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日的早上,一段街頭視頻突然火了。
一名穿吊帶裙、赤腳的女子,手持棍狀器械,在河南洛陽伊川縣一十字路口“發瘋式”猛砸三輛私家車。
在車水馬龍的高峰時段,在眾目睽睽之下,她砸得那叫一個毫不手軟,但這場瘋狂鬧劇的背后,真相卻令人五味雜陳。
現場回顧:當街砸車,一輛接一輛
時間是在6月2日的下午,地點位于伊川縣新城大道與誠信東街交叉口。
視頻顯示,該女子身材微胖,披頭散發,身穿吊帶裙、赤腳踩地,手里提著個棍子,走路帶風,氣勢洶洶。
第一輛遭殃的是一輛黑色的特斯拉,她上來就對著車尾砸了兩棍,后擋風玻璃當場碎裂。
接著她盯上了一輛奧迪轎車,更是爬上引擎蓋,對著擋風玻璃一通亂砸。車主不敢吭聲,任由她在車上發泄,連路人都不敢靠近。
還沒完,第三輛是一輛粉紫色的特斯拉,她直接爬上車頂,赤腳踩著車身繼續揮棍狂砸玻璃。
整個過程持續近一分鐘,現場人多車多,但沒人敢上前制止。
直到最后一輛車啟動緩慢往前開,她竟撲到前擋風玻璃上,所幸車速不快,車開到馬路中央后停下,路人上前才終于將其制服。
當眾人控制住她時,這位女子突然坐在地上,情緒崩潰,抱頭痛哭。
猜測四起:精神失常還是情緒爆發?
視頻曝光后,網友炸鍋:
- 有人說她像是“精神病發作”,行為毫無邏輯;
- 有人則表示,她一邊砸一邊喊“老公”的名字,看起來像是感情糾紛引發的沖動;
- 還有人擔心:這要是砸的不是車,而是人怎么辦?
更有人直言:“別動不動就拿‘精神病’當擋箭牌,難道被砸的車主活該倒霉?”
官方通報:女子確系精神病發作,家屬愿賠償
當天下午,當地街道辦發布通報:
女子名叫位某,今年29歲。事發時,她正值精神疾病發作狀態,已經無法控制自身行為。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將其控制,隨后她被送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更重要的是:位某的家屬表示愿意承擔全部車輛損失賠償,目前正在積極溝通處理中。
法律怎么說?精神病人“砸車不擔責”?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精神病人犯病期間實施違法行為,即便破壞了他人財物,也不追究刑事責任。
但問題來了:誰來承擔經濟責任?
答案是——監護人。
一旦精神障礙患者在公共場所行為失控,造成他人損失或傷害,監護人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而這次,位某的家屬態度積極,配合警方處理、愿意賠償,算是盡了該盡的責任。
網友熱議:法律保護不能變成“護身符”
很多網友在視頻評論區留下了這樣的觀點:
“理解精神病,但不能縱容。”
“這要砸到孩子頭上咋辦?”
“有病不等于無責,監護人更不能缺位。”
是的,我們要尊重、理解、關愛精神障礙患者,但絕不能忽視社會安全。
防患于未然!監護人的盡責、監管部門的聯動、公共場所的應急響應,缺一不可。
一個赤腳女子、三輛被砸轎車、一場突如其來的“街頭狂暴”。
看似是一場瘋癲風波,背后卻是精神健康、法律邊界、社會責任的三重考驗。
這個事件提醒我們:
理解 ≠ 寬縱
疾病 ≠ 豁免
責任 ≠ 推卸
希望類似的悲劇,不要再重演。
希望每一位精神病患者,都能被科學治療、妥善照顧。
更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面對突發狀況時,多一點理性,多一份擔當。
你怎么看這件事?
你覺得精神病人的“免責權”,應該設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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