號傳開了。
可這個標簽像毒藥,他不是只靠臉,他辦刊、寫詩、翻譯、投資文人、出錢出力,可外界總盯著那張臉。
說他輕浮,說他風流,說他不過是靠錢和皮相混文壇。
沒人提他的詩,沒人提他為出版倒貼了多少錢,沒人提他曾救下多少文人于危難,臉太亮,擋住了所有努力的光。
他結婚,轟動上海,娶的是盛宣懷的孫女,盛佩玉。
清華校花,留英才女,兩人是在詩會上認識的,據說,是因為一首《鄭風》,“佩玉鏘鏘,洵美且都。”他改名“洵美”,從此留名。
聽起來像童話,但事實遠比浪漫復雜。
這場婚姻,是兩個家族的聯姻,是報紙上的頭條,是朋友圈的爆款,是當年上海最熱的談資,婚禮在盛家大宅舉辦,賓客千人。
盛佩玉穿的是從巴黎訂做的婚紗,邵洵美帶著定制西服亮相。
新婚之夜,他們登臺朗誦新詩,一首是《天堂的五月》,一首是《夜未央》,但這些詩,沒能保住婚姻,邵洵美不是普通的文人。
——《貳》——
才華像火,灼傷了自己
他要創刊、要出版、要投資詩歌,要請郁達夫、陳夢家、沈從文寫稿,他說:辦刊要快,最好每兩天一期,這意味著燒錢。
燒完了家里的錢,就燒妻子的嫁妝,燒完嫁妝,就抵押房產。
盛佩玉開始反感:“你不是搞文學,是在賭命。”她這樣說,他們吵架,冷戰,互不搭話,她有精神問題,被送入醫院,他變得沉默,只跟書打交道。
沒人再提那場婚禮,只剩舊照片還在舊報紙上,被稱為“民國最般配夫妻”。
事實是:這段婚姻從頭到尾,都不是愛情的勝利,是欲望的碰撞,是現實的撕扯,他太想改變文壇,太急了。
1928年,他創辦《現代》月刊。
隨后,《十日談》《自由譚》《論語》《詩的研究》《文學季刊》接連問世,有人統計,他一共辦了將近20份刊物,高峰時“兩天出一期”。
這不是熱情,是病態的執念。
他信奉“詩人的使命是燃燒”,不僅寫詩,還寫詩論,提出“唯美詩學”,翻譯拜倫、波德萊爾,他說:“詩要像金子,必須被錘打,才會發光。”
但在現實面前,這套理論并不好賣。
他寫的詩,太像異端,《天堂的五月》被批“神經質”“資產階級情調”,《詩二十五首》被魯迅譏諷“像火燒肉”,可他不在意。
他繼續寫,繼續出錢,繼續拉文人搞刊物。
有人說他瘋了,他笑,“瘋一點才有意思。”直到賬面虧空,他開始賣古董,典藏,書,連盛佩玉的嫁妝首飾都被當了。
朋友勸他停手:“你不是慈善家。”他搖頭:“不是慈善,是使命。”可這使命,沒人買賬。
——《叁》——
燒錢救文壇,不如燒命抗戰
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變,炮火響在外灘,他停下手上的《文學季刊》,轉而創辦《時事日報》,他知道,詩救不了這個時代。
但他還是想用文字,打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他開始寫社評,罵日軍,用最直接的語言揭露屠殺,很多文章沒有署名,他怕影響家人,但沒人懷疑是他寫的。
很快,《自由譚》復刊,他親自操刀。
頭條登的是一張南京被轟炸后的慘照,底下配一句話:“我們還在談理想?”雜志發行不到兩期,被查封,他被叫去談話,要求停刊。
他答應了,轉頭又辦了一本新刊,換個名字繼續出。
他把《論持久戰》翻譯后,偷偷印了幾百本,塞進上海灘的弄堂里,他明知道這事會惹麻煩,可他說: “我不怕麻煩,我只想做點什么。”
日軍盯上他,他開始賣掉最后幾處房產。
他還在資助人,徐悲鴻辦展,他出場地費,沈從文窮到斷炊,他送去飯票,丁玲被封殺,他在刊物上發她的舊文。
別人拿命跑,他拿錢擋子彈。
到1940年后期,長期的虧損導致他的家產近乎耗盡,屋里最多的是書和債單,他活成了文壇的“孟嘗君”,別人靠寫稿吃飯,他靠燒錢出書。
別人忍,他不忍,別人怕,他不怕,他活得太真實了,真實到不合時宜。
——《肆》——
光芒褪去,沒有人來送終
戰爭結束,他沒有贏,他的刊物停了,他的朋友各奔東西,有人進政府,有人出國,有人隱居,他還想繼續出版,沒人跟他干了。
他還是寫詩,但沒人登,他稿子被退回來。
1950年代初,他基本斷了收入,靠賣書維生,原來滿屋子的藏書,一本本地出,一開始還有人挑,后來沒人買。
1958年,他為了給弟弟治病,找了一個外國老朋友借錢。
被舉報“里通外國”,他被帶走審查,一關就是四年,四年后出來,頭發白了,牙掉了,話也少了,他不寫詩了。
他只寫賬本,記下自己還欠誰多少錢。
1968年,他病重,臥床不起,他死那天,身上穿著破棉襖,破棉褲,只有一雙黑色的襪子是完好的,邵洵美的一生,像一出反戲劇。
開頭太好,才讓結局顯得殘忍。
他不該只是一個“美男子”,他是詩人,是翻譯家,是出版人,是文化狂人,是燃盡自己也要點亮別人的人,他輸在太理想,也輸在不妥協。
如果他長得普通一點,也許會活得更安全。
如果他現實一點,也許不會那么孤獨,但他不是那樣的人,他是那個愿意燒完家底,只為印出一本詩集的人。
他是那個知道自己會死得寂寞,卻還是選擇孤獨出手的人。
在那個動蕩的時代,他是少數不愿退場的人,沒有人給他掌聲,他就自己做觀眾,最終,他活成了一個謎,一個被人忘記,卻又時不時被提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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