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強調要“積極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培育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當前,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事實復雜,關聯訴訟、衍生訴訟多,案件審理難度大、周期長。面對這一新挑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創新審判理念和方法,一攬子實質性化解兩家科技企業171起在訴、潛在專利糾紛,在司法保障科技創新,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方面做出有益探索,提供了可借鑒的鮮活經驗。
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半導體產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也是突破科技“卡脖子”問題的重要領域。人民法院要切實找準司法服務“國之大者”的結合點、切入點,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在審理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時,充分運用證據保全、庭審比對、現場勘驗等措施,借助技術調查官、技術咨詢專家等力量,攻堅克難、定分止爭,讓“真創新”受到“嚴保護”,為護航科技創新、助推新質生產力發展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始終堅持系統性思維。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糾紛保護客體復雜、利益訴求多元,人民法院在辦理高新技術知產糾紛案件中,要增強整體觀和全局觀,統籌考慮和平衡知識產權權利人、技術實施者、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等多方利益,通過交叉許可使用、權屬切割、共同經營、利益分享等方式,尋找雙方訴求的“最大公約數”,既保障科技創新權利人得到合理回報,又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實現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努力取得雙贏多贏共贏的良好效果。
始終注重實質化解紛。南京中院在辦案中敏銳地發現在訴案件僅是雙方矛盾的冰山一角,其后并沒有一判了之,而是全面梳理雙方全部專利使用糾紛,一攬子開展調解工作,促成雙方實質性化解全部糾紛。人民法院在辦理高新技術知產糾紛案件時,要堅持著眼于實質性化解全部糾紛,積極為當事人雙方搭建交流磋商平臺,從法律風險、商業利益、市場聲譽等多個角度幫助當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并通過調解、和解等多種方式,引導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避免程序空轉和衍生訴訟,在根本上實現案結事了、定分止爭。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人民法院報評論員:朱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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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張馨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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