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縣拘留所引入人民調解組織及調解員參與矛盾化解工作,采用“一警一案、一事一議、一人一策、一案一檔”的精細化管理模式,力求將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在監所內部,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組織部署,筑牢矛盾化解工作基石
成立由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統籌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內部考核機制,設定具體且可量化的指標,為考核工作提供清晰明確的標準;創建“一二三四五”矛盾化解法,制定詳細工作流程和規范,使矛盾化解工作更加規范化、法治化,實現拘調銜接;定期開展強化民警矛盾化解能力培訓,提高民警的法律素養和矛盾糾紛化解能力。
完善機制建設,構建多元協同化解體系。
利用入所 24小時談話教育,全面收集掌握新收拘人員家庭情況、矛盾類型、矛盾根源、社會關系、意愿訴求、思想狀況、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等基本情況,將摸排情況登記造冊;找準矛盾化解“突破口”。通過法律宣傳、政策引導、心理疏導,融法、理、情于一體,幫助當事人打開心結,最大限度做到讓被拘留人“帶著糾紛進來,化解矛盾出去”;畫好矛盾化解“同心圓”。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引入人民調解組織及人民調解員參與矛盾糾紛的化解。通過構建“拘留所+法院+司法+行業部門+鎮街”多部門協同、多渠道融合的“組團調解”新模式,并遵循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社會調解“四調聯動”的工作原則,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
聚焦典型案例,彰顯矛盾化解實效。
針對因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資糾紛等引發的維護和追求經濟權益等矛盾糾紛,做好被拘留人的管理教育和法制宣傳,聯合司法所、縣法院及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導,曉以利害,直觀生動地展示違法成本,促使被拘留人主動履行賠償義務。針對涉及法律訴訟、執行難等司法類矛盾,積極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組織專業法律人士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宣講,明確法律界限,強調法律責任,增強其法律意識。
來源:汪清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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